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重組人干擾素(a-2a)

注射用重組人干擾素(a-2a)

注射用重組人干擾素(a-2a)屬注射劑。本品可用於治療病毒性疾病,如伴有病毒複製標誌的成年慢性活動性B型肝炎、不伴有肝功能代償失調的成年急慢性C型肝炎、糜爛性口腔炎、尖銳濕疣、帶狀皰疹、小兒病毒性肺炎及上呼吸道感染,慢性宮頸炎、丁型肝炎等。也可治療腫瘤,如毛細胞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慢性白血病以及卡波濟氏肉瘤、腎癌、喉乳頭狀瘤、黑色素瘤、蕈樣肉芽腫、膀胱癌、基底細胞癌等。

基本信息

【藥品名稱】

【通用名】:注射用重組人干擾素a-2a。

【商品名】:迪恩安。

【成分】重組人干擾素a-2a。

【性狀】本品為白色薄殼狀疏鬆體,溶解後為澄明液體,不得含有肉眼可見的不溶物。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重組人干擾素a-2a具有廣譜抗病毒、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功能。干擾素與細胞表面受體結合,誘導細胞產生多種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細胞內繁殖,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強巨噬細胞的吞噬功能,增強淋巴細胞對靶細胞的細胞毒性和天然殺傷細胞的功能。

毒理研究

急性毒性試驗:最大劑量靜脈或肌肉注射小鼠,全部健存,無死亡,未測出LD50。長期毒性試驗:大白鼠連續給藥一個月,全部動物健存,未見異常反應。

藥代動力學

1.吸收:文獻報導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重組人干擾素a-2a後的吸收劑量顯示分數大於80%,肌肉注射3600萬國際單位重組人干擾素a-2a後,平均達峰時間3.8小時時血藥峰濃度為1500到2580pg/ml(平均:2020pg/ml)。皮下注射3600萬國際單位重組人干擾素a-2a後,平均達峰時間7.3小時的血藥峰濃度範圍為1250到2320pg/ml(平均:1730pg/ml)。

2.分布:文獻報導重組人干擾素a-2a人體藥代動力學在300萬到1億9800萬國際單位的劑量範圍內,呈線形表現,在健康人中靜脈滴注重組人干擾素a-2a3600萬國際單位後,穩態分布量為0.22~0.75L/kg(平均:0.4L/kg)。健康志願者和患有轉移性癌症病人的血清重組人干擾素a-2a反映出個體的差異。

3.代謝及清除:文獻報導腎臟分解代謝為重組人干擾素a-2a的主要清除途徑,而膽汁分泌與肝臟代謝的清除是次要途徑。在健康人靜脈滴注重組人干擾素a-2a後,重組人干擾素a-2a呈現3.7~8.5小時(平均5.1小時)的消除半衰期。總體清除率為2.14~3.62ml/分鐘/kg(平均為2.79ml/分鐘/kg)。

適應症

1.病毒性疾病:伴有病毒複製標誌的成年慢性活動性B型肝炎、不伴有肝功能代償失調的成年急慢性C型肝炎、糜爛性口腔炎、尖銳濕疣、帶狀皰疹、小兒病毒性肺炎及上呼吸道感染,慢性宮頸炎、丁型肝炎等。

2.腫瘤:毛細胞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慢性白血病以及卡波濟氏肉瘤、腎癌、喉乳頭狀瘤、黑色素瘤、蕈樣肉芽腫、膀胱癌、基底細胞癌等。

劑量與用法

本品用2~3ml滅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溶解後應立即使用,用法用量應遵醫囑。

1.毛細胞白血病起始劑量:皮下或肌肉注射,每次300萬國際單位,每日一次,16到24周。如耐受性差,則應將每日劑量減少到150萬國際單位,或將用藥次數改為每周3次,也可以同時減少劑量和用藥次數。維持劑量:皮下或肌肉注射,每次3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如耐受性差,則將每日劑量減少到15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療程:套用該藥大約6個月以後,再由醫生決定是否繼續用藥或是終止用藥。註:對血小板減少症病人或有出血危險的病人,建議以皮下注射重組人干擾素a-2a。

2.多發性骨髓瘤皮下或肌肉注射,每次3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根據不同病人的耐受性,可將劑量逐周增加至最大耐受量(9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除病情迅速發展或耐受性極差外,這一劑量可持續使用。

3.低度惡性非何杰金氏淋巴瘤重組人干擾素a-2a作為化療的輔助治療。推薦劑量:在常規化療結束後(伴隨或不伴隨放療),皮下注射,每次3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至少維持治療12周。重組人干擾素a-2a的治療應該在病人從化—放療反應中—恢復立即開始,一般時間化—放療後4~6周。重組人干擾素a-2a治療也可伴隨常規的化療方案(如結合環磷醯胺、強的松、長春新鹼和阿黴素)一起進行。以28天為一周期。在第22~26天,皮下或肌肉注射重組人干擾素a-2a600萬國際單位/m體表面積。重組人干擾素a-2a結合化療進行治療時,重組人干擾素a-2a的使用應該和化療同時進行。

4.慢性髓性白血病推存劑量:建議對年滿18歲或以上的病人作重組人干擾素a-2a皮下或肌肉注射8~12周,推薦逐漸增加劑量的方案如下:第1~3天 每日300萬國際單位第4~6天 每日600萬國際單位第7~84天 每日900萬國際單位療程:病人必須接受治療至少8周,要取得更好的療效至少需要治療12周,療效良好的病人應繼續用藥,直至取得完全的血液學緩解,或者一直用藥最多到18個月。所有達到完全血液學緩解的病人,均應繼續以每日900萬國際單位(最佳劑量)或以9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最低劑量)進行治療,以使其中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取得細胞遺傳學緩解。儘管有見到開始治療2年後達到細胞遺傳學緩解者,但尚未定出重組人干擾素a-2a治療慢性髓性白血病的最佳療程。

5.慢性活動性B型肝炎重組人干擾素a-2a適合治療伴有HBV—DNA、HBeAg及DNA多聚酶陽性等病毒複製標誌的成年慢性活動性B型肝炎。推薦劑量:尚未定出治療慢性活動性B型肝炎的最佳治療方案。通常皮下注射,每次5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療程:6個月,如用藥一個月後病毒複製標誌或HBeAg無下降,則可逐漸加大劑量並可進一步將劑量調整至病人能夠耐受的水平,如治療3~4個月後沒有改善,則應考慮停止治療。

6.急慢性C型肝炎重組人干擾素a-2a適合治療HCV抗體陽性,谷丙轉氨酶(ALT)增高和不伴肝臟失代償成年慢性C型肝炎病人。但沒有臨床和組織學方面長期好轉的依據。起始劑量:皮下或肌肉注射,每次300~5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3個月作為誘導治療。維持劑量:血清谷丙轉氨酶正常的病人需要再以重組人干擾素a-2a每次3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注射3個月作為完全緩解的鞏固治療。病人血清谷丙轉氨酶不正常者必須停止以重組人干擾素a-2a治療。註:大多數接受了足夠治療後復發的病人會在治療結束後4個月內復發。

7.尖銳濕疣皮下或肌肉注射,每次100~300萬國際單位,每周3次,療程:1~2個月。或於患處基底部隔日注射100萬國際單位,連續3周。

不良反應

使用本品後少數病人可有發燒、寒戰、乏力、肌痛、厭食等反應。不良反應多在注射48小時後消失。其他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有頭痛、關節痛、食欲不振、噁心等,個別病人可能出現粒性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停藥後可恢復。如出現不能忍受的嚴重不良反應時,應減少劑量或停藥,並給予必要的對症治療。

禁忌

1.對重組人干擾素a-2a或該製劑的任何成分有過敏史。

2.患有嚴重心臟疾病或有心臟病史者。

3.嚴重的肝、腎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4.癲癇及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損傷者。

5.伴有晚期失代償性肝病或肝硬化的肝炎患者。

6.正在接受或近期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的慢性肝炎患者,短期“去激素”治療者除外。

7.即將接受同種異體骨髓移植的HLA抗體識別相關的慢性髓性白血病病人。

注意事項

1.以重組人干擾素a-2a治療已有嚴重骨髓抑制病人時,應極為謹慎,因為重組人干擾素a-2a有骨髓抑制作用,使白細胞,特別是粒細胞、血小板減少,其次是血紅蛋白的降低,從而增加感染及出血的危險。

2.本品凍乾製劑為白色薄殼狀疏鬆體,溶解後為澄明液體,如遇有異物、渾濁、沉澱等異常現象,則不得使用。如藥瓶有裂紋,不得使用。

3.以滅菌注射用水溶解時應沿瓶壁注入,以免產生氣泡,溶解後立即使用,不得放置保存。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雖然動物試驗並未提示重組人干擾素a-2a有導致畸胎作用,但尚不能排除其對人類胚胎的傷害性。在以大大超過臨床劑量的重組人干擾素a-2a用於妊娠早期到中期恆河猴時,觀察到重組人干擾素a-2a有墮胎作用。尚不明確是否重組人干擾素a-2a能分泌於人奶中,故應根據母體的重要程度決定是否終止哺乳或終止用藥。

兒童用藥

慎用。

老年患者用藥

對有心臟病的老年患者,老年癌症晚期者,在接受本製劑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作心電圖檢查,遵醫囑根據需要作劑量調整或停止用藥。

配伍禁忌

重組人干擾素a-2a可能會通過降低肝內微粒體細胞色素酶P450的活性影響氧化代謝過程。有報告證實,開始使用重組人干擾素a-2a後,體內茶鹼的清除率降低。在以前或近期服用過的藥物所產生的神經毒性、血液毒性及心臟毒性,都會由於使用重組人干擾素a-2a 而使毒性增加。與具有中樞作用的藥物合併使用時會產生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尚未有藥物過量的報導,但嗜睡、乏力、虛脫和昏迷等可能與重複使用大劑量重組人干擾素a-2a有關。這類病人必須住院觀察並給予適當的支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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