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龍(1514~1570)

李攀龍(1514~1570)

李攀龍(1514~1570),明代文學家。字於鱗,號滄溟。歷城(今山東濟南)人。嗜好詩歌。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初授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

李攀龍(1514~1570)

正文

明代文學家。字於鱗,號滄溟。歷城(今山東濟南)人。9歲喪父,家境貧寒,無力延師,但刻苦好學。稍長嗜好詩歌。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初授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在京期間,先後與謝榛王世貞宗臣徐中行梁有譽吳國倫結詩社,“諸人多少年,才高氣銳,互相標榜,視當世無人,七才子之名播天下”(《明史·李攀龍傳》)。嘉靖三十二年(1553),出守順德,饒有政績,3年後擢為陝西提學副使,不久以病歸里。自建一樓於華山、鮑山之間,取名“白雪樓”,讀書、吟喔於其中。為人孤傲,對於不合者,輒戒門人不接納。隆慶改元(1567),薦起浙江副使,兩年後遷為參政,後擢河南按察使。因母亡故,持喪還家,哀傷過度,不久去世。
李攀龍是“後七子”的首領之一。他持論比謝榛、王世貞還要褊狹,強調“文自西京、詩自天寶而下,俱無足觀,於本朝獨推李夢陽”。他認為,先秦古文已有成法,“其成言班如也,法則森如也”,創作只要“摭其華而裁其衷,琢字成辭,屬辭成篇,以求當於古之作者而已”(王世貞《李於鱗先生傳》)。甚至鼓吹“視古修辭,寧失諸理”(《送王元美序》)。他推崇漢魏古詩、盛唐近體,“論古則判唐、選為鴻溝,言今則別中、盛如河漢”(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以至對盛唐古詩也加以鄙視,他編選歷代詩歌而成的《古今詩刪》,唐後即直接明代,宋元詩一首未選,以示其論詩宗旨。
由於他的文學主張過於片面,所以對他自己的詩文創作有著不良影響。比如他的樂府詩,自視甚高,實則剽竊模擬十分嚴重,“止規字句而遺其神明”(朱彝尊《靜志居詩話》)。王世貞也承認,李攀龍的樂府詩“不堪與古樂府並看,看則似臨摹帖耳”(《藝苑卮言》)。又如他的散文“無一語作漢以後,亦無一字不出漢以前”,時常有意詰屈其詞、塗飾其字,讀之贅牙戟口,也無甚佳作。
但李攀龍頭腦比較清醒,“資地本高”、“才力富健”。當他稍能面對現實、抒寫內心真切感情時,也能創作出一些較好的詩章。他有時也要感時傷世、憂念旱災:“地勝紆王事,年飢損吏才。難將憂旱意,涕泣向蒿萊”(《廣陽山道中》),有時則面對潦水感慨萬端:“潦水陰相積,蕭葭晚自寒。大夫方跋涉,天步屬艱難”(《趙州道中》)。他有時還要抒發自己宦海浮沉的哀怨和牢騷,同時表現嚮往隱居的閒情逸志。如《冬日登樓》、《九日登樓》、《和余德甫江上雜詠》等,這些詩雖然取材也還嫌狹隘,但的確有一定真情實感。
在李攀龍的各體詩中,以七律和七絕較優。其七律聲調清亮、詞采俊爽。他以“金牛忽見湖中影,鐵騎初回海上潮”(《與子與游保俶塔同賦》)來勾勒保俶塔下的西湖,以“浮漚並結金龕麗,飛竇雙銜石甕圓”(《酬張轉運龍洞山之作》)來形容龍洞山的金龕和石甕情況,雖嫌體物呆滯,但也還能傳神。他以“明時抱病風塵下,短褐論交天地間”(《初春元美席上贈謝茂秦得關字》)來表現南北奔波的布衣詩人謝榛,以“自昔風塵驅傲吏,還能伏枕向清秋”(《寄元美》)來刻畫好友王世貞,也較形象。但其構思、用詞多見雷同。他的某些七絕,也還寫得自然,還能注意頓挫變化。如《和聶儀部明妃曲》:“天山雪後北風寒,抱得琵琶馬上彈。曲罷不知青海月,徘徊猶作漢宮看。”意味雋永,靜韻深長。沈德潛品評此詩說:“不著議論,而一切著議論者皆在其下。”
著有《滄溟集》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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