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貢

朝貢

【釋義】1、古時謂藩屬國或外國使臣入朝﹐貢獻 方物 。2、指封他國的領導為王的為朝,與他國進行買賣的叫貢,通俗為和你們做買賣 的叫做朝貢。(出自吳晗《明朝大歷史》)。1875年5月. 日本強令琉球國王停止對中國的“ 朝貢”,並派軍隊駐紮琉球;為了消失中流之間“ 宗藩關係”的痕跡,6月又強令琉球改用日本年號。1874年3月,法國迫使 越南簽訂第二次《西貢條約》,在條約中法國“承認”越南“獨立自主”,但須由法國主持越南的外交,藉以否認中國的“ 宗主權”和確立法國在越南的特權地位。1768年,達信派遣使節到清朝,請求清廷封他為暹羅國王,但清政府認為他是乘機篡位,予以拒絕。

簡介

朝貢朝貢

1368年,明朝建立,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明確規定了安南、占城、高麗、暹羅、琉球、蘇門答臘、爪哇、湓亨、白花、三弗齊、渤泥以及其他西洋、南洋等國為"不征之國",實際上確立了中國的實際控制範圍。他並且確定了"厚往薄來"的朝貢原則。由此最後確立了朝貢體系成為東方世界的通行國際關係體制。在這個體制中,中國中原政權成為一元的中心,各朝貢國承認這一中心地位,構成中央政權的外藩。

清朝在兩次鴉片戰爭後失地積弱,為何還要出兵海外?實際上,清政府出兵援助朝鮮、越南,是為了行使宗主國的權力,保護自己的屬國。這是因為清朝與周邊國家的關係,並不是今天這樣的主權國家間的平等關係,而是一種宗藩關係,周圍各國向清政府"稱藩納貢",接受清帝的冊封。所以,縱使清朝已經衰落,但它還是要維護自己"天朝上國"的職責,庇護屬邦,擔負起自己作為宗主國的責任。清王朝沒能保護好自己的屬邦,最後連自己也淪為西方帝國主義的半殖民地。但是,這種宗藩關係在歷史上,是客觀存在的。

【詳解】

中國與周邊國家存在的宗藩關係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種宗藩關係表面上看來是一種以小事大的不平等關係,周邊國家要向中國"稱藩納貢";受中國的冊封,並由中國賜予印璽。而實際上這種宗藩關係只是維繫中國和周邊各國友好關係的一種形式,並不具有統治和被統治的實質性內容。並且,作為宗主國的中國統治者,是以一種"王者不治夷狄,來者不拒,去者不追"的不治主義態度對待外國的、原則上並不干涉藩屬國的內政。中國統治者為了顯示自己作為"天朝上國"的富有與大度,總是本著"薄來厚往"的原則,對朝貢者給予大量的賞賜,其價值遠遠超過朝貢者所進貢的物品,所以,各藩屬國總是樂於來華朝貢。有時中國統治者為了減輕自己的負擔,也對各國來華朝貢的時間和規模作出種種限制和規定。雖然有些國家有時不按規定而提前來華朝貢,中國政府也都給予了熱情接待。再者,各國在來華朝貢的同時,也與中國進行了貿易往來。由此可見,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這種宗藩關係和近代西方國家間那種表面上平等,而實質上卻是弱肉強食的國際關係有著本質的區別;和西方殖民國家的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的那種控制與被控制、壓迫與被壓迫、剝削與被剝削、掠奪與被掠奪的關係更是有著不可同日而語的天壤之別。

朝貢朝貢

貿易

與朝鮮

從西漢開始,朝鮮半島上的國家就是中國的藩屬國。在清興起以前, 朝鮮與 明朝保持著傳統的親密關係(明洪武元年. 朱元璋遣使至朝鮮賜璽書,從而確立起兩國間的 宗藩關係)。1636年, 皇太極率兵新征 朝鮮,攻占朝鮮京都 漢城, 朝鮮國王 李棩在國家存亡之際,迫於無奈,接受了清軍的條件投降,停用 明朝 年號,斷絕與明朝的一切交往,並奉清朝為宗主。清朝定都 北京以後,雙方使節每年往來不斷。 朝鮮方面,每年除有賀冬至、賀正朔、賀聖節、納 歲幣的四次固定 朝貢使節外,還有多種不定期使節來華。 日本明治維新之後,把侵略予頭指向 朝鮮。1876年1月, 日本一方面派遠征從對 朝鮮進行侵略,脅迫朝鮮訂約通商。另一方面派人來華交涉。當時總理衙門答稱:中國向來不干預 朝鮮的 內政外交。 日本趁此借題發揮說,中國既不過問 朝鮮事務,所謂“ 屬國”只是空名,日本決心以“自主之邦”對待朝鮮,遂於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鮮簽訂了朝日“ 江華條約”。“ 江華條約”明顯暴露了 日本排斥中國在 朝鮮“ 宗主權”的野心。此後, 日本加快了侵略 朝鮮的步伐,先後釀造了1882年“ 壬午兵變”和1884年的“ 甲申政變”。“雖然由於清軍的迅速行動平息了這兩次事變,但 日本還是趁此迫使 朝鮮簽訂了1882年的《仁川條約》和1885年《 漢城條約》,擴大了日本在朝鮮的侵*略權益。由於 日本並不滿足於這些利益。在其準備就緒之後;就發動了侵略 朝鮮繼而侵華的甲午戰爭。清軍戰敗,清政府被迫與 日本簽訂了《 馬關條約》,確認 朝鮮“獨立”,清朝與朝鮮的 宗藩關係結束。

與琉球

琉球是今天 日本的 沖繩。 中國與疏球的 宗藩關係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來,琉球與中國的關係就很密切,琉球不斷向中國進貢,琉球歷代國王都接受中國 冊封。1372年, 明太祖 朱元璋對中山王 察度發布詔諭。山北、中山、 山南三王向明政府 朝貢。琉球成為明帝國的藩屬。 明朝皇帝還贈送閩南人三十六姓給琉球。清朝建立以後,琉球使節於1646年來華,受到順治帝的接見。從此,琉球使節與清廷往來不斷。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禮官 張學禮為正使出使琉球。此後,每逢琉球新王繼位,都有清朝使節前往 冊封與慶賀、1663年( 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兩次賜印給琉球國王,乾隆所賜之印寫有“琉球國王之印”字樣。直至19世紀60年代,琉球始終承認自己是清朝的藩屬。1872年, 日本 明治天皇登極,諷示琉球朝賀。琉球國王遣其子赴 東京貢獻方物。 日本天皇下詔,以琉球為藩屬,1873年又列琉球為府縣。1875年5月. 日本強令琉球國王停止對中國的“ 朝貢”,並派軍隊駐紮琉球;為了消失中流之間“ 宗藩關係”的痕跡,6月又強令琉球改用日本年號。1876年, 日本在琉球設立司法機構,事實上將琉球置於其統治之下。琉球國王不堪 日本的侵*略壓*迫,於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 德宏等人來華,呈遞國正密信,懇求阻止日本的吞併行徑。清廷派何如璋到 日本進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 日本政府派兵占領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為 沖繩縣。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國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兩次赴 天津拜謁李鴻章,請求清政府問罪於 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長等人到 北京總理衙門“長跪哀號,泣*血吁*請”,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憐二百年效順屬藩”的份上派軍隊援救琉球。雖然清政府與 日本再次進行交涉,但 由於日本的蠻橫和清政府的軟弱,琉球終為日本所吞併。清朝與疏球的 宗藩關係也就遂告結束。

與安南

越南本來不存在,從西漢到 唐朝 長達1000多年的時間裡一直是就是中國的領土,為 交趾郡 ,有大量中原人移民在此居住。直到唐朝後期叛亂,北宋王朝不想收復, 越南才變成國家。資源貧乏。 在明朝前期,北部是明朝領土,南部有獨立的政權,但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屬於明朝的藩屬國,這種狀況一直維持到清朝。 明朝瓦解, 滿清入關,當時統治 越南南部的政權看到中原內亂,趁機北上,掠得今天越南的北部河內、 涼山一帶,並繼續北上。但清政府穩定之後,便歸屬清朝藩屬。這就是為何在 越南一直有清政府的駐軍的原因。 安南是今天的 越南, 明建文帝時處在黎氏王朝的統治之下。16世紀初分裂為兩個對立的封建集團.北方鄭松集團控制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則為阮潢集團所控制。為了對付南方的阮氏集團,鄭氏集團急欲結好清廷。1660年(順治十七年), 黎朝派遣使節到清朝 朝貢,清朝隨即同意 冊封黎維棋為 安南國王。原來割據於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團到17世紀末完全吞併了南方的 占城國。1702車,阮福?派遣使節來中國,請求清廷 冊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絕,於是自立為王。1803年, 阮福映改安南為 越南國,清政府命 廣西按察使齊布森出使越南、 冊封阮福映為越南國王。19世紀40~50年代.法國開始武裝侵略 越南,1862年6月強迫越南簽訂了第一個《 西貢條約》,把越南南部六省變為 法國殖民地。1874年3月,法國迫使 越南簽訂第二次《西貢條約》,在條約中法國“承認”越南“獨立自主”,但須由法國主持越南的外交,藉以否認中國的“ 宗主權”和確立法國在越南的特權地位。1875年5月,法國將這個條約通知清政府,並要求中國約束 黑旗軍。清政府一再強調中國對 越南的“宗主”保護責任,並指出在越軍隊是應 越王之請去“剿匪”的。1877年, 越南照例遣使來中國 朝貢,法國也未加阻止。1883年,法國全面侵略 越南,迫使越南簽訂了越法《 順化條約》,越南承認並接受法國的保護權。1884年6月,法國強迫 越南簽訂了第二次越法《順化條約》,確立了法國對越南的殖民統治。中法戰爭結束後, 1885年6月,中法正式簽訂《中法會訂 越南條約》(《中法新約》), 清政府承認了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放棄了對越南的宗主權。

與西藏

西藏地方向 明朝中央 朝貢始於 洪武五年(1372)攝帝師喃加巴藏卜遣使入貢,終於崇禎三年(1630)烏思藏僧人三旦多隻等 朝貢,歷時200餘年,具有類型多樣、次數頻繁、規模龐大等特點。 明朝朝貢制度以經濟手段作為對西藏施政的政策由“ 分封”、“朝貢”和“優予貢利”三個相互銜接的環節所組成。在這三個環節中,分封作為體現政治隸屬關係的最高形式,是以 朝貢為基礎,並通過朝貢來得到具體實現。而 朝貢作為維繫分封和體現政治隸屬關係的重要途徑,又是以優予貢利為基礎而獲得保障和實施。也就是說,優予貢利成為 朝貢的基礎,朝貢又成為分封的基礎,而分封則最終成為體現政治隸屬關係的最高形式。 明朝對各受封首領規定了一套嚴密的例貢和襲職 朝貢制度,使對西藏的政治統屬關係得到具體的實現。因此,對 明朝統治者來說,作為分封基礎的 朝貢制度實際上成為明朝維繫和加強對西藏的政治統屬關係的最重要的途徑。對於 明朝統治者來說,保證西藏各受封的實力派首領按規定前來 朝貢,既是維繫分封的重要政治手段,也是實現明朝與西藏政治隸屬關係的主要標誌。因此, 朝貢制度對於 明朝是至關重要的,甚至是全部西藏政策的核心。明代,西藏地方 朝貢始終絡繹不絕,不僅人次頻繁,而且規模龐大,經濟利益是制約朝貢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西藏地方向 明朝中央入貢,可以從朝廷獲得豐厚的回賜,經濟上得到實惠,在經濟上與內地互通有無。 朝貢制度促進西藏地方與祖國內地的經濟聯繫和交流,反映了明代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係的發展。

西藏是中國的領土毋庸置疑,19世紀後英、俄等國則一直妄圖以 宗主權代替中國在上述地區的主權。英國一再否認中國在西藏的主權,認為清政府在西藏只擁有 宗主權。英國這種不顧事實的說法,遭到了清政府的堅決反對,其陰謀也一直未能得逞。

與外蒙古

在 外蒙古獨立之前,中國在外蒙古行使的也是完全的主權。 辛亥革命後。 俄國策動 外蒙古“獨立”,迫使 袁世凱的 北洋政府同俄國訂立《中俄聲明檔案》,使中國政府喪失了在外蒙古的領土、主權,只保留了一個 宗主權的虛名.嚴重侵害了中國的利益。

其他

蘇祿是今天 菲律賓的 蘇祿群島。在我國明代,古 蘇祿國同我國開始了密切的友好來往。明 永樂十五年(公元1417年), 蘇祿群島上的三位國王--東 王巴都葛叭哈喇,西王麻哈喇葛麻丁、峒王巴都葛叭喇卜率領家眷一行340人組成友好使團,前來中國進行友好訪問,受到明 永樂皇帝( 明成祖朱棣)的隆重接待。1726年( 雍正四年),蘇祿國王遣使到清廷 朝貢。1754年,蘇祿國王上表請以蘇祿國土地、丁戶編入中國版籍, 乾隆帝婉言謝絕。1851年,西班牙侵占 和樂島,清朝與蘇祿王國的交往遂告中斷。

緬甸元朝時成為中國的 藩屬國。清朝前期曾多次派兵出征緬甸。1769年,清政府派大學士 傅恆督師入緬,緬甸國王孟駁懼而求和。雙方議和之後,緬甸派使節 朝貢清王朝,表示臣服中國。1790年,清廷派遣使節前往緬甸封 孟云為緬甸國王。從1824年起。英國開始發動了侵略緬甸的戰爭。在英政府製造事端挑起侵緬戰爭的過程中,清政府曾經提出交涉。英國政府一面推倭說事先不知中國對緬甸的 宗主權,表示不損害中國在緬甸的權利,一面又加緊侵略緬甸。英於1885年12月派兵攻占了緬甸首府 曼德勒,俘虜了緬甸國王錫袍及王后,並於1886年1月1日宣布將 上緬甸併入 英屬印度,完成了它對整個緬甸的吞併。英國吞併緬甸之後,清政府提出了抗議,中英雙方進行了談判,1886年7月,在 北京簽訂了《 緬甸條款》,清政府承認了英國在緬甸的特權,英國同意緬甸每屆十年“循例”向中國“呈進方物”。清政府雖然達到了使英國“勿阻 朝貢”的談判要求,但實際上清朝與緬甸的 宗藩關係已不復存在。

南掌是今天的 寮國。18世紀初, 南掌發生分裂,在其北部建立了 琅勃拉邦王國,清王朝仍稱之為“南掌”。1927年(雍正七年),琅勃拉邦王國開始向清廷 朝貢。1791年,琅勃拉邦王國遭到 萬象王昭南的干預,琅勃拉邦國王阿努魯被迫逃往 曼谷。不久,在清朝的幫助下,阿努魯重新回到琅勃拉邦進行統治,直到其子 曼塔圖臘統治時,仍與清廷往來密切,清廷還對其頒發了敕印和誥命。1893年,琅勃拉邦淪為法國的“保護國”,清朝與南拳的宗落關係也告終結。

暹羅就是今天的 泰國。1652年(順治九年) 暹羅派遣使節到清朝進行 朝貢,開始了兩國的交往。1767年,緬甸軍隊入侵 暹羅,攻破了暹羅的國都 大城。 大城王朝的 達府太守披耶·達信組織 暹羅人民擊退了入侵的緬軍,重新統一了暹羅,被擁立為王。1768年,達信派遣使節到清朝,請求清廷封他為暹羅國王,但清政府認為他是乘機篡位,予以拒絕。然而,達信繼續向 清政府表示友好,清政府終於在1777年承認了達信建立的王朝,準許 暹羅使節到清廷 朝貢。在1823年(道光三年),清政府向暹羅國王 拉瑪二世贈送了“永奠海邦”的匾額。1855年,英國代表、 香港總督 鮑林強迫 暹羅簽訂了《英暹通商條約》、(《 鮑林條約》),此後法、美、德、意等也紛紛效法英國,強迫暹羅簽訂了類似的條約。 暹羅淪為了西方殖民國家的半 殖民地,與清朝的宗蕃關係也漸告結束。

清朝與 浩罕、 阿富汗地區的關係

浩罕是18世紀 烏茲別克人在 中亞建立的封建汗國。1759年(乾隆二十四),清軍在追擊新疆叛匪 大小和卓的過程中與浩罕汗 額爾德尼直接發生關係。額爾德尼主動以外藩附屬於清朝,向清廷 朝貢不絕。至19世紀初,浩罕在表面上仍裝模作樣地向清朝表示“恭順”,而實際上卻不斷向中國侵略,吞食中國領土。1876年, 沙俄吞併浩罕國,置費爾乾省。浩罕與清朝的 宗藩關係也就不復存在。

清朝初年,阿富汗地區處於分裂狀態。1759年, 巴達 克山東面的 博羅爾都遣使向清朝 朝貢。1878年,英國占領阿富汗,清朗與阿富汗的交往遂告中斷。

清朝與 尼泊爾、 拉達克、哲孟雄、 不丹等的關係

尼泊爾,是數千年 中華帝國的最後一個 宗藩。民國建立後,袁世凱曾想邀請尼泊爾加入五族 共和,可惜尼泊爾當時已為英、印所控制。清王朝和尼泊爾的 宗藩關係是非常現實的國際戰略關係。

清前期,拉達克、哲孟雄、不丹等 喜馬拉雅山外的諸國,皆為中國藩屬。英、印展開對這些國家的兼併和侵略,諸國紛紛向中國告急。其報告將英、印兩國稱為“ 披楞”,閉塞的清王朝竟然不知道“披楞”就是英國,以為是一個什麼遠方的小國,而沒有予以理會。

拉達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馬拉雅山外的諸國相繼淪英,英國進一步將侵略矛頭指向中國的西藏和尼泊爾。此時的清王朝已對國際形勢有了明確了解,制定了結好尼泊爾,維護其藩屬地位以遏制英、印侵略的政策。尼泊爾也懲於南麓諸國相繼淪亡的殷鑑,積極維護和中國的關係。 中尼的 宗藩關係從國際法上,大大延緩了英、印侵略尼泊爾的進度,對我國西藏也是一種很現實的保護。 太平天國起義運動爆發,尼泊爾曾上書清廷,曾要求出兵、攜帶大炮到 中國內地助剿。中國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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