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

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

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位於黑龍江省寧安市境內,鏡泊湖東北牡丹江畔,是國務院1961年公布的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外城周長16.3公里,總面積16.4平方公里,大於其他四京占地面積之和。遺址布局合理,遺存豐富。由外城、內城、宮城組成,以唐朝長安城為模式規劃設計。目前,3道城垣和宮城內主體建築遺址保存基本完整,是我國城市發展史上不可多得的現存實例,具有不可替代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基本信息

歷史文化

渤海國是我國唐代的一個地方政權,建於公元698年,亡於公元926年;歷經229年,更迭15世王。渤海國的疆域遼闊,包括我國東北大部分和現俄羅斯濱海邊疆區及朝鮮北部的一部分。靺鞨首領大祚榮在“舊國”,就是現在的吉林省敦化敖東城一帶建立地方政權,他自稱“震國王”。公元705年,唐中宗派侍御史招慰大祚榮,大祚榮接受了唐的招慰。公元713年,唐朝冊封大祚榮為左驍衛員外大將軍、渤海郡王。公元719年三月,大祚榮去世。公元755年渤海國王都從今吉林省和龍市(中京顯德府),遷至寧安市渤海鎮(上京龍泉府)。這是牡丹江歷史上第一個最大的行政建制所在地,成為當時東北與東北亞著名的大都市之一。渤海共傳15代王,第1代、第2代唐朝封為“渤海郡王”,從第3代起,唐朝晉封為“渤海國王”。渤海政權正式國名是“渤海國”。
渤海國統治的200多年,這裡農牧業、手工業、對外貿易發展很快,經濟繁榮,為後來留下了大量文化遺產。
公元9世紀,靺鞨發展成為盛極一時的"海東盛國"。渤海國時留下的古城牆、古建築、古墓群到處可見。
古城四面環山,三面瀕臨牡丹江。
唐玄宗天寶末年,文王大欽茂自舊國遷都到此,但貞元初又遷往東京龍原府。
貞元十年(794年),成王大華璵遷還上京,此後一直作為首都,直至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天顯元年(926年)滅渤海。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後屬中國社會科學院)於1963~1964年對此遺址進行了大規模的勘探和發掘,進一步探明了都城的形制和布局。

文物遺存

文物遺存文物遺存
上京城的建制和規模完全仿照唐都長安城,分為內城、外城和宮城三部分。全城平面呈長方形,外城周長為17.5公里,城外有壕溝。城門四面共辟有10座城門,城內街道縱橫交叉,將全城劃分為許多規整的長方形區域,其間設居民區。內城在外城的北部正中,宮城位於內城的中央,宮殿區在宮城的中央,現存有五處宮殿基址。宮城東側為禁苑遺址,其南部還有一個面積近2萬平方米的池塘。北面為宮城,南面為外廓城。宮城為長方形,四面宮牆均為石砌,各有一門。宮城前部為官衙,後部為王宮。宮城內部被南北向牆分隔為東、中、西三區,各區內部又以縱橫牆垣分成若干部分或院落。各院落都有宮殿房屋遺址。
宮城的東側有禁苑遺址,其南有一個面積近2萬平方米的池塘,北側原有兩個東西相對的亭子,還保存著當年的柱礎石。池塘東西兩側有人工堆砌的假山以及一些樓台殿閣建築的遺址。
環宮城東、西、北三面是禁苑等附屬部分。南面的外廓城,由坊、街道、市場及城牆、城門等部分組成。城牆用石塊砌築,厚2.4米,外有壕溝。共設10個城門,東、西垣各2門,南、北垣各3門。城內街道共發現9條,南北向5條,東西向4條,以縱向全城的“朱雀大街”最為典型,它將全城分為東、西兩部分。坊呈長方形,四面築牆,坊內有若干院落,有大小二種。東、西二市尚難斷定具體地點。此外,在渤海都城內外還發掘佛寺若干處,其規模都較大。如東城西起第一列北數第二坊西部寺院遺址佛殿,由主殿、穿廊和東西二室三部分組成,三者台基連為一體。主殿東西23.68米、南北20米。東西室為方形,台基每邊9.23米。佛寺面積占據半個坊區,且數量較多,反映出渤海國佛教盛行的景況。有“海東盛國”的美譽。

遺址價值

3道城垣和宮城內主體建築遺址保存基本完整,是我國城市發展史上不可多得的現存實例,具有不可替代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渤海上京龍泉府遺址為研究渤海歷史和唐代城市史、建築史的重要實物資料。

遺址保護

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都十分重視該遺址的保護工作。
60年代初,寧安縣即建立了專門的保護管理機構;
80年代,省文物管理部門開展了較大規模的清理工作,並建立了遺址博物館;
90年代以來,繼續開展清理工作並著手組織制定了《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保護規劃》。
旅遊經濟發展迅速,該遺址地處哈爾濱—金代上京會寧府遺址—亞布力國際滑雪場—牡丹江—鏡泊湖—俄羅斯海參崴黃金旅遊幹線上,到此參觀遊覽的人日增。
為了預防和控制日益加快的生產、生活活動對遺址及其環境的破壞,提高遺址保護、管理的法制化、規範化與科學化水平,確保遺址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也為了合理利用遺址,發揮其對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應有作用。
2004年起,黑龍江省文物局便著手制定專門保護遺址的地方性法規《黑龍江省唐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保護條例》。經過黑龍江省文物局、黑龍江省政府法制辦、黑龍江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2年多的立法論證、調研,《條例》於6月9日最終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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