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李朝醫女制度

朝鮮李朝醫女制度

朝鮮的醫女制度是太宗六年﹝1406年﹞建立的。因為男女有別的觀念越來越嚴格,內宮女眷忌諱被男性醫官診治,即使病入膏肓也不就醫,最後導致死亡。 醫女屬一種看護性的工作,一般中人家庭都不會讓自己的女兒去做這些事,因此制度之初,指定由賤民身份的婢女充任。

朝鮮李朝醫女制度簡介

當時選擇漢陽各官衙的女性官婢在惠民署學習。在地方也會挑選十到十五歲左右的官婢前往惠民署接受教育,學成後再送回故鄉從事醫療工作,讓地方的婦女有病時也可就醫。﹝朝鮮的醫療機關﹞

朝鮮的醫療機關

內醫院 專門治療王室宗親疾病

典醫監 負責訓練醫官醫女及調製藥材

惠民署 照顧一般百姓的醫療需要

活人署 專門治療傳染病與無依病患

歷史沿革

世祖時代還設立獎懲法,規定每月必讀書籍,並考試評核,成績優異者有俸祿。成績不佳者下放為茶母﹝即在官署中擔任雜役的賤婢﹞,到醫術稍進步才復職為醫女。醫女和茶母都是官婢,同屬賤民階級。所有醫女一年有兩次米糧俸祿。茶母就沒有了。

醫女接受醫學教育前,需先修讀《千字文》及《孝經》,再者因要濟世救人,品德必須高尚,因此需熟讀四書,之後才學習看病、助產、把脈、針灸等醫術及研讀醫書。另外判定宮女是否處子的工作,也是由醫女負責。

在成宗時,醫女制度更具規模,將醫女分為內醫、看病醫及初學醫三個等級。

可惜醫女制度在燕山君時逐漸變質。通曉四書五經及兼備醫學知識的醫女,被燕山君派往參加各種飲宴,甚至擔任宮中儀式的儀隊、賜送賜死毒藥等活動。她們原先最重要的本業─治療及看護病人,竟變成輔業。

中宗即位後,費盡心思矯正前人惡習,明文禁止召喚醫女參加飲宴場合。但一時積習難改,醫女仍需出席宴合,成為有學識,卻又是受到非人道對待的賤民。甚至與妓女待遇相同,稱為醫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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