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方案

發放消費券是“商務部關心和研究的問題”。一些城市比如成都、杭州發放了一些消費券,已經產生了一定的作用,對拉動消費起到了推進作用。

近日,成都金牛區錦江區等10個區的困難民眾領取到了成都市發放的消費券,他們將在政府選定的超市中用消費券購買優質的米和油等生活品。據了解,成都市將拿出價值3791萬元的消費券,發放給全市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及城鄉重點優扶對象,每人100元。通過發放消費券的方式刺激消費,這在中國大陸範圍內尚屬首次。

方案爭議

無獨有偶。中金公司在12月8日的巨觀經濟報告中也指出政府可以學習國際經驗,發放消費券來刺激消費:“在設計上可採取打折券的方式,將購買種類限定於供給過剩,且並非基本必需品的商品,從而使得政府的財政投入得以撬動私人資金消費,發揮乘數效應。” 12月19日在廣州舉行的首屆浙商高峰論壇上,“歐元之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蒙代爾也認為:中國政府應向全國發放1萬億消費券,限期3個月花完,可以有效解決中國所面臨的經濟危機。
一時間,“消費券”方案是否可行成為經濟的興奮劑,成為學術界、社會各界熱議的話題。而關於發放消費券的必要性目前經濟界爭議也頗大:贊同者認為通過發放消費券可以有效刺激居民消費增長進而拉動內需;也有觀點認為,在經濟不景氣消費緊縮的大環境下,大規模發放消費券的行為可能對目前的現金消費產生擠出效應,難以收到預期的效果;反對者認為,消費券不是挽救經濟下滑的“治本之道”,當務之急是減稅和促進技術創新。

方案歷史

事實上,作為一項保障與刺激中低收入家庭消費的計畫,美國日本中國台灣地區都曾經或正在使用消費券政策。美國消費券計畫又稱營養補助計畫,從1939公布以來一直延續至今,主要針對收入在貧困線以下的家庭,由美國農業部統籌管理,地方各州負責具體發放。購買範圍只限於食品;日本則在1998年到1999年期間,由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分別推出的消費券計畫,其中地方政府的計畫針對所有居民並取得了較大成功,中央政府的政策主要針對低收入群體,效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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