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明代刑部尚書]

林俊是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累官刑部尚書。累官刑部員外郎。嘗上疏請斬妖僧繼曉,並罪中貴梁芳。疏入,直聲震都下。

基本信息

林俊

明刑部尚書林俊

林俊(1452~1527),字待用,號見素,莆田人。生於明代宗景泰三年,卒於世宗嘉靖六年,年七十六歲。成化十四年,(公元一四七八年)登進士第。累官刑部員外郎。嘗上疏請斬妖僧繼曉,並罪中貴梁芳。疏入,直聲震都下。世宗時,官至刑部尚書。朝有大政,必侃侃陳論,中外想望其風采。卒,謚貞肅。俊為文體裁不一,大都奇崛博奧,不沿襲台閣之派;其詩多學山谷、後山二家,頗能遠俗。著有見素文集二十八卷,奏疏七卷,續集十二卷,與西徵集(均四庫總目)並行於世。
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累官刑部尚書。他剛直敢諫,廉正忠誠,是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的老臣。
成化二十年(1484年),太監梁芳與淫僧繼曉勾結,以房中秘術進上,憲宗受其迷惑,寵眷殊榮,尊繼曉為法王,撥內幣幾十萬為他大建佛寺,朝臣敢怒而不敢言。俊激於義憤,草稿極言“大發內帑並刃造佛寺,填財無益之地。”(引文見《福建通志》和《莆田縣誌》。下同。)且西北大飢,民不聊生,宜撥內帑以益民困,言詞懇切。疏稿成,把書吏鎖於書房之中謄正,疏稿中每遇到“繼曉”或“梁芳”的名字處,都放空在那裡,等譽正畢,由俊親自補寫上。書吏大驚,叩頭說:“此疏一上,彼此均死,公激於義憤,死或所甘,何累吏也?!”俊說:“死罪吾承,不爾相及。”吏泣不已。俊妻知夫剛直,不敢言,令仆人密告俊的摯友侍講吳希賢為之力勸。俊說:“吾志已決,不可回也,但事後煩君為傳耳。”於是,俊賣掉所騎的馬匹,安置了家事,逕向通政司投疏。通政使張某看了疏,嘆說:“君能言人所不能言,吾輩愧之!然雷霆之下,恐未易處,尚再思之。”俊說:“吾思已三,奚雲再也。”遂置疏於案而去。
疏上,憲宗大怒,將俊廷杖,並下獄,敕錦衣衛拷訊,將擬以死罪。“後府經歷張黻救之,也一同下獄。”司禮太監懷恩叩頭奏說:“殺俊將失百官心,奴才死也不敢奉詔。”憲宗大怒說:“你與俊合謀毀謗我,不然,俊安能知道宮中之事。舉硯擲恩,恩以頭接硯,不中,恩脫帽解帶,伏地號泣說:“奴才不能復事爺爺了。”帝叱恩出。
俊被下錦衣獄,獄吏杖之。俊說:“俊備員部屬,見事有害於國,不得不言。觸犯忌諱,罪誠當死,死即死,奚事杖也。”他有《下獄聞欲加刑》詩:“抱病死將至,臨刑命復傳。老親猶有賴,弱息不須憐。臣本比干後,君令虞舜前。尚方未賜死,感激向誰先。”詩中把自己喻為紂王時代的忠臣比干,足見其為人的氣節。經“(南京兵部)尚書王恕上疏論救,俊得免死,謫姚州判官。”張黻亦坐謫宗州知州。王恕復極言二人之謫非罪,才詔還復職,改調南京。自是“俊、黻兩人直聲震都下”。梁芳、繼曉被處置,寺也沒有建了。
弘治元年(1488年),俊升任雲南按察副使。雲南“鶴慶縣元化寺稱有活佛,每年集士女萬人爭以金塗其面,俊命焚之……得其金悉以償還民眾的欠賦。又毀淫祠三百六十區,以其材修建學宮。”“俊在雲南四年,勤於撫綏,平反冤獄,黜陟官吏,深得民心。五年(1492年)調湖廣,九年稱疾歸里。”十三年(1500年)起任南京右僉都御史兼督操江,時江防廢弛,俊悉心經劃,多所釐正。與吏部尚書林潮、都御史張敷華、祭酒章懋並稱‘南都四君子’。”十四年,山西地震、水災,俊上疏“求罷齋醮,減織造,汰冗官,止興建,省供用,節賞賜,戒逸欲,遠佞亻幸,親賢人。得不到採納,改任江西巡撫。”俊在江西任上,興建義倉、義學、義土冢,庶政一新。正德四年(1509年),改任湖廣、四川巡撫,“當時各地軍興,宦官常私托子弟寄名兵籍,以首功請升賞,俊拒絕一切請託。”
嘉靖元年(1523年),俊升工部尚書,改刑部尚書。俊上疏要“親大臣,勤聖學,辨異端,節財用”等,多不為帝採納,遂辭官,八上其疏,才於次年得準回里。
俊性簡儉,廉潔自守,直言敢諫,對自己則預辭身後恤典。史載:“數十年來,大臣以禮進退,無瑕隙可議者,林俊一人而已。”

清代畫家林俊

林俊,字見山,江蘇常熟人。山水學王翬,幾於神似。卒年七十餘。《虞山畫志》

清朝將領林俊

林俊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廣東。林俊於1774年(乾隆39年)奉旨接替顏鳴皐,於台灣地區擔任澎湖水師協副將。而隸屬台灣鎮之下的此官職職等為正二品,是台灣清治時期的這階段,扼守台灣海峽的重要武將,並統帥兩標水營,數千名水師兵勇。
前任:
顏鳴皐 澎湖水師協副將
1774年上任
繼任:招萬成

林俊——永春白鶴拳的太平軍將領

清代初期,白鶴拳在永春廣泛傳播後,永春武術界更上層樓。在永春縣誌、當地族譜等歷史文獻及當地口耳相傳的歷史故事中,永春武術界湧現出許多以武聞名的歷史人物——林俊。
永春埔頭林氏並不是所有的武生都積極報考科舉,效力清廷。十七世林俊(1827-1857年)就是這個家族中的“另類”。他不但沒有效忠朝廷,還參與掀起了福建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堅持時間最長的農民起義,並曾被洪秀全封為“烈王”、“三千歲”。
林俊的父親林捷雲是道光年間的武舉人。林俊自幼秉承家學,從小善騎射,精通永春白鶴拳。好打抱不平,以豪俠聞名。至今,永春鄉里流傳著許多林俊懲惡助弱的傳奇故事。
鹹豐二年(1852年),林俊到福州趕考,遇見一位前來遊說各地豪傑起兵回響的太平軍人士,當即表示:“誓與洪君(秀全)一致進行。”從此,他一面聯絡會黨,一面以調解械斗、教永春拳、學南曲等為名,在永春、南安、德化一帶結交朋友,形成秘密的反清組織。
1853年,永春發生嚴重的饑荒。五月,林俊的“紅錢會”聯合陳湖的“黑錢會”率領兩三千人及大量災民,在永春金峰山揭竿而起,回響太平天國起義軍,並攻克德化縣城和永春州城,義軍所至,開倉濟貧。後來,永、德二城受清兵圍剿,得而復失,陳湖戰死。
當年,林俊在其他義軍的幫助下,不僅重占永春德化,還攻下大田縣城、仙遊縣城,在仙遊建立了第一個義軍政權。此後兩三年間,林俊帶領的義軍轉戰莆田、惠安、南安、永春、晉江等地,還開赴閩北開闢新戰場。
林俊的軍隊聲勢越來越大,閩浙總督左宗棠急派親信兵備道朱明亮率“湘勇”入永春“剿辦”。
鹹豐七年(1857年)二月,太平天國楊輔清的軍隊進入閩北,林俊在晉江、南安交界一帶積極準備,不僅率領五六千人攻打南安縣城和泉州府城,還揮師北上,希望第二次與太平軍主力會合。四月下旬,他們取道永春、德化、大田,行軍到大田的時候,就發展到一萬多人。當年7月21日,林俊行軍經過順昌縣仁壽鄉仁壽橋時,被埋伏在那裡的地主團練武裝的團丁開槍擊中,墜入河中身亡。
林俊“紅錢會”、陳湖“黑錢會”大規模農民起義,在堅持十二年之後,於同治四年(1865年)才被鎮壓下去。林俊一家也因此遭受滅頂之災,他的父親被清政府抓去砍頭,他的子孫也幾乎被清政府殺光。
林俊起義失敗後,其部將一部分被清軍殘殺,一部分留在當地,另有部分逃往廣東或下南洋,同時將永春拳傳入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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