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之現在與未來

民法總則之現在與未來

《民法總則之現在與未來》是2001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曾世雄。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人類社會生活在公私兩面,為國民一分子之社會生活面及為社會一分子之社會生活面。規律後者之法律,為私法台灣地區之法制采大陸法系之體例,法律采以法典、條文之方出之。私法中最重要者,乃民法典。從事法學或法律工作者,大體有其共同觀念,認為民法典之文字優美、內容合宜。此一觀念當然同樣存在於民法總則之看法上。
民法典之文字優美,從各種不同之法律條文比較觀察,當應肯定之。然而,文字是否優美,並非絕對重要事項,僅止於相對重要而已。民法典之絕對重要事項,與其他法律條文並無兩樣,乃其內容是否合中妥切。民法總則是否合中妥切,包括二問題,其一為民法總則現有規定是否妥切之探討,其二為民法總則應以何種事項為其規律之內容。前者屬於民法總則含義解釋之問題,後者則為民法總則應有架構之問題。

目錄

民法總則之現在與未來民法總則之現在與未來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大陸法系民法之初
第二節民法之規範基礎
第三節民法之蛻變與規範基礎之調整
第二章基本原則
第一節私法自治之原則
第二節民法之法源
第三節實質規定與技術規定
第四節民法之解釋
第五節誠實信用之原則
第六節情勢變遷之原則
第七節制度內利益歸還之原則
第三章權利義務
第一節權利或義務
第二節權利之發生、存續與消滅
第三節法益與自由資源之處位
第四節權利義務關係
第四章法律上之主體
第一節法律上之主體與權利(義務)之主體
第二節權利(義務)能力之由來
第三節權利(義務)能力之設計
第四節權利(義務)能力規定之檢討
第五節死亡宣告規定之檢討
第五章法律上之主體——組織體
第一節組織體之權利能力
第二節組織體之共通設計
第三節有關法人規定缺失之檢討
第六章法律上之主體住所
第一節傳統法學下之住所
第二節認識住所之設計
第三節未來住所發展趨勢
第七章法律上之客體
第一節法律上客體之含義
第二節現行規定之檢討
第三節未來規範之方向
第八章法律關係之變動
第一節法律要件
第二節主體要件——行為能力
第三節客體要件——生活資源
第四節變動要件——法律事實
第九章適法行為——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
第一節法律行為
第二節事實行為
第十章中間行為——適法有責行為與放任行為
第一節適法有責行為
第二節放任行為
第十一章違法行為
第一節違法
第二節行為
第十二章法律規定范域中若干重要設計
第一節時效
第二節善意惡意與不可抗力
第三節民事責任
第十三章私法自治范域中若干重要設計
第一節代理
第二節效力
第三節條件期限
第十四章刪廢規定
第一節期日期間之規定
第二節期日期間規定應刪廢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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