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達魯薩蘭

汶萊達魯薩蘭

汶萊達魯薩蘭位於東南亞加里曼丹島北部,獨立日於1984年1月1日,是一個“主權、民主和獨立的馬來穆斯林君主國。

位於東南亞加里曼丹島北部的汶萊達魯薩蘭國,是一個“主權、民主和獨立的馬來穆斯林君主國。1984年1月1日,汶萊宣布完全獨立,收回全部主權。奉行不結盟和同各國友好的外交政策。主張國家無論大小、強弱,都應相互尊重。積極發展同伊斯蘭國家間的關係,是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

簡介

(圖)汶萊達魯薩蘭汶萊達魯薩蘭

國名:汶萊達魯薩蘭國 Brunei Darussalam,代碼BN

獨立日:1984年1月1日

國慶日:1984年2月23日

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由黃、白、黑、紅四色組成。黃色的旗地上橫斜著黑、白寬條,中央繪有紅色的國徽。1906年,當汶萊還是英國的保護國時,就製作了汶萊第一面國旗——呈長方形的黃色旗幟。旗幟上的黃色代表蘇丹至高無上。後來為了紀念兩位有功的親王,蘇丹決定在國旗上加了黑、白兩條斜條。1959年汶萊實現自治時制定了第一部憲法,憲法規定把汶萊的國徽圖案繪製在國旗中央。1984年1月1日,汶萊宣布完全獨立,國旗沿用至今。

國徽:呈紅色。一彎新月環抱著一根棕櫚樹幹,其上為展開的雙翼,雙翼之上為一頂華蓋和一面旗幟,這象徵汶萊信奉伊斯蘭教和蘇丹至高無上。在新月中央用馬來文寫著“永遠在真主指導下,萬事如意。”中心圖案兩側有兩隻手臂,表示人民向真主祈求,人民對蘇丹和政府的擁護。國徽底部的飾帶上寫著“和平之城——汶萊”。

國歌:汶萊達魯薩蘭國國歌

國家政要:蘇丹哈吉·哈桑納爾·博爾基亞 Haji Hassanal Bolkiah,1967年10月繼承王位。王儲穆赫塔迪·比拉 Al-Muhtadee Billah,1998年8月冊封為王儲。

(圖)汶萊達魯薩蘭汶萊達魯薩蘭

自然地理:國土面積5765平方公里。汶萊達魯薩蘭國位於加里曼丹島北部,北瀕南中國海,東南西三面與馬來西亞沙撈越州接壤,並被沙撈越州的林夢分隔為不相連的東西兩部分。海岸線長約161公里,沿海為平原,內地多山地,有33個島嶼。東部地勢較高,西部多沼澤地。屬熱帶雨林氣候,炎熱多雨。年均氣溫28℃ 。

人口:總人口約35萬(2004年),其中馬來人占67%,華人占15%,其他種族占18%。汶萊的國語為馬來語,通用英語,國教是伊斯蘭教,其他還有佛教基督教拜物教等。

首都:斯里巴加灣市 Bandar Seri Begawan ,位於汶萊-穆阿拉區,面積16平方公里,人口約6萬。原稱汶萊市,從十七世紀起即成為汶萊首都,1970年10月4日改為現名。

時差:比格林尼治時間早8小時;與台北時間相同

新聞出版:汶萊新聞社是文唯一官方新聞機構,創建於1959年。主要報紙:《婆羅洲公報》,日報(英、馬來文);《汶萊燈塔》,周報(馬來文)。汶萊廣播電視台創建於1957年5月,是汶萊唯一的廣播電視台。廣播電台擁有兩個廣播網,一個用馬來語和方言,一個用英語、華語和廓爾喀語廣播,現每天播音超過30小時。電視台從1975年起開設彩色電視頻道,播放馬來文和英文節目。

簡史

(圖)汶萊達魯薩蘭汶萊達魯薩蘭

汶萊古稱渤泥。自古為酋長統治。15世紀伊斯蘭教傳入,建立蘇丹國。16世紀中葉,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等相繼入侵這個國家。1888年,汶萊淪為英國的保護國。1941年,汶萊被日本占領,1946年英國恢復對汶萊的控制。1959年,汶萊與英國簽訂協定,規定國防、治安和外交事務由英國管理,其他事務由汶萊蘇丹政府管理。1971年,汶萊與英國重新簽約,規定除外交事務和部分國防事務外,汶萊恢復行使其他所有內部自治權。1978年,汶萊蘇丹赴倫敦就主權獨立問題同英國政府談判,並締結了友好合作條約。根據條約,英國於1984年1月1日放棄了其掌握的汶萊外交和國防權力,汶萊宣布完全獨立。獨立以後,蘇丹政府大力推行“馬來化、伊斯蘭化和君主制”政策,鞏固王室統治,重點扶持馬來族等土著人的經濟,在進行現代化建設的同時嚴格維護伊斯蘭教義。

政治

汶萊是一個“主權、民主和獨立的馬來穆斯林君主國”。1958年9月29日頒布第一部憲法。獨立後它的基本條款繼續有效。19711年和1984年曾進行重要修改。憲法規定,蘇丹為國家元首,擁有全部最高行政權力和頒布法律的權力,同時也是宗教領袖。設宗教、樞密、內閣、立法和世襲等5個委員會(1984年獨立後,立法委員會停止運作,內閣委員會改為內閣政府),協助蘇丹理政。

經濟

汶萊是東南亞第三大產油國和世界第四大液化天然氣生產國。石油天然氣的生產和出口是汶萊的經濟支柱,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36%和出口總收入的95%。石油儲量和產量僅次於印度尼西亞,居東南亞第二,液化天然氣的出口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國內生產總值1.9萬美元,是世界最富的國家之一。近年來,汶萊政府大力推行經濟多元化和私營化政策,力圖改變過分依賴石油和天然氣的單一經濟結構。

對外關係

奉行不結盟和同各國友好的外交政策。主張國家無論大小、強弱,都應相互尊重。1984年2月24日加入聯合國,重視聯合國作用。1984年1月7日成為東協第六個成員國,與東協各國關係密切。視東協為外交基石,主張通過東協實現地區穩定、繁榮與團結。系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和亞歐會議成員(ASEM),重視維護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對區域性經濟合作持積極態度,主張各國實行貿易、投資自由化和開展經濟技術合作。認為近年來國際形勢的變化對國際關係產生了深刻影響,聯合國和地區組織應在維護和平、保持穩定和促進發展中發揮作用。支持聯合國改革,希望通過改革加強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提高聯合國的效率和活力,認為安理會改革應多傾聽中小開發中國家的聲音,增加開發中國家的代表性。重視同中國、美國、日本等大國關係。積極發展同伊斯蘭國家間的關係,是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此外,還是大英國協和不結盟運動等國際組織成員國。1993年12月9日加入關貿總協定,1994年4月15日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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