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生活習俗

主要講述河津地區的人們在歲時節慶,衣食住行,交往,娛樂,美俗,陋習等相關生活習俗。

歲時節慶

臘月二十三日,俗稱“小年”,亦謂灶鍋爺上天之日。俗傳灶鍋爺上天前要清點“人頭”,故外出家人都要回家。晚飯時,設糖瓜祭灶,意謂粘灶君之口,使上天不能說壞話。同時燃放爆竹(雙響)以示“送灶”。二十三日後,始掃屋、宰殺、蒸煮,並備年貨。

除夕,灑掃庭院,張貼鬥神、對聯,擺放柏柴於當院。日將晚,設香桌於當院,並燃放爆竹以示接灶君及諸神。入夜後,關閉門戶,合家團聚,進香不斷,爆竹聲不斷,有至天明者,稱“守歲”或“熬年”。除夕夜家人不得喧譁,取不可警動諸神之意。今合家觀看春節晚會,熱鬧極了,並多於晚十二時燃爆竹。

正月初一謂“過年”。家人早起,始而開門“放炮”,謂之放“開門炮”。繼而燃柏柴,謂“興旺火”,亦謂考柏柴火,可長命百歲。同時陳設餃子、肉食供祭先祖及天地諸神。後合家跪拜(磕頭)老人,並出拜族長輩。年幼者可得“壓歲錢”或零食。有於當日栽立鞦韆者。

正月初二始“走親戚”,此日走舅家。亦有視初二為“鬼節”,不外出走親。如家有新亡人,則持孝祭奠。

正月初三,走丈人家。

正月初四,走姑姑、姨姨等家。

正月初五,稱“破五”,當日不外出走親。過“破五”之日後,始可動土,家人亦可離家遠行。此日同時為“鬼節”,祭新亡之人。

正月初六古俗為“騾馬日”,有正月初六日讓騾馬休閒之說。正月初六後數日,繼續走親戚。

正月初七晚,獻“七星爺”。擺香桌,獻未出井口之水及七碟供品,令小兒磕七個頭,以祈保佑。

正月初十為“老鼠嫁親”日,令小孩滾葫蘆,並念口歌:“葫蘆葫蘆滾八匝,老鼠要下一窩瞎娃娃。蠻共(總共)一個‘明子’娃,還教貓把它來抓。”

正月十五,稱“元宵”,夜晚食“元宵”,並張燈放火,設“燈盞棚”並在棚內放“夜遊”(小麻油燈)多個。青年媳婦於夜深人靜時偷“夜遊”以期懷子。家人食油糕、棗麻姑,棗“布袋”(男食),“巧姑姑”(女食)。夜間大人攜新生兒女在鞦韆下撒炒豆,意謂防麻疹。

正月十五前,村人即準備“鬧社火”,亦稱“鬧故事”,“鬧紅火”。十三日起則正式“鬧”起,鬧至十六日。亦有延至二十日左右者。開始在本村鬧,還有轉“親戚村”者,還有村與村互相邀請鬧的,稱“轉某村”。解放後,始行“故事”進縣城,此習幾乎從未中斷。後由縣裡統一安排“故事”進城,並以鄉鎮為單位,輪換進城表演。

正月二十三日(月近)制煎餅(攤煎饃)置於房上,倉囤上,石眼上,以示“補天”和“添倉”。舊時夜不點燈,呼為“鼠忌”。

二月初二,俗謂“龍抬頭”日,起床時需於枕頭上將頭抬放七下。

清明節。“寒食”(清明前一日)墓祭(上祖墳),清明踏青。今隨意選擇上墳之日。如有新故者墳塋,即早早地上完(連同舊墳)。有女子不進墳地者,有男女均可上墳者(包括嫁出女子)。

清明時蒸“子柱花蓋饃”、蓋頂扎棗者男食,扎雞蛋者女食。祭掃時,以小米、豆芽撒墳上,返回時帶有根和無根枸杞各一棵,有根者插糞土上意謂生根發芽,無根者插房樑上。

穀雨節,家家貼“穀雨帖”,以白礬水書於黃表上即呈紅字。上寫:“穀雨三月半,蠍子有千萬。老君吹一口,到死不見面。”帖上並畫“雞刁蠍子”。

五月五日稱“端午節”,即“端陽節”。古俗,“懸艾虎”,佩“菖蒲劍”,食粽,飲雄黃酒。婦女佩戴“珠砂袋”。今仍興門上插艾枝,婦女兒童佩戴“荷包”(內裝“香草”),“紅花串”,並於兒童手腕腳腕上綁五色線(俗稱“棉索”)。

七月七日,稱“雨節”,謂牛郎織女久別重逢之“淚雨”。設瓜果筵,祭“七星爺”。

八月十五為中秋節,列瓜果、月餅、酒肴,望月羅科。遍走巷道,謂之“玩月”。

九月九日重陽節,古俗食糕,登高,近代有錢人家於此日款待長工。飲菊花酒。

十月初一日為“鬼節”。裁疊紙衣,做紙錢,於巷道村邊燒化亡人,俗謂“送寒衣”。屆時,於地上劃一圈,圈內燒給“家鬼”,圈外燒給“野鬼”。

冬至,以餃子祀祖。舊時於此日請教書先生用飯,並決定其走留。

臘月初八,食“臘八粥”。

衣食住行

衣著:清,一般男子留長辮,穿偏扣大襟襖,大腰褲,扎褲腳,圓口鞋;富有者或有地位者,長袍馬褂,戴瓢帽(俗稱“瓢瓢”)。

民國初,男子始剪齊脖短髮,後剃光頭。農民著土布對襟短襖(多數),大腰褲,內衣多為白色或道道布,頭上包毛巾,毛巾包法有蒙頂於腦後打結者,有裸頂,於額邊打結者。青壯年男子著土製襪,襪跟及兜肚上扎花;富有者及有身份者穿機制布或綢緞質地衣褲袍褂,著線襪,戴禮帽。女子襖較前略窄小,亦有少數人系裙子。

五十年代,成年男子留“分頭”,有中分者,後有“一邊倒”者,穿制服、戴制帽,但多數歲數較大者或家境不好的農民,依然光頭包巾。直至目前,老年農民有不少保留光頭、牡羊肚手巾包頭習慣。曾有一段時間,男、女均可穿花格單衣,稱“愛國布”。女子或“剪髮頭”或雙辮,著各色花布衣褲。六十年代(大約)表年婦女改花布為色布,式樣由偏襟逐漸演變為中、西制服。

“文革”中,青年男女多著草絕色軍裝,戴毛澤東像章,後軍衣日衰,又著中式或西式制服。

1978年後,各色人造纖維,合成纖維及棉綢、毛呢面料日漸增多,款式更是日新月異,青年女子以燙髮、穿裙、著高跟鞋為時髦,並有戴耳垂、項鍊、手鐲、戒指等金銀手飾並作面部化裝者。男子日漸著西裝。於今,多染髮者,大多數為黑色,亦有黃色者,更有甚者,個別男子亦染黃髮,且留長髮為女郎樣。款式則呈多元化,五花八門,不一而足。

舊時少女或青年婦女有染指甲風氣。其法,將“指甲草”(鳳仙花)加白礬搗成爛泥狀,睡前用大麻葉裹扎於手指上,第二天指甲變紅,多日不褪色。

飲食:主食,早晚蒸饃,午飯麵條。待客,或油餅、“貓耳朵”(稱“坐碗子”);或油旋、細麵條澆菜(亦有做“麻shi”者,即將面片置於草帽 或稻桿所制“褙子”上搓制而成)。春節食餃子、餛飩,油糕、棗麻姑。端陽吃甑糕、粽子,肉拌菜(有稱“ 飠古類”)。正月月盡食煎餅。中秋食月餅。冬至食餃子。

蔬菜,春天主食香椿菜,嫩韭,小蔥等,夏秋食南瓜(俗稱“北瓜”)茄子,青辣椒,大蔥蒜,冬主食蘿蔔並蘿蔔酸菜,釀香椿等。乾蔥乾蒜、四季不斷。

肉蛋:以豬、羊肉為主,牛肉次之。食自產雞蛋。

味喜酸辣。多用自家制柿子醋並紅辣椒粉。

傳統宴席多用麻臉、肘子,酥羊肉,大肉片,丸子,小炒,八寶米,冬粉,凍粉,頭肉,肚子,肝子,牛肉片,澇糟等。

附傳統名吃:一、樊村胡卜。由刀切死面烙餅條同羊肉白蘿蔔條及羊油辣子相燴而成。筋而不硬,軟而不綿,油而不膩,香辣可口。湯不宜多,食完剩一口湯飲之,名曰“一口香”。二、樊村氽羊。屬羊肉湯菜。分“羊湯”和“羊雜”(全羊)二種。羊湯以純羊肉片為主料;羊雜以羊之肝、腎、肺、羊血片等為主料。輔料均為條狀蔥桿,其作用一為提味,二為除膩,半生不熟最佳。樊村氽羊“羊”而不膻,油而不膩,香滑爽口。三、油酥餅。又稱“千層餅”。其層薄如蟬翼,外脆,肉綿軟。驢油製作者最佳。四、碗豆糕。清涼甜食。用碗豆和柿餅乾熬制而成。色澤鮮亮,入口香甜綿軟,泥泥可口。

男子吸“旱菸”,有小葉、大葉兩種。舊時多用“菸袋”。講究者,用石頭嘴子,梧木桿子,白銅碗子(煙鍋),煙布袋。以“火鐮擦(稱撇)火石”取火點燃。不帶火者,將煙裝好,與別人鍋對鍋“對火”。對火時二人一吹一吸,甚是有趣。

傳統房多見前後兩坡滴水瓦房。土木結構,磚基址,土坯(稱胡汗)牆,沿山有住土窯洞者。院以四合院、三合院居多。七十年代起,多蓋北房,磚木結構漸起。二層樓漸起。改革開放後,樓房日多,初為“樓板”(預製板)房,後出現“現澆”。講究“門樓”高大,闊氣。

交通:沿山一帶村莊,人稠地窄,靠山吃山,百姓多以負載為食。始則背(擔)炭背(擔)柴,而後牲畜馱炭,推車拉拉車運炭,後騾馬膠輪車拉炭。尤以“背”者為最苦,解放後久久相沿。

沿河(黃河)村莊,舊時多有為擺渡或運炭船拉縴者。

舊時走親戚,稍富裕之家,以轎車或毛驢代步。

解放後十餘年,送糞拉麥子,多用牛車。因路窄難以避車,車底常掛“咕咚鈴”(大鈴)傳送信息。

今略。

交往

結拜。男女皆有結拜風氣。男子稱“結拜”,女子稱“拜乾姊妹”。男子多見。

結“親戚村”。村與村之間,約為親戚,遇難相幫,喜慶相賀,交往甚密。親戚村甚多,至今關係猶在。

“立會子”。互助組織。有“老人會”,相互幫忙湊錢“發落”老人;有“娃娃會”,青年人相互幫忙辦婚喪之事;有“同學會”,同學之間互助組織。時下頗盛行。

認乾親。獨生子認“乾爸”,多為鐵木匠“命硬”者。認乾親時,蒸餛飩,縫新衣,並叩拜。乾親打鐵鎖給子女。逢年過節,拜乾親。

續親:有兩種,一種如“小夫子”招嫂,妹嫁姐夫;一種如已嫁女子死,認女婿後妻為“續女”。

換親:甲方男孩娶乙方女,同時,乙方男孩亦娶甲方女。

爹公娘婆:二婚者婚後,雙方原有子女成親。

娛樂

栽盤(方)。縱橫7劃為格局(也有五劃),共49子,分兩色。先栽(落)子布局,後走子殺伐。走子前各提一子開局。每成一方(四個子組成的方格樣),提對方一子,每成一條(一條線共七個子),提對方二子。以一方失去進攻能力告終。如今相沿,且更紅火。今多借用圍棋子。

頂子。縱橫四條線成格局,雙方各持色子對頂。由成條、雙頂、單頂形成分別提去對方2子、2子、1子,至對方無力對陣為勝。

抹紙牌。流行至長,今少見。

打麻將。今盛行極已。

美俗

剃頭的,盲人說書的,過河搭船不收錢。

熱月天,路人渴了,上井台喝口水,或遇上挑水的喝水,均視為當然,熱情滿足。尤其是擔水的,要么放下擔子,要么乾脆擔著水原逢不動讓喝。

收麥天,允許外人進地拾麥,偶見偷堆偷車者,不視為多么不道德。更有割麥者有意撒一點讓之。

不欺外來客。有欺客者,眾人皆斥之。

舊時,飯館有賣半碗麵條的,稱“拐彎子面”。意在方便客人,不浪費天物。

送和桌:遇喪事,陪客攜酒壺酒菜,引領孝子向鄉鄰哀告謝眾,求幫忙。重點為提醒和請求有矛盾者寬宏大量,不計前嫌,雙方和美,前來助喪。

搭采:某家有婚事,鄉鄰於巷裡繃紅繩,搭紅布,以示慶賀,主家亦敬之肉食蒸饃。

在村社,不活(為)人的或欺壓過鄉里的人家舉喪,往往無人抬棺材,要么抬到半路,有意擱置(俗戲稱“攆狼”。意為故意喊“狼來了”),讓大顆放下棺材都去趕狼),致使孝子提酒壺挨門逐戶奏請,見人便叩頭,以求諒解。

嬰兒哺乳期因產婦遲不下奶,找一有奶婦女餵之,此人即為“奶母”,終生敬之如生母。

陋習

抹臉。婚嫁時,給公公婆婆或新郎抹黑臉(今為花臉),扮小丑相。於今更甚。

打喜。生子,尤其得男孩,將其父扮如牲口樣,脖上掛“咕咚鈴”,嘴上戴“牛愁”(籠嘴罩),讓其滿巷跑,便跑便打。

冥婚。俗謂“配鬼魂”,“配乾骨”。古已有之,於今風氣有力。有不惜數萬元購買者。

嗜罵好鬥。

嗜燃爆竹。逢店鋪開張,建房逢頂,結婚嫁女,不惜工本,拚命燃放,其聲嚇人,經久不息。

尚賭。於今更烈。麻將賭資驚人,有一晚輸贏數千數萬者;有當場病死者。

好鋪張。紅白喜事,或動用車馬,或酒席宴請,或奉送花圈,拚命奢侈,尤以富戶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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