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煤鋼聯營

歐洲煤鋼聯營是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舒曼聯合其他的西歐國家的煤鋼企業,建立的一個超國家的行業聯合體,以法國和聯邦德國的煤鋼工業為基礎。

歐洲煤鋼聯營 歐洲煤鋼聯營

《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舒曼提出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計畫,主張以法國和聯邦德國的煤鋼工業為基礎,聯合其他的西歐國家的煤鋼企業,建立一個超國家的行業聯合體,對煤鋼進行了統一管理,此構想被稱為“舒曼計畫”。據此,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六國在巴黎簽署了《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1952年7月25日條約正式生效。它使歐洲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民族國家通過把部分權力委託給某一超國家機構來開展國家間合作的範例;使法德關係的改善出現轉機,標誌著作為西歐聯合先決條件的法德和解的開始。

歐洲霉鋼共同體旗幟 歐洲霉鋼共同體旗幟

西歐部分國家為促成煤炭和鋼鐵工業一體化而成立的經濟聯合體。1950年法國外長舒曼提出“歐洲煤鋼聯營計畫”(即“舒曼計畫”),建議願將本國經濟中的煤鋼部門管理權委託給某一獨立機構的國家成立煤鋼共同市場。此後,法、西德、意、比、荷、盧等6個西歐國家開始在此計畫基礎上進行談判。1951年4月18日上述6國在巴黎簽訂為期50年的《歐洲煤鋼聯營條約》,它標誌著歐洲煤鋼聯營正式成立。至1954年,這些國家的煤、焦炭、鋼、生鐵等的貿易壁壘幾乎完全消除。聯營先後制訂一系列共同規章,監督卡特爾和調整企業合併。其中央執行機構決定價格、規定生產限額並被援權對違反條約、規章的企業進行處罰。歐洲煤鋼聯營使“歐洲煤鋼聯營計畫”得以實現,以後又發展為歐洲經濟共同體。1967年,其部長理事會和委員會與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對應機構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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