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昌校區

榮昌校區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前身為始建於1938年的建華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抗戰時期為國民政府中央畜牧實驗所、農業實驗所和血清研究所所在地。

校區概況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概貌西南大學榮昌校區概貌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前身為始建於1938年的建華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抗戰時期為國民政府中央畜牧實驗所、農業實驗所和血清研究所所在地,解放後為國內著名的四川省榮昌畜牧獸醫學校,1978年經國務院批准升建為四川畜牧獸醫學院。2001年經教育部批准,與原西南農業大學中國農科院柑桔研究所(西南大學柑桔研究所)合併組建新的西南農業大學,設立榮昌校區。2005年7月,西南農業大學與西南師範大學合併組建西南大學。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校區位於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鐵路中段的“中國重慶畜牧科技城”——榮昌縣城。(榮昌畜牧優勢突出,有中國三大和世界八大優良地方豬種之一的榮昌豬,是我國推廣面積最大、最具影響的地方豬種之一,是川渝白鵝的主產區。全縣有飼料生產企業50多家,GMP獸藥生產企業8家,GMP人藥生產企業2家,現已成為西部最大的獸藥飼料生產基地和集散地,是全國最大的仔豬生產基地)。

規模

西南大學西南大學

校區為重慶市園林式單位,占地462畝、校舍建築面積13余萬平方米,儀器及辦公設備總值4300多萬元,各種設施比較齊備,能夠滿足目前教學、科研需要。圖書館藏書30余萬冊,電子期刊818萬多條,已經實現與西南大學本部的VPN高速連結畜牧獸醫水產及相關學科特色突出,現有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4300餘人,其中碩士研究生60人;各類成人教育函授教育、校外辦學點共有學生800餘人。現有在職教職工48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94人,博士、碩士118人,講師等中級職稱149人。省部級突出貢獻專家1人,重慶市322人才工程1人,碩士生導師20人,離退休教職工215人。

設施

校區設有重慶畜牧科技城畜牧科技信息中心、動物藥品研究所名特水產研究所生物技術中心;動物疫病快速診斷及預防研究中心,擁有飼料總廠、動物藥品廠、實習牧場、漁場、動物醫院、標本廠等設施齊全的教學實習場所;與中國重慶畜牧科技城8家大型GMP獸藥企業、飼料企業、生物技術企業建立了“8+1”校企聯合體,實現資源共享,互利雙贏。還與川渝兩地其餘多家大型飼料公司、獸藥生產企業、水產養殖場等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係,開闢了師生校外教學實驗實習基地。

專業

為適應西南大學“211”工程建設目標發展的需要,發揮高水平綜合大學優勢,西南大學在榮昌校區設立了動物科學系動物醫學系水產系商貿系信息管理系基礎部成教院等教學單位,負責承擔榮昌校區的教學任務。校區設有動物科學動物醫學水產養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行銷公共事業管理等7個普通本科專業;有預防獸醫學基礎獸醫學省部級重點學科兩個;淡水魚類養殖學中獸醫藥物學畜產品加工學動物傳染病學動物遺傳學省部級重點課程五個;畜產品加工學市級精品課程一個;養殖技術專業為國家精品專業。“雞法氏囊病精製蛋黃抗體”獲國家新獸藥二類證書,“肉牛養殖與草場建設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國家科技部十五重大專項項目通過鑑定驗收,成功培育出重慶市第一個畜禽新品種“渝西烏雞”。基礎獸醫學、預防獸醫學、臨床獸醫學、動物遺傳育種等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初步形成了以畜牧、獸醫、水產為主,覆蓋牧漁業產前、產中、產後各環節,文、理、工、管多學科、多層次、多形式的辦學格局。

發展

校區在7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始終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為宗旨,以培養創新型、套用型、實踐型人才為特色,狠抓教學內容的更新和教學方法的改革,強化基礎教學與專業實踐教學,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提高學生就業競爭力,走出了一條立足川渝、輻射西南、放眼全國的特色辦學之路。幾十年來,校區為社會輸送人才60000余名,畢業生遍布全國各地,他們在各自崗位上充分發揮專業基礎紮實,能吃苦耐勞,實踐動手能力強的特點,在較短時間內就成為單位的骨幹力量或行業領軍人物,有國際知名學者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員,也有全國青年科學家、“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和知名企業家,有的還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2006年,動物科學系、動物醫學系在校學生鄧費建鄧波兄弟倆,因學以致用、自立自強被評為“2006中國教育年度十大新聞人物”和“2006感動重慶十大人物”,並榮獲“重慶青年五四獎章”,受到國家教育部和重慶市領導的接見。在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近年來,校區加強了對外合作,目前主要進行的合作項目有肉雞生產技術、寵物狗飼料研究、中藥在水產養殖中的套用等15個項目。許多企業來校區設立獎學金,支持學校辦學。隨著對外開放的深入發展,校區加強了國際交流,與美國加拿大法國俄羅斯日本荷蘭澳大利亞吉爾吉斯泰國等20多個國家的大學和科研機構進行了學術交流和科技合作,還長年聘請了外籍教師任教,從而加強了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促進了科技的交流和發展。目前,西南大學為校區的發展提供了嶄新的平台,今日榮昌校區將秉承西南大學“特立西南,學行天下”的辦學精神,以“含弘光大,繼往開來”為己任,繼續“艱苦創業,負重自強”,積極創造校區美好的明天。

學生綜合考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綜合考評組織機構
第一條系成立由黨政領導、學生工作組成員組成的“學生綜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指導各班的考評工作。
第二條各教學班成立由班、團幹部及學生代表(3人左右)組成的“學生綜合考評小組”,負責具體考評工作。學生綜合考評小組須在輔導員、班主任的監督、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二章

綜合考評內容及計分標準
第三條綜合考評成績由德育考評、課堂學習和拓展性素質評價三部分組成。
第四條評定對象
按照學校規定按期辦理註冊手續的同學。
第五條評定原則
根據西校2005(50)號《西南大學學生綜合考評辦法(試行)》和西榮學發(2007)3號《西南大學榮昌校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管理的通知》,綜合考評成績由德育考評、課堂學習和拓展性素質評價三部分組成,滿分為120分,其中德育考評滿分30分,課堂學習滿分70分,加分滿分為20分。
第六條德育考評(30分)
德育考評內容由政治態度、思想品德、文明行為、法紀觀念、心理素質等五個方面組成,是對每個學生的基本要求。德育考評滿分為30分,其中學生考評小組評20分,班主任或輔導員評10分。評定內容參見西南大學學生手冊西校2005(50)號《西南大學學生綜合考評辦法(試行)》。
1、違反校規校紀,受黨、團或行政處分的:系部通報批評扣1分/次,校區通報批評扣1.5分/次,學校通報批評扣2分/次,警告扣4分/次,嚴重警告扣5分/次,記過扣7分/次,留校察看扣10分。
2、擔任社會工作職務(團總支、學生會、社團成員)的學生受到處分,除按上述分值扣分外,再扣除相應的職務加分。
3、學生黨員、黨團積極分子(包括黨校、團校在讀或結業學生)受到處分,除按上述分值扣分外,再加扣1分/次。
4、在升國旗、早操時禁止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凡無故缺席1次,扣德育考評分0.5分;凡遲到、早退1次,扣德育考評分0.2分。可累計扣分。
5、嚴禁學生在晚上23:00後出入寢室。第一次晚歸者進行批評教育,並扣德育考評分0.5分;第二次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並扣相應德育分;累計三次(及三次以上)晚歸者除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外,取消本學年度所有獎學金、助學金及個人評優資格。
第一次不歸者給予通報批評,並扣德育考評分1分;第二次及以上不歸者除給予警告及以上外處分外,並扣相應德育考評分和取消本學年度所有獎學金、助學金及個人評優資格。
6、擅自租房的同學,經批評教育仍然拒絕搬回寢室者,除按照《西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一條從重處理外,扣除德育考評分5—10分。取消本學年度所有獎學金、助學金及個人評優資格。對辦理了手續在宿舍外租房住的同學,原則上不得享受本年度助學金。
7、學生應按照校區規定的時間進行學習、生活及作息,在寢室從事上網等活動時不得影響寢室其他同學休息。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並扣相應德育分。
8、保持學生宿舍樓內安靜,禁止在樓內追逐,起鬨,酗酒;嚴禁私接電源及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禁止在宿舍內亂接繩子,亂貼不健康字畫;嚴禁觀看、傳播、複製、販賣淫穢書刊及聲像製品;嚴禁參與黃、賭、毒及非法傳銷活動。違反上述規定之一者,一經查實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並扣相應德育分。
9、在校區或者各系組織的衛生檢查中,寢室衛生成績連續兩次或累計三次居本系後五位者,寢室成員每人扣德育考評分0.5分,連續三次或累計四次居本系後五位者,每位寢室成員扣德育考評分1分,室長再加扣0.5分。
10、禁止學生穿拖鞋、背心等與大學生身份不符的衣著進入教室。第一次進行說服教育,並責令及時改正,第二次全系批評教育,並扣學生德育考評成績0.5分,第三次通報批評,並扣德育考評成績1分,第四次及以後,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並扣相應德育考評分。
11、其他不文明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或參照以上標準扣分。
12、德育考評分低於21分者,取消一切評優評獎評助學金資格
學生違紀情況由各班或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
第七條課堂學習
課堂學習包括專業課、公共選修課兩部分,不包括任選課和二專業課程,滿分為70分。課堂學習得分的計算方法為上一學年度各科(專業課、公共選修課)期末考試的平均成績乘以70%。為了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做到獎勤罰懶,特設立以下課堂學習加、減分項目。
1、為了調動學生學習外語的積極性,設立外語過級加分項目。通過英語四級者,通過當年綜合測評加一分,以後每年加0.5分;通過英語六級者,當年加2分,以後每年加1分;四級和六級不享受重複加分。其他語種按相應規定參照執行。
2、參加計算機等級考試獲得國家二級證書者,加1分,過三級者加2分(只限一次)。
3、參加國語等級考試獲得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者,加課堂學習考評分1分(只限一次)。
4、為了降低補考(重修)率,設立補考(重修)扣分項目。補考一科扣課堂學習考評分2分(含選修課),重修一科再扣課堂學習考評分2分。
5、學生應嚴格按照學校教育教學安排參加教育教學活動。上課提前5—10分鐘進入教室(會場),嚴禁上課遲到、早退或曠課(會、活動)。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2分,每曠課(會、活動)1學時扣0.5分。
6、學生應參加學校規定的晨讀、早晚自習等學習。凡是在學習時間從事與學習無關的事情(睡懶覺、玩電腦、玩牌等),根據情節輕重,每次扣0.5-1分。
7、凡一學年內扣分累計達到25分及以上者,取消本學年度所有獎學金、助學金及個人評優資格。
所有加分、減分學生名單主要由系學生工作辦公室、校區有關部門、任課教師提供,由各班(必要時年級)評定小組或系學生工作辦公室審定。
第八條拓展性素質評價(20分)
為了更好的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各項課外科技、文體、社團及公益活動,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特設立拓展性素質評價加分項目,滿分為20分,其中班主任根據班級舉辦的各類拓展性素質活動中的同學表現情況,最高可加5分(參照有關活動檔次、內容等確定)。
(一)、文藝、體育與文化類活動
1、在國家級競賽中獲獎的,一等獎(及以上)加5分/次,二等獎加4分/次,三等獎加3分/次,優秀、鼓勵等獎項加2分/次,代表學校(或校區)參加而未獲獎者加1.5分。
2、在省級競賽中獲獎的,一等獎(及以上)加3分/次,二等獎加2分/次,三等獎加1分/次,優秀、鼓勵等獎項加0.8分/次,代表學校(或校區)參加未獲獎者加0-0.4分。
3、在校級競賽中獲獎的,一等獎(及以上)加1分/次,二等獎加0.7分/次,三等獎加0.5分/次,優秀、鼓勵等獎項加0.3分/次。代表系(或校區)參加未獲獎者加0.2分。
4、在校區級競賽中獲獎的,一等獎(及以上)加0.8分/次,二等獎加0.6分/次,三等獎加0.4分/次,優勝、鼓勵等獎項加0.2分/次,代表系參加未獲獎者加0.1分。
5、在系級競賽中獲獎的,一等獎(及以上)加0.7分/次,二等獎加0.5分/次,三等獎加0.3分/次,優勝、鼓勵等獎項加0.2分/次,參加未獲獎者加0.05分。
6、若獲獎是名次,第一名視為一等獎,第二、三名視為二等獎,第四、五、六名視為三等獎,第七、八名視為優勝、鼓勵獎。特殊情況,報系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7、集體獲名次獎或等級獎,個人加分減半。
8、文體等競賽包括文化、體育、藝術等(除學術科技項目)。校(區)級競賽活動必須是校區綜合辦、團委、學工辦及以上部門代表學校(或校區)主辦的各類競賽活動。系級競賽活動是水產系或校區其它相關職能部門(如學工辦等)主辦的各類競賽。
9、受學校(含校區)、系委派或批准參加各類公益活動且完成任務的,加0.1-0.2分/次。(若被通報表揚,按通報表揚加分記,此項不再加分。)
10、參加國家級演出或活動(不含國家級職能部門或協會等)加3分/次,省(市)級(不含省(市)級職能部門或協會等)演出加2分/次。
11、以上各項多次得分的,同一次競賽(活動)取最高分,非同一次競賽(活動)可累加,單純的文藝或體育或文化類加分不超過5分,總共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社會工作

1、對學校、校區相關檔案規定範圍的學生幹部,能較好地勝任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的,通過考核可加分。
2、校區及系學生會、社團聯合會正、副主席、系團總支副書記,加0-1.5分/學年,校區及系學生會(團委、團總支)常委、校區學工辦、團委、系學生工作助理,中國水產學會西大學生會員工作站正、副站長0-1.3分/學年。同等情況下校區級學生幹部優先排名。
3、校區記者站、廣播站、國旗班、宿管會正、副職,班長、團支書加1.2分/學年。
4、校區團委、學生會、社團聯合會,系團總支、學生會各部(委、辦)正、副職;校區有200人以上的正式批准的學生社團組織(如:馬研會)正、副職,和社團分會不少於50人會長,加1.2分/學年;校區200人以下的正式批准的社團正、副職,中國水產學會西大學生會員工作站各部(委、辦)正、副職,黨支部委員等加1分/學年。同等情況下校區級學生幹部優先排名。
5、學校(含校區)團委、學生會幹事、班委委員、團支委委員、國旗班委員等,加0-0.5分/學年。校區200人以下的正式批准的社團各部(委、辦)正、副職,中國水產學會西大學生會員工作站及校區有200人以上的正式批准的學生社團組織各部(委、辦)幹事加0.3分/學年。
6、團委、團總支、學生會幹事(隊員),寢室長,班、團支部委員,經考核,合格及以上加0.5分,不合格不予加分甚至扣相應分值。
7、在相關規定要求外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對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校風、學風建設有特殊貢獻,事跡清楚明確,有力地推動素質教育開展的,本人可向系學生綜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申請,經嚴格程式審定,可加0-2分。
8、擔任社會工作職務的,任職一學年按上述分值加分;任職滿一學期、未滿兩學期的,加分減半;未滿一學期的,不予加分;任職期間,被撤銷、取消、罷免、勸退職務的,不僅不加分,通常應該扣相應的加分值;任職期間工作反映較差的,不得隨意加分,須報系學生綜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處理認定。
9、獲得國家級、市級、校級先進班級體(團支部)的,班長、團支部書記分別記2分,1分和0.5分;班委、團支委分別加1.5分,0.8分和0.4分。普通同學或團員分別記1.3分,0.6分和0.3分。
10、獲得市級、校級文明寢室稱號,室長分別加1分和0.3分,寢室成員分別加0.8分和0.2分。
11、以上各項多次得分者,任職項目(1-11項)和同項獎勵內(12-15項)取最高分,非同一項目的獎勵可累計,但本條加分累計不能超過3分。幹部(社會任職)等在本職工作內的普通活動,原則不加分。
12、其它未列入上述條款的職務,可參照級別執行或報系學生綜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處理認定。
同一學年任多重職務的學生,不能累計加分,限加最高分一次。

學術科技

1、在全國大學生“挑戰杯”、數學建模等國家級學術科技大賽中獲獎的,一等獎加7分/次,二等獎加5分/次,三等獎加4分/次,優勝、鼓勵獎加2分/次。獲省級獎勵的,一等獎加4分/次,二等獎加3分/次,三等獎加2分/次,優勝、鼓勵獎加1.5分/次。獲校級(含校區)獎勵的,一等獎加2分/次,二等獎加1.5分/次,三等獎加1分/次,優勝、鼓勵獎加0.6分/次,參與未獲得獎項者加0.3分/次。獲系級獎勵的,一等獎加1.5分/次,二等獎加1分/次,三等獎加0.5分/次,優勝、鼓勵獎加0.4分/次,參與未獲得獎項者加0.2分/次。
同一成果分別參加全國、省市、校(區)級比賽獲獎,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計加分,但加分累計不得超過7分。
2、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加7分,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加2分;有通過省級以上專業機構鑑定的科研成果,可加1-3分;對於有重大學術水平、科技含量或套用前景的科研成果,可加3-6分。同一發明或成果取最高分,不同發明或成果可累積加分,但加分累計不得超過7分。
3、1-2項若為團體行為,排名第一者加分不變,排名第二及後序者加分減半。
4、學術論文被SCI、EI收錄:第一作者加7分,第二作者加3分,第三及後序作者加1.5分;在國核心心期刊(以《國核心心期刊目錄》為準)發表學術文章:第一作者加4分,第二作者加2分,第三及後序作者加1分;其他期刊(具有國家正式刊號):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1分,第三及後序作者加0.5分。
5、在《人民日報》、《求是》等國家級報刊上發表理論文章加7分;在《中國青年報》、《中國教育報》、《重慶日報》等省部級報刊上發表理論文章加4分;在其他報刊(具有國家正式刊號)上發表理論文章加0.5-2分。(2000字以下減半,合作成果減半。)
6、4-5項中,同一論文多處發表不累計加分,不同論文可累計加分,但加分累計不超過7分。
7、在國家級報刊上發表非理論文章加3.5分;在省部級報刊上發表非理論文章加2分;在其他報刊(具有國家正式刊號)上發表非理論文章加0.25-1分。(2000字以下減半,合作成果減半。)同一文章多處發表不累計加分,不同文章可累計加分,但加分累計不超過3.5分。
8、在《西南大學校報》、《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報》上發表理論文章加2分,發表非理論文章加1分。(1000字以下減半,合作成果減半。)不同文章可累計加分,但加分累計不超過2分。
9、在校區內部刊物中(除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報)發表論文(文章)加0.8分。(1000字以下減半,合作成果減半,轉載不予加分)不同文章可累計加分,但加分累計不超過0.8分。
10、個人原創稿件在《水產之聲》、系網站“水產文苑”欄目上發表,500字以內加0.2分;500-1000字加0.3分;1000字以上加0.4分。轉載稿件被刊登,1000字以內加0.1分,1000字以上加0.2分。稿件沒能被刊登者,不享受加分。不同文章可累計加分,但加分累計不超過2分。
11、各類廣播稿被採用的加0.1分/篇,(新聞、詩歌、摘錄、整理、幽默趣味類減半)且應在校區廣播站備案,本項累加不超過1分。
12、受學校(含校區)、系委派參加學術活動且完成任務的,加0.1分/次,但累加不超過0.5分。
13、在校區及水產系大學生“挑戰杯”、青苗科技基金、“含弘杯”等科技活動中,課題獲得資助並按期結題的,課題主持人加2分,課題組成員(最多四人)每人加1分,不同項目可以累加。
14、“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小分隊正、副隊長加0.3分(先進小分隊的正、副隊長加0.5分)。凡學生自願參加校區及水產系舉辦的各種社會實踐活動或比賽(如技能比賽、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徵文比賽等),獲獎者視活動、比賽等級或時間長短加0.1—0.2分/次,獲獎與文體活動加分相同。開展活動受到媒體報導或相關部門表彰者(必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另加0.5-5分(具體有由系學生綜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15、由中國水產學會西大學生會員工作站(或擁有正式會員200人以上學生社團)主辦(不代表系或校區或有關組織的)各類活動,獲獎家分按照:一等獎(及以上)加0.5分/次,二等獎加0.3分/次,三等獎加0.2分/次,優勝、鼓勵等獎項加0.1分/次,參加未獲獎者加0.05分。校區200名學生以下學生社團主辦(不代表系或校區或有關組織的)各類活動,獲獎家分按照:一等獎(及以上)加0.3分/次,二等獎加0.2分/次,三等獎、優勝、鼓勵等獎項加0.1分/次,參加未獲獎者加0.05分(須有證明)。
16、以上各項間可累加,但累加不超過7分。

公益活動及其他

1、活動禮儀每人每次加0.2分,最高累計加分0.5分。。
2、好人好事、見義勇為等經地方新聞媒體或報社報紙報導者加1-5分/次(提交證明、具體由系學生綜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3、對於在校內外反映較好的志願服務工作者加,根據工作量和實際效果0.1-1分/次(提交證明、具體由系學生綜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義務獻血者加0.1分/次,每年最多兩次。
5、學校國旗班隊員,參加有關活動,按照有關活動加分進行(提交證明、具體由班級學生綜合考評工作小組審定)
6、義務勞動,每期完成相應任務並考核合格者加0.3分,優秀者加0.5分(具體由系辦公室提供)。
7、公益活動及其他累計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第九條各類通報表揚,原則上校區團委、學工辦、系級均加0.4分,學校(不含校區)的加0.8分,特殊貢獻或情況下可以單獨申請核定加分(提交證明、具體由系學生綜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校類其他組織的加0.2分(提交證明、具體由班級學生綜合考評工作小組審定)。同等情況下校區級學團委、學工辦等的通報表揚優先排名。
第十條拓展性素質評價前四項加分綜合上限為20分,扣分無上限。
第十一條綜合考評計分公式
綜合考評成績=課堂學習成績+德育考評+加分項-扣分項。
第十二條其他加分、扣分項按《西南大學榮昌校區動物科系學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三條本實施細則中未涉及到的內容可參見《西南大學學生綜合考評辦法(試行)》(西校[2007]247號)。
第十四條綜合考評程式
1、由個人進行自我總結,填寫綜合考評登記表,在班會上交流。
2、學生綜合考評小組根據個人總結和其他材料對所涉及到的學生進行逐個評定。
3、學生綜合考評小組成員在考評到本人時應迴避。
4、基本考評完成後,報班主任、輔導員。
5、最終考評完成後,將考評結果在班內公布,學生綜合考評小組成員在考評表上逐個簽名,無簽名或簽名不全、代簽、亂簽的,一律無效。
6、班主任或輔導員根據學生該學年現實表現在考評表上填寫評語,並簽名。
7、上述各項完成後,按考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班主任簽字後以班為單位報交到系學生工作辦公室。
8、學生對本人或他人的考評成績有異議的,應及時向班級、系部、學校(校區)反映,以便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綜合考評時間
各班在春季、秋季開學後兩周內進行,春季、秋季兩學期綜合考評合併後的最終結果經班主任簽字後於9月25日以前交系學生工作辦公室。
第十六條綜合考評表裝學生檔案,考評成績作為學生評選獎學金、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及推薦就業等的主要參照依據。
第十七條本細則中相關條款明顯與上級檔案牴觸的,以上級檔案為準;凡本細則未涉及的內容,以《西南大學學生手則》、《普通高校學生行為準則》等為準。
第十八條未盡事宜,報系部、校區相關部門解決。
第十九條本細則從公布之學年起執行,各班在嚴格執行本細則的情況下,結合本班具體實際可以做有利於班級建設的補充細則,班級另外規定或補充的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
第二十條本細則解釋權歸水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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