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書勳章

洛書勳章

洛書勳章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的勳章,依據空軍勛獎條例規定之勳章。

洛書勳章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的勳章,依據空軍勛獎條例規定之勳章。
洛書勳章中心為洛書圖,相傳夏禹治水,洛水出神龜,背負文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疇,其文為載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而五居中,是謂之洛書。九疇為夏禹治理國家之大法,本章顯示我國數千年以前,已有優良之制度,象徵榮獲此章者,為發揚優良傳統,宵旰匪懈,功在國家民族也。
此章於1945年6月14日頒行,為襟綬,有表,不分等級。
此章頒給空軍將士,其有下列事跡者頒給之:
一、協助陸、海軍作戰,適合機宜,有利於全盤戰局。
二、服行作戰任務,飛行滿一千五百小時或參與作戰任務滿五百次以上,有特殊英勇表現與成就者。
三、陸、海軍軍人及文職官員或外籍人員,協助空軍作戰或建軍工作,有良好成就與貢獻者,頒給之。
此章於著軍禮服時,以襟綬佩於左襟;著軍常服時得佩帶勛表。與他種勳章並佩時,其位置居於河圖勳章之左,乾元勳章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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