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疾

拼音

qìjí 

注音

ㄑㄧˋㄐㄧˊ

引證解釋

猶加害;遺患。《左傳·哀公七年》:“吳來徵百牢……景伯曰:‘吳將亡矣,棄天而背本。不與,必棄疾於我。’”楊伯峻註:“棄疾,猶今言加害。”《左傳·哀公十二年》:“吳徵會於衛……子木曰:‘吳方無道,國無道,必棄疾於人。吳雖無道,猶足以患衛。’”《漢武帝內傳》:“輕則鍾禍於父母,詣玄都而考罰;慢則暴終而墮惡道,棄疾於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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