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謀殺

榮譽謀殺

“榮譽謀殺”也稱榮譽殺害honor killing,是指男性成員以“捍衛家庭榮譽”為由,殺害被他們認為與男子有“不正當關係”的女性家庭成員。在伊朗、阿富汗、土耳其、巴基斯坦等地區,社會默許家族男性成員以暴力對待拒絕接受婚姻安排,提出離婚要求,遭遇性侵的女性親人,這些社會認為,處決令家族蒙羞的女性成員是天經地義的事。

簡介

“榮譽謀殺”(honorkilling),也稱作榮譽處決,大多出現在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是指那些確實背棄或者被懷疑背棄伊斯蘭教貞節觀的男女遭到家人或族人無情殺戮的現象。 家人不允許子女跨種姓通婚,若違背,家人可以依據教規對他們處以死刑。執行這樣刑罰的人不但沒罪過,反而是在維護宗教的榮譽,所以被稱為“榮譽處決”。印度政府曾制定法律弱化種姓制度,但“榮譽處決”案仍層出不窮。

即便許多伊斯蘭國家政府認為“榮譽謀殺”是不合法的,是一種瘋狂而又殘忍的犯罪行為,法律對這類犯罪也開始重視,施以嚴刑,但傳統宗教的力量影響依然巨大,難以從精神上杜絕犯罪的根源。

由於印度特殊的種姓制度,每年有數百名男女死於類似的“榮譽處決”。

分布

無論是在伊斯蘭國家本土,還是隨移民出現在歐美各國,“榮譽謀殺”都像一顆毒瘤,危害著女性的生命權益。

伊斯蘭國家

這種現象在當今許多伊斯蘭國家時有耳聞,特別是在中東阿拉伯國家更是頻繁發生。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曾發表報告稱,這類謀殺案至少在14個國家發生過,這些國家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土耳其約旦摩洛哥埃及以色列烏干達厄瓜多巴西英國義大利瑞典等。

而存在情況最嚴重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等國家,則沒有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交這方面的報告。

流向歐美

而隨著南亞、非洲和中東地區的移民大量湧入英國等歐洲國家,“榮譽謀殺”這一陋習也被帶到了歐洲。 迄今為止,在英國已經查明有109宗案件屬於“榮譽謀殺”,並且難以控制地幾乎每天都在發生著。而在美國,這樣的案例也早已存在,主要集中在來自阿拉伯國家的移民社區里。

背後解讀

刑罰是在維護宗教榮譽

2000多年前制定的《摩奴法典》對印度教教徒各方面的行為舉止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涉及到婦女婚姻問題的規定就更加嚴格。印度教有所謂“四大種姓”,即把人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4個基本類別。每個種姓又包含數千個亞種姓。在“四大種姓”之外,還有一些更低級別的人被稱為“賤民”或“不可接觸者”。印度獨立後,政府對這部分人給與特殊照顧,印度國父聖雄·甘地還給了他們一個特殊的稱號“天民”。

儘管印度政府實行非宗教的世俗法律制度,但印度社會從古至今流傳下來的宗教意識仍牢牢地占據著人們的心靈。按照某些宗教極端主義者的觀點,任何違背宗教教規的人,不論從世俗法律的角度看是否有罪,宗教人士都可以依據宗教教規對他們處以死刑。執行這樣刑罰的人不但沒罪過,反而是在維護宗教的榮譽,這就是所謂的“榮譽處決”。

種姓歧視至今仍未消除

印度種姓制度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實行種姓內部通婚。然而這種制度在古代就因男多女少的人口狀態而不斷被違反。一些高等種姓的男子不得不迎娶低等種姓的女子為妻。在這樣的社會情況下,宗教人士又制定了在特定情況下允許“順婚”,但嚴格禁止“逆婚”的宗教教規。也就是說,高等種姓男子娶低等種姓女子稱為“順婚”,反過來就是“逆婚”了。長期奉行的宗教法規逐漸成了人們的思維定式,也形成了某種社會道德。

1947年印度獨立後,印度政府制定了有關法律來弱化種姓制度。截至2013年,在印度大城市和教育水平比較高的家庭,人們不但對“順婚”習以為常,連“逆婚”也不那么反對了。但是,高等種姓占據較高社會地位的情況並沒有完全改變。在印度11億人口中,印度教徒占82%,其中大約2/3是中、低等種姓,而少數屬於高種姓的人占據了政府、軍隊和法務部門中70%的職位。因此,讓印度人拋棄幾千年來形成的宗教習俗和道德觀念,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

現狀

在巴基斯坦,每年都有數百名婦女被“榮譽謀殺”。據巴基斯坦人權委員會統計,2002年,巴基斯坦約有700名婦女死於“榮譽謀殺”,2003年則有450多名婦女死於“榮譽謀殺”。土耳其在2003-2008年5年間平均每年有200多人死於“榮譽謀殺”,且人數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而根據聯合國最新公布的統計數字,全世界每年至少有5000名女子被“榮譽謀殺”。

被殺原因

加拿大一家三口被判“榮譽謀殺”加拿大一家三口被判“榮譽謀殺”

榮譽謀殺的受害者幾乎都是女性,被殺害的原因主要是“失貞”和“不檢點”,如通姦、私自結婚、發生婚前性行為、打扮時髦舉止輕浮、拒絕被指定的婚姻、想要離婚、沒帶夠嫁妝,甚至是遭人強姦。只要是男性成員認定某一女性成員給家族帶來了“恥辱”的行為,他們就會以“捍衛家庭榮譽”為由,對其處以極刑,並且手段極其殘忍。。

加齊大學的社會學教授艾爾丁齊表示,經濟因素在“榮譽謀殺”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有的父母為了彩禮逼迫女兒嫁人,有的家族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在男性成員去世後把他的妻子許配給他的兄弟或者其他男性,這些在遭到女性當事人不從時都可能導致“榮譽謀殺”。

決策執行

“榮譽謀殺”決定通常由其父親、兄弟和丈夫、叔叔或者有時甚至是整個家族委員會作出並執行,而實際的劊子手任務往往是交給家族裡18或者15歲以下的年輕男子,以避免“行刑者”受到嚴重的懲罰。 而這些受害者年輕的兄弟們,也以家族賦予了他這個神聖的任務為榮,絲毫沒有殘害親人的羞愧感。

法律處罰

在中東的一些阿拉伯國家中,處決令家族蒙羞的女性成員依然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兇手並不認為這種行為是犯罪,因為他們是在維護整個家族的榮譽。在法律上,他們也鮮有受到制裁,反而會被當地的人稱之為英雄。即便許多伊斯蘭國家政府認為“榮譽謀殺”是不合法的,是一種瘋狂而又殘忍的犯罪行為,法律對這類犯罪也開始重視,施以嚴刑,但傳統宗教的力量影響依然巨大,難以從精神上杜絕犯罪的根源。 有關涉案者的定罪和判刑也常常受到一些社會輿論的干涉。

在歐美各國,政府堅持不給實施“榮譽謀殺”的兇手減刑,而是按照正常法律判處謀殺罪

2004年12月7日,巴基斯坦參議院通過了新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針對“榮譽謀殺”的內容。根據修正後的刑法,如果再有人以給家庭帶來恥辱為由殺害他人,法庭對他的懲罰最重可判其死刑。此外,該法案還規定,如果沒有得到法庭允許,警察不得逮捕他們認為有違法性行為的婦女。這項法案在穆沙拉夫總統簽署生效後,巴基斯坦的“榮譽謀殺”確實受到了一定控制。

案例

約旦

2005年2月,約旦一名21歲的男性建築工在自家開槍打死了他的胞妹和其男友,隨後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該男子一共向妹妹開了5槍並刺了94刀,向胞妹男友開了6槍並刺了26刀。警方調查發現,該男子之所以殺害胞妹及其男友,是因為懷疑胞妹在訂婚前與男友關係過於親密,從而使自己受到眾人非議,感到喪失了“榮譽”,在人前抬不起頭。他的父親也有類似的感受,因此不僅支持兒子殺掉女兒,而且親自參與謀劃。可事後警方屍檢證明,其胞妹仍然是處女之身,根本沒有發生他們想像中的婚前性行為。

2013年04月14日約旦警方發現一名被燒焦的孕婦屍體,其生前遭割喉,腹部被剖開露出4個月大的胎兒。警方稱,這顯然是一起“榮譽謀殺”案件。

義大利

2006年3月,24歲的吉奧瓦尼·莫拉比托朝著其32歲的親姐姐布魯娜面部連開4槍,起因是後者在未婚的情況下與同居男友生下一個私生子。莫拉比托是義大利卡拉布里亞省黑手黨成員,按照義大利黑手黨古老的家族傳統,男性家族成員理應對讓家庭蒙羞的女性成員執行“榮譽謀殺”。

伊拉克

伊拉克少女蘭德·阿卜杜爾·卡德爾是巴斯拉大學的女大學生,在一次慈善活動上與22歲英軍士兵保羅一見鍾情。正當卡德爾憧憬著與保羅的美好未來之時,2008年3月,她的親生父親竟然夥同她的2個哥哥在家中將她活活掐死,並用尖刀刺穿她的身體。

土耳其

2010年2月,在土耳其南部的卡赫塔地區,因懷疑梅迪恩·邁米與其他男孩約會,有損家族榮譽,女孩的祖父及其父親竟然將她活埋致死。

加拿大

穆罕默德·沙費、他的妻子圖巴·亞赫亞以及他們21歲的兒子哈梅德於2009年將哈梅德的3個妹妹——19歲的扎納布(Zainab)、17歲的薩哈爾(Sahar)和13歲的蓋提(Geeti)以及沙費的第一任妻子52歲的羅娜·阿米爾·穆罕默德(RonaAmirMohammad)殘忍殺害。同年6月30日,4位受害者的屍體被發現。沙費、圖巴和哈梅德之所以殺害三姐妹,主要因為她們在著裝、約會、社交活動和上網時讓家庭“蒙羞”。

印度

2010年6月17日,在位於新德里北部的斯瓦普納加貧民區,人們發現了19歲女孩阿莎·賽尼和她21歲的丈夫尤蓋什·庫馬爾的屍體。兩具屍體都處於被捆綁狀態,曾遭受殘忍的電擊。警方經調查發現,兇手竟然是女受害人的父親和叔父。這位父親在被捕後不但沒有絲毫悔意,反而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執行的是“榮譽處決”

2011年5

月25日,查爾肯特邦的印度國大黨議員勒克拉的女兒與青年提瓦里私下相好,但由於兩人來自不同種姓,不能結婚。為了挽救家族榮譽,作為父親的勒克拉便指使別人殺死了提瓦里。勒克拉因涉嫌“榮譽謀殺”被捕入獄。

榮譽謀殺榮譽謀殺

2011年5月6日,印度國北部發生一起年輕情侶因未能“門當戶對”,慘遭家族成員用亂石砸死的“榮譽處決”事件,警方已逮捕與此事有關的8人。在印度北方邦(UttarPradesh),都是20齣頭的RajivVerma和RenuPal墜入了愛河,但他們由於沒有遵循印度傳統而苛刻的“種姓配對”原則,戀情遭到家族阻攔。兩人在5月1日決定私奔,但遭到以女方家庭為首的眾人“追殺”,眾人向這對情侶投擲石頭,將兩人活活打死。警方接報後展開逮捕行動,共抓捕了8名與此事有關的人員。警方負責人說,事發村落參與“榮譽處決”成員們的行為是“不可原諒的”,警方不會讓兇手逃脫,會將兇手繩之以法。

2013年9月,北印度哈雅納(Haryana)省羅赫塔克(Rohtak)某村中,念美術的20歲女孩妮迪與同村念理工的23歲達曼德相戀3年,兩人計畫於17日私奔到德里結婚。但妮迪和達曼德2人違反種姓制度,觸犯當地人的禁忌。後來,妮迪父母告訴二人,只要他們回家就不再追究此事。沒想到二人回村後,妮迪的家人於9月18日凌虐達曼德長達半小時,把四肢打斷後還砍下他的頭,最後將遺體丟到達曼德家門外。在達曼達死前,妮迪則在全村民眾圍觀下,被家人動用私刑處死。警方聞訊趕來時只搶下了已被燒掉一半的遺體,連同達曼德的遺體殘駭一起帶回驗屍。其中妮迪的父母、叔父及哥哥,以及帶二人回家的計程車駕駛都被逮捕 。

加拿大

2012年1月,加拿大一家地方法庭對一起震驚全國的“榮譽殺人”案做出判決,58歲的穆罕默德沙費(MohammadShafia)、他的妻子42歲的圖巴亞赫亞(ToobaYahya)以及他們21歲的兒子哈梅德(Hamed)謀殺罪名成立,3人將最少入獄25年,不得假釋。上述3名罪犯於2009年將哈梅德的3個妹妹――19歲的扎納布(Zainab)、17歲的薩哈爾(Sahar)和13歲的蓋提(Geeti)以及沙費的第一任妻子52歲的羅娜阿米爾穆罕默德(RonaAmirMohammad)殘忍殺害。同年6月30日,4位受害者的屍體被發現。沙費、圖巴和哈梅德之所以殺害三姐妹,主要因為她們在著裝、約會、社交活動和上網時讓家庭“蒙羞”。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姐妹因錄跳舞影片遭兄長殺害巴基斯坦姐妹因錄跳舞影片遭兄長殺害

2013年6月,家住巴基斯坦北部齊拉斯鎮巴爾薩和謝扎是一對姐妹,分別為15歲和16歲。她們不久前曾穿著傳統服裝在自己家外,用手機錄製了一段在雨中跳舞玩鬧的影片。當時和她們在一起玩耍的,還有另兩名年齡較小的孩子。這段影片流傳開來後,引起了當地一些保守派人士的不滿,兩名女孩的一些家人也指責她們玷污了家族榮譽。6月30日,這對姐妹花以及她們的母親在家中被5名歹徒槍殺。慘案發生後,女孩們的一名哥哥報了案,並稱是女孩們的另一名繼兄“為恢復家族榮譽”聯合其他4人將3人殺害了。

2013年9月,巴勒斯坦一名女子因傳與別的男子有外遇,被她的父親殘酷殺害。訊息傳開後,在巴勒斯坦社會引起了不同反響,也使在一些國家流行的“榮譽謀殺”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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