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類學

文化人類學

文化人類學(culturalanthropology)是人類學研究領域兩大分科之一。它研究人類各民族創造的文化,以揭示人類文化的本質。使用考古學、人種志、人種學、民俗學、語言學的方法、概念、資料,對全世界不同民族做出描述和分析。文化人類學者們透過實地考察,提出了許多研究成果,如家庭生活及其結構、婚姻、血族關係及地方群體、魔法及巫術等。文化人類學在某種意義上是人類文化史的研究,它追溯人類起源及其發展的整個歷史,因此文化人類學與歷史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概念

文化人類學(Cultural anthropology)是人類學對於人類的全貌視野研究)的其中四或五個分支之一。這個學科分支將文化視為有意義的科學概念。它主要在研究比較人類各個社會或部落的文化,藉此找出人類文化的特殊現象和通則性。不同於研究對象類似的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的研究對象大多是弱勢族群和少數團體,以及較為蠻荒的部落。而研究方式大都注重“質”而非“量”,現象的觀察多是“特例”而非“通識”。

現代文化人類學作為一個研究領域來說,始於大發現年代(the Age of Discovery),當時技術先進的歐洲文化和各種「傳統」文化接觸頻繁而廣泛,歐洲人對那些「傳統文化」的絕大部分都毫無區別地貼上「未開化」或「原始」的標籤。到19世紀中期,世界不同文化的起源及世界不同民族及其語言的分布、淵源等問題,成為西歐學者深感興趣的研究對象。達爾文在此之前提出的進化概念以及他的《物種源始》一書在1859年的出版,都對這一項有關許多社會和文化長期發展的研究工作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歷史

大致歷史框架

階段 範式名稱 主要觀點 主要人物 主要著作

早期 單線演化論 所有的社會都歷經一條單一的演化過程,從最原始到最先進


比較人類學



經驗人類學 “理性”研究(有神學背景)


社會關係人類學



一 戰 前 進化論 認為人類社會的發展同自然進化論 泰勒 (英國) 《原始文化》
摩爾根 (美國) 《 古代社會 》
傳播論 多中心主義,近代世界由古代多種文明衰變 格拉布納(德國)
單中心主義,其他文明由單一文明衰變 史密斯(英國) 《人類史》
一 戰 後 功能主義 人類學和文化史的存在都是存在某些功能的 馬林諾夫斯基 (英國) 《 兩性社會學 》
普里查德 (英國 ) 《 社會人類學 》、《阿贊德人的巫術,神諭和魔法》
理查茲 (英國) 《東非酋長》
結構—功能主義 經比較獲得人類學的理論的概括 布朗(英國) 《 原始社會的結構與功能 》
文化相對論 文化系統是共同體的內在一致性 博厄斯 (美國) 《 人類學與現代生活 》
年鑑學派 社會學 宗教為社會內聚力的核心動力

二 戰 後 結構主義 研究人怎樣和平相處 史特勞斯(法國) 《 憂鬱的熱帶 》
新進化論 普遍進化論 懷特 (美國) 《普遍進化論》
文化生態學 多線進化論 斯圖爾德(美國) 《 文化變遷 》
文化唯物主義
哈里斯 (美國) 《文化唯物主義》
經濟人類學家 非市場的人際關係中研究社會內聚力的缺憾

政治人類學家 從政治角度反思

後現代 象徵人類學 關注社會構成原理 施奈德(美國) 《親屬制度研究批判》
解釋人類學 通過不斷解釋來認知人類 格爾茲(美國) 《 地方性知識 》《 文化的解釋 》

19世紀晚期

人類學的研究中以直線連續性的歷史發展概念占主導作用,認為所有人類群體都經過文化演進(cultural evolution)的各個特定階段,自“蠻荒階段”(savagery)到“野蠻階段”(barbarism),最後達到“文明階段”,亦即西歐人的狀態。

20世紀初期

這種西歐、北美早期人類學者的強烈文化偏見逐漸被拋棄,而選擇了一種更富於多元論和相對論色彩的觀點,把每種人類文化都看作一項獨特的產物,是由自然環境、文化接觸以及其他各種因素所制約的。由這種研究方向便引出一些新的側重點,即特定文化環境中有關人類行為和社會組織的實驗數據、實地考察、確切證據等等(參閱人種志“ethnography”條)。採用這種研究方法的第一位學者是德國出生的美國人類學家鮑亞士(Franz Boas),被學術界公認為人類學研究領域文化史學派的奠基人。鮑亞士及其追隨者——著名者有潘乃德(Ruth Benedict)、米德(Margaret Mead)、薩丕爾(Edward Sapir)——支配20世紀的美國人類學界達數十年之久。文化史學派對於文化資料採取功能主義的研究方法,力圖在某一特定文化的諸種不同圖案、特徵及風習之間,找出一個統一的表現方式。

在法國則有莫斯(Marcel Mauss)創辦巴黎大學人種學研究所,把人類各個社會作為各個全面而完整的體制進行研究,認為這些社會都以保持其體制之完整性的種種方法,實行自我調節以適應變化中的世界。莫斯對一些觀點各異的學者影響頗大,其中有法國的李維-史陀(Claude Levi-Strauss)、英國的馬林諾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和芮德克利夫-布朗(A. R. Radcliffe-Brown)等人。其後馬林諾夫斯基進一步發展一種嚴密的功能主義研究方法,而芮德克利夫-布朗和李維-史陀則提出了結構主義研究方面的各項原則。功能論者強調,分析社會各種現象的唯一有效方法是解釋這些現象在一個社會中所顯示的功能。相形之下,結構論者則力求論證特定諸文化中那種處於各種社會現象背後的體系或結構,因為一個社會的普通成員,往往透過使用各種語言和符號而對該體系僅僅保著著一種模糊的意識。

1930年代

潘乃德對美國西南部印第安諸部落的研究,催生了文化人類學一個分支學科的誕生,即文化心理學。潘乃德提出,各種文化在其緩慢發展中都會對其成員強加一種獨特的“心理趨向”作用,使他們在解釋現實時都要沿著該文化所確定的方向來做,對於環境諸因素則不予理會。這種文化和人的個性之間的相互關係,便成為廣泛研究的課題,而此種相互關係,既可以在傳統社會的文化價值體系中找出例證,也可以從現代社會的文化價值體系中得到驗證。文化人類學者們透過實地考察,提出了許多研究成果,如家庭生活及其結構、婚姻、血族關係及地方群體、魔法及巫術等。

20世紀後期

在20世紀後期,血族關係的研究仍為一中心課題,而當研究者們從人類學的角度出發來調查研究不同社會的政治及法律制度時,社會地位和權力的問題就引起了人們更多關注。同時,他們對於宗教概念及禮儀等方面也開始認真思考。研究興趣也從文化人類學者們曾花費二十多年深入研究的非洲諸民族,轉向了印度、東南亞、拉丁美洲以及太平洋諸島的居民。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幾十年間,由於許多第三世界國家都開始了經濟發展和工業化的各種項目,有關社會變化的分析便成為一個突出的研究領域。自那時起,電腦的套用已使大量數據之廣泛使用成為可能。在家庭及家族關係、婚姻、離異現象以及在經濟交往的研究中,都因電腦的套用而效果顯著。

劃分

狹義

狹義的文化人類學即指民族學,早在19世紀中葉就已確立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以美國的文化相對學派和法國的文化社會學派影響最大。法、英、美等國均建立了民族學會,出版發行了一些民族學專業刊物。

廣義

廣義的文化人類學包含考古學、語言學和民族學三個分支學科。

文化人類學文化人類學

真正嚴格意義上的文化人類學這專業名稱的開始,是在1901年,文化人類學在美國大學作為廣義人類學屬下與體質人類學相對應的分支被劃分出來。當時,它僅是狹義的文化人類學。以美國特有的”歷史-相對文化學“為代表,《菊與刀》就是美國學派的代表作之一。

20世紀20年代以後,隨著研究範圍的深入和擴大,文化人類學才形成包括民族學、考古學和語言學等分支的學科。在文化人類學屬下,考古學的主要任務是通過發掘、研究古代人類的物質遺存來復原人類無文字記載時期的社會文化面貌,探討人類文化的起源和演變;語言學主要研究語言與社會環境、人們的思維方式、民族心理和宗教信仰的關係,同時把語言當做社會文化的一個重要方面,考察它的起源、發展和演變規律;民族學則主要研究各民族和各地區、社區的文化,比較其異同,分析這種異同的產生原因,認識這種異同存在的意義,揭示人類文化的本質,探討文化的起源和演變規律。

社會學

社會學幾乎是與人類學同時誕生的。1836年,法國學者孔德領導創立了社會學。然而,關於社會學的定義,至今也沒有一個定論。一般地說,社會學是研究社會和社會問題的學科。因此,社會學與文化人類學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

關於文化人類學與社會學的區別,有些人類學家從對象和方法上來加以區分。在內容上,文化人類學傾向於研究其他民族的文化,並做比較研究社會學一般研究本民族的東西。在方法上,社會學有一整套社會調查方法,而人類學則要到一個民族那裡去住一段時間。即人類學的實地調查法與社會學的社會調查存在著差異。

然而,從兩方面來區分文化人類學與社會學則未免太簡單了。事實上,這兩大學科群的從那時起根體現在文化與社會這兩個概念的差異上。社會學研究更側重於研究人與人、群體與群體、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關係。文化人類學則側重於研究人與群體的行為。當然,這兩大學科研究內容和方法的差別越來越小,現代社會學的發展日益重視文化問題的研究,而文化人類學則開始更多地研究社會問題。不言而喻,社會人類學同社會學的研究更加相近,以至於許多社會人類學家乾脆稱自己的理論是“比較社會學”。

人類學更注重於研究各個民族之間不同文化的差異。由於文化人類學發源於西方,因此早期的文化人類學主要研究非西方社會和地區的文化。

文化人類學有許多學派,包括進化學派、傳播學派、功能學派、心理學派、新進化學派、結構主義學派、心理人類學、生態人類學、認知人類學等。它以人們自己創造出來,又受它濡染、規束的文化為研究對象,探討人類文化的起源和演變規律;比較各民族、各地區文化的異同,分析其成因,研究其意義,揭示人類文化的本質。

歷史學

文化人類學在某種意義上是人類文化史的研究,它追溯人類起源及其發展的整個歷史,因此文化人類學與歷史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文化人類學與歷史學的主要區別可以概括為:

1、歷史學的對象往往偏重特殊性;而文化人類學是關於全人類生活形式的比較研究,側重於普遍性。

2、歷史學注重事件和人物的記載,其研究有時極為詳盡和具體;主義傳統注重的文化規範研究,視野很少局限於某件事或某個人,比較抽象。

3、歷史學涉及的領域極廣,甚至細到某個顯赫人物的浪漫史;而文化人類學則研究史前社會和當代文化,試圖探尋社會間文化差異的根源。

然而,從研究內容上看,歷史學和文化人類學的相同點遠多於不同點。而且從發展趨勢上看,歷史學正愈來愈從局部事件的研究向政治史、經濟史、思想史及至更為綜合的文化史方向發展。歷史學的文化意識逐漸增強使之與文化人類學愈來愈接近。

因此,可以說歷史學與文化人類學之間最顯著的差異恐怕仍在研究方法上。歷史學工作者研究歷史,主要是靠歷史記載和文獻資料,他們對於時間先後順序和卸貨問題,非常重視。而文化人類學的研究方法則主要是文化人類學家親自到所在的地方去觀察、訪問和直接參與各種文化活動。根據現有的活的事實、情況和情節,儘可能地記錄、保存下來,然後再用各種方法和技術,進行分析、比較和研究,並得出理論評價。簡言之,歷史學是研究“文化化石”,文化人類學是研究“活的文化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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