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質量

海水質量

海水質量是指對海水水質的檢測評估後得出的結論。

簡介

一般認為制定海水質量標準時通常要經過兩個階段。首先,要確定海洋環境質量的“基準”,經過調查研究,掌握各種環境要素(包括污染物)的基本情況;一定階段內海水、沉積物中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和生物體中各種污染物的殘留量;對靶系統(人體、生態系或生物資源等)影響的劑量與效應定量因果關係為主要依據,先行評定海水水質基準。其次,“標準”的確定要考慮指定保護海域的自然條件(海區的自淨能力或環境容量)和社會條件(地區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以代價與效益或代價與危險分析結果為主要依據,再行制定海水水質標準。

海水質量分級

海水水質分為四類:

第一類適用於海洋漁業水域,海上自然保護區和珍稀瀕危海洋生物保護區。

第二類適用於水產養殖區,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或娛樂區,以及與人類食用直接有關的工業用水區。

第三類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濱海風景旅遊區。

第四類適用於海洋港口水域,海洋開發作業區。

海水水質標準

各類海水水質標準列於下表:海水水質標準 mg/L。

序號 項目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1 漂浮物質 海面不得出現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質 海面不得出現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質 海面不得出現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質海面無明顯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質
2 色、臭、味 海水不得有異色、異臭、異味 海水不得有異色、異臭、異味 海水不得有異色、異臭、異味 海水不得有令人厭惡和感到不快的色、臭、味
3 懸浮物質 人為增加的量≤10 人為增加的量≤10 人為增加的量≤100 人為增加的量≤150
4 大腸菌群≤ (個/L) 10000 供人生食的貝類增養殖水質≤700 10000 供人生食的貝類增養殖水質≤700 10000 供人生食的貝類增養殖水質≤700
5 糞大腸菌群≤(個/L) 2000 供人生食的貝類增養殖水質≤140 2000 供人生食的貝類增養殖水質≤140 2000 供人生食的貝類增養殖水質≤140
6 病原體 供人生食的貝類養殖水質不得含有病原體。 供人生食的貝類養殖水質不得含有病原體。 供人生食的貝類養殖水質不得含有病原體。 供人生食的貝類養殖水質不得含有病原體。
7 水溫(℃) 人為造成的海水溫升夏季不超過當時當地1℃,其它季節不超過2℃ 人為造成的海水溫升夏季不超過當時當地1℃,其它季節不超過2℃ 人為造成的海水溫升不超過當時當地 4℃ 人為造成的海水溫升不超過當時當地 4℃
8 pH 7.8~8.5 同時不超出該海域正常變動範圍的0.2pH單位 7.8~8.5 同時不超出該海域正常變動範圍的0.2pH單位 6.8~8.8 同時不超出該海域正常變動範圍的0.5pH單位 6.8~8.8 同時不超出該海域正常變動範圍的0.5pH單位
9 溶解氧> 6 5 4 3
10 化學需氧量≤(COD) 2 3 4 5
11 生化需氧量≤(BOD5) 1 3 4 5
12 無機氮≤(以N計) 0.20 0.30 0.40 0.50
13 非離子氨≤ (以N計) 0.020 0.0200.0200.020

續表1

序號 項目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14 活性磷酸鹽≤ (以P計) 0.015 0.030 0.030 0.045
15 汞≤ 0.00005 0.0002 0.0002 0.0005
16 鎘≤ 0.001 0.005 0.010 0.010
17 鉛≤ 0.001 0.005 0.010 0.050
18 六價鉻≤ 0.005 0.010 0.020 0.050
19 總鉻≤ 0.05 0.10 0.20 0.50
20 砷≤ 0.020 0.030 0.050 0.050
21 銅≤ 0.005 0.010 0.050 0.050
22 鋅≤ 0.020 0.050 0.10 0.50
23 硒≤ 0.010 0.020 0.020 0.050
24 鎳≤ 0.005 0.010 0.020 0.050
25 氰化物≤ 0.005 0.005 0.10 0.020
26 硫化物≤ (以S計) 0.02 0.05 0.10 0.25
27 揮發性酚≤ 0.005 0.005 0.010 0.050
28 石油類≤ 0.05 0.05 0.30 0.50
29 六六六≤ 0.001 0.002 0.003 0.005
30 滴滴涕≤ 0.00005 0.0001 0.00010.0001
31 馬拉硫磷≤ 0.0005 0.001 0.0010.001
32 甲基對硫磷≤ 0.0005 0.001 0.0010.001
33 苯並(a)芘≤ (μg/L) 0.0025 0.00250.00250.0025
34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以LAS計) 0.03 0.10 0.100.10
35 *放射 性核 素(Bq/L) 60Co 0.03
90Sr4
106Rn0.2
134Cs0.6
137Cs0.7

我國海水質量現狀

2014年,全海域開展了春季、夏季和秋季三個航次的海水質量監測,海水中無機氮、活性磷酸鹽、石油類和化學需氧量等要素的綜合評價結果顯示,近岸局部海域海水環境污染依然嚴重,近岸以外海域海水質量良好。

春季、夏季和秋季,劣於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分別為52280、41140和5736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長江口、杭州灣、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近岸海域主要污染要素為無機氮、活性磷酸鹽和石油類。

與上年同期相比,渤海、黃海和南海夏季劣於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分別減少了2740、530和3 440平方公里,東海劣於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增加了351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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