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一統志

清一統志

《清一統志》,是清代官修地理總志。一是康熙《大清一統志》。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敕修。二是乾隆《大清一統志》。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敕修。三是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嘉慶十六年(1811年)敕修。是清三部一統志中最完善的一部,亦為我國古代地理總志的總結之作。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清一統志》,清代官修地理總志。

古籍簡介

清代曾三次編修《一統志》。
一是康熙《大清一統志》。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敕修,徐乾學韓菼蔣廷錫方苞等先後主其事,歷三朝六十八年,至乾隆八年(1743年)始成,凡三百五十六卷。“自京師達於四裔,為省十有八,統府州縣千六百有奇,外藩屬國五十有七,朝貢之國三十有一。”每省皆先立統部,冠以圖、表,次述分野、建置沿革、形勢、職官、戶口、田賦、名宦。諸州府又各立一表,次述分野、建置沿革、形勢、風俗、城池、學校、戶口、田賦、山川、古蹟等二十一門。
二是乾隆《大清一統志》。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敕修,後由和珅任總裁。乾隆四十九年告峻,歷二十年,凡四百二十四卷。較之康熙志,“門目仍其舊,而體例加詳”,修訂訛舛,增補內容,反映版圖擴充及政區變遷、職官汰增等變化。
三是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嘉慶十六年(1811年)敕修,道光十六年(1836年)又敕續纂,以穆彰阿主其事。歷三十一年,道光二十二年成書,凡五百六十卷。內容增輯至嘉慶二十五年,繪“皇輿全圖”於卷首,新增稅課等門,邊疆地區改動增補尤多。嘉慶志“旁搜博採,確切參稽”,是清三部一統志中最完善的一部,亦為我國古代地理總志的總結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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