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考

朝考是清代科舉制度。凡新科進士引見前,由皇帝再考試一次,稱朝考。朝考後授官,前列者為庶吉士,次者分別為主事、中書、知縣等。

簡介

清代新科進士取得出身後,由禮部以名冊送翰林院掌院學士,奏請皇帝,再試於保和殿,並特派大臣閱卷,稱為朝考。考試以詩文四六各體出題,視其所能。考試後,以成績等第分別授職。最優者用的翰林院庶吉士,其餘用為主事、中書、知縣等職。

出處

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三章第四節:“殿試傳臚後三日,於保和殿舉行進士朝考,專為選庶吉士而設。”又“朝考題目,雍正五年,定為詔,論、奏議各一篇。乾隆十六年,為論,奏議、詩、賦各一篇,湯對松於賦、論、議外,作試帖詩四首,取列第一。三十六年,定詩止作一首,不準多作。嘉慶二十年後,均以論、賦、詩三項命題。光緒二十七年,廢試帖詩,論、疏如舊......派親王監場,御史彌封。欽派閱卷大臣評定試卷,分列一、二、三等,將前十名卷進呈,送軍機處請旨......一等第一名為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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