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費用觀

收入費用觀

"資產負債觀基於資產和負債的變動來計量收益

收入費用觀收入費用觀
一國特定時期會計準則的制定,都要遵循一定的概念基礎、以特定的會計理念為指導。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1976)指出:由於存在三種不同的企業收益計量理論,因而導致了三種不同的會計報表概念基礎——資產負債觀(Asset-liability View)、收入費用觀(Revenue-expense View也稱損益觀、收益觀)和非環接觀(Non-articulated View)。時至今日,認為資產負債表與收益表是各自獨立的報表、其數據不需要環接的非環接觀已為人們摒棄(Wolk,2004)。當前爭論較多的是,在會計準則的制定中應當以資產負債觀為指導理念、還是應當以收入費用觀為指導理念。

正文

資產負債觀收入費用觀原本是計量企業收益的兩種不同理論。資產負債觀基於資產和負債的變動來計量收益,因此當資產的價值增加或是負債的價值減少時會產生收益;而收入費用觀則通過收入與費用的直接配比來計量企業收益,按照收入費用觀,會計上通常是在產生收益後再計量資產的增加或是負債的減少。簡言之,資產負債觀關注資產和負債的變動來計量收益,而收入費用觀則先計量收益然後再將之分攤計入到相應的資產和負債中去。舉例講,企業購置一項價值100萬元的投資,1年後,該項投資價值120萬元,按照資產負債觀,會計上將由於此項資產的價值增值報告20萬元的收益;而按照收入費用觀,會計上無需報告任何收益,因為企業事實上還沒有處置此項投資,亦即其相應的收益尚未實現。如果企業購置一台價值50萬元的設備,使用1年後,該設備價值47萬元,按照資產負債觀,會計上將報告此項設備3萬元的價值減值;而按照收入費用觀,應當將該項設備50萬元的原值在其預計使用年限內採取適當方式分攤:若預計使用年限是5年,採用平均年限法攤銷設備的年折舊額即10萬元——當年折舊額確定之後,該項設備的賬面價值將減記為40萬元,而無需參照該設備真實的市場價值
人們將之引申到會計準則制定中,資產負債觀即是指會計準則制訂機構在制定規範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準則時,總是首先定義並規範由該類交易或事項產生的相關資產和負債或其對相關資產和負債造成影響的確認和計量,然後再根據資產和負債的變化確認收益;而收入費用觀則要求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在準則制定過程中,首先考慮與某類交易或事項相關的收入和費用的直接確認與計量。在資產負債觀下,會計準則制定重在規範資產和負債的定義、確認和計量;與之對應,收入費用觀下,會計準則制定主要關注收益表要素的定義,把收益的確認和計量作為準則規範的首要內容,資產和負債的定義、確認和計量成為收益確定的副產品或日過渡產物。二者在具體會計處理中的一個顯著差異就是對未實現損益的會計處理:按照資產負債觀,企業的收益是當期淨資產的淨增長額(不包括業主投資或派給業主款造成的淨資產變動),收益的確定不需要考慮實現問題;收入費用觀則直接確認已實現的每筆收入和費用,進而根據配比原則確定收益。與收入費用觀相比而言,資產負債觀更為注重交易和事項的實質,要求首先界定每筆交易或事項發生後對企業資產和負債變化的影響,確保了企業各時點上的資產和負債存量的真實準確,從源頭上釐清該交易或事項對企業財務和經營狀況產生的影響及後果,為確定某一期間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費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礎,最終採用一種財務報表使用者易於理解的方式在財務報告中反映這些交易或事項的結果,提供的收益總額信息相關性強;而收入費用觀由於強調配比原則的運用,因此可以得到收益的明細數據。
二者在資產負債表與收益表之間關係的問題上取向截然不同:資產負債觀認為如果資產負債表信息不完整或不可靠,則收益表信息必然不完整且沒用,因此認為資產負債表是會計準則規範的重點和一切會計核算的首要出發點;而收入費用觀認為即使資產負債表信息無效,收益表信息也可以保證完整有效,收益表信息能夠滿足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絕大部分信息需求。因此,有人認為,資產負債觀就是指資產負債表在相互環接的會計報表中居主導地位,而收入費用觀則指收益表最為重要;也有人認為,沒有必要區分資產負債觀與收入費用觀,稱這種劃分會使得人們將現行價值會計與資產負債觀相聯繫,而將歷史成本會計看作是收入費用觀的體現。其實,這不過是資產負債觀與收入費用觀本質區別的一個外在直觀的表象,據此就將資產負債觀認定是資產負債表優於收益表或是在資產負債觀與現行價值會計之間劃等號的觀點都是錯誤的。
由上文所述可知,資產負債觀從本質上講是一種理解交易和事項實質的方法,旨在用一種對財務報表使用者最相關的方式在財務報表中(包括資產負債表、收益表、現金流量表和股東權益表)反映該類交易和事項的結果,從實際的準則制定角度看,明辨二者的差異並選擇其中之一作為起點是相當重要的(SEC,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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