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仁義[翠屏山煤礦警務站負責人]

方仁義[翠屏山煤礦警務站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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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仁義,男漢族,1964年8月15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大專文化,1984年6月參加革命工作,1987年7月參加公安保衛工作,1992年1月入黨,二級警司。先後在原福建省龍巖市礦務分局紅一礦派出所任:民警、副所長、所長等職務,2002年3月礦務公安分局轉制後任龍巖市公安局紅炭山分局翠屏山煤礦警務站負責人。

基本信息

主要簡歷

1984年6月—1987年7月在福建省龍巖市礦務局虎坑山煤礦任工人;

1987年7月—1991年10月在福建省龍巖市礦務公安分局紅一礦派出所任民警;

1991年10月—1993年1月在福建省龍巖市礦務公安分局紅一礦任副所長;

1993年1月—2002年3月在福建省龍巖市礦務公安分局紅一礦任所長;

2002年3月—2005年5月在龍巖市公安局紅炭山分局翠屏山煤礦警務站負責人;

2005年5月因公犧牲。

生平經歷

方仁義同志自參加公安保衛工作以來,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刻牢記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他時時處處能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職工民眾中起模範帶頭作用,他生活嚴謹、作風正派、愛崗警業、為警清廉。他在擔任紅一煤礦派出所所長期間更是勤勤懇懇、率先垂範,帶領全所民警頑強拼搏知難而進,努力奮戰在公安保衛工作的最前線,在平凡的崗位上創造出了不平凡的業績,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礦區的政治安定、治安穩定做出了較大的貢獻。他嚴格按照“嚴打”整治方針,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他嫉惡如仇,敢於同違法犯罪分子做鬥爭,嚴厲打擊發生在礦區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他所領導的紅一礦派出所也因此多次受到上級的表彰。

2002年6月企業公安轉制後,方仁義負責翠屏山煤礦警務站的工作。雖然工作崗位變了,但打擊違法犯罪、服務基層民眾的工作熱情絲毫沒有變。他按照分局領導的指示,結合礦區的實際情況會同保衛部門的同志一道“抓打擊、抓防範、抓管理、抓服務”在嚴厲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的同時,認真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外來人口管理工作。他堅持每星期至少兩次前往民爆物品倉庫進行“四防”安全大檢查,兩年以來每星期都如此,雷打不動。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照相難、辦證周期長的問題他主動上門為外來人員照相辦理暫住證,實行“一條龍”服務,今年以來共辦理暫住證500餘本,深受職工們的好評。

2005年4月底以來翠屏山煤礦雙休日期間,經常發生礦山器材被盜現象,礦領導要求礦保衛股與警務站共同打擊這一違法行為。5月6日上午方仁義同志專門就此事到礦里與保衛股共同制定了打擊抓捕方案,並定於5月8日(星期天)上午8時30分在火車道口附近蹲點,守候,力爭抓現行,堅決遏制住礦山器材被盜現象的發生。5月8日天下著雨,上午8時許方仁義同志著裝整齊,穿著雨衣,騎著兩輪機車如約從家中趕往翠屏山煤礦,當車行至龍巖佳麗公司大門口附近路段時,不幸發生車禍,當場以身殉職。

方仁義同志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在工作中真正做到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清正廉潔,無私奉獻。曾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他以身作則,秉公執法,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真正實現了他在入黨誓詞中所說的“為革命奮鬥終生”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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