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觀

1.從收入費用觀到資產負債觀的轉變 在“資產負債觀”下,收益被看作是企業期末淨資產比期初淨資產的淨增長額,即: 收益的決定取決於對期初和期末資產和負債的計價。

基本會計觀的轉變

收益的計量一直是會計理論研究的重中之重,會計理論提出了很多收益計量的思想,根據不同的收益計量思想制定的會計準則體系,同一個企業、同一交易或事項、同一個會計人員會得出不同的收益結果。

傳統收益計量思想“收入費用觀”的顯著特點是“面向過去而計量”,該思想堅持收入實現原則和穩健原則、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屬性,以交易法來確認收入,很少考慮企業未來的環境變化,不能如實地反映企業的全面收益

新會計準則體系以反映企業全面收益為直接目標,其的指導思想部分放棄收入費用觀,而大範圍使用資產負債觀這一收益計量思想,更多考慮企業未來所面臨的環境變化,充分地揭示企業的風險,全面反映和計量企業的收益,以反映企業的價值,“面向未來而計量”是該思想核心的集中體現。

1.從收入費用觀到資產負債觀的轉變

什麼是資產負債觀與收入費用觀?它們在指導企業損益確定過程中有什麼實際意義?

我們先來看看兩個會計實例:

實例1:某公司2005年1月1日,購入一項價值100萬元的投資,資產負債表日該項投資的可變現淨值為120萬元。顯然,我們的財務人員是不確認這20萬元的增值收益,2005年的利潤表也不報告這部分收益。

實例2:某公司2005年1月1日,購入一批價值120萬元的存貨,資產負債表日該批存貨的重置成本為100萬元。按照成本與市價孰低原則,財務人員於資產負債表日將確認20萬元的資產減值準備,2005年的利潤表不報告這20萬元的減值損失。

對此類問題,西方會計理論概括為一個名詞叫“持產利得或損失”,它的顯著特點是:“尚未實現”。對於尚未實現的收益,傳統收益確認理論是不確認、不報告的。這就導致有些企業從財務報告看頗具實力卻突然破產倒閉,而有些企業從財務報告看瀕臨破產卻長虧不倒。

在“收入費用觀”下,收益被看做企業投入和產出的衡量,即把特定時期內相關聯的收入和費用相配比,如果收入大於費用則為收益,反之為虧損,即:

收益(虧損)=收入-費用。收入費用觀堅持,必須首先按照實現原則確認收入和費用,然後再根據配比原則,確定收益。資產負債表僅是為了確認與合理計量收益的跨期攤配的中介,是利潤表的附屬。顯然,收入費用觀強調實現原則和配比原則,同一交易不同的實現判斷標準或不同的配比方法會形成不同的收益結果,企業進行盈餘管理的空間比較大。

在“資產負債觀”下,收益被看作是企業期末淨資產比期初淨資產的淨增長額,即:

收益=(期末資產-期末負債)-(期初資產-期初負債)

收益的決定取決於對期初和期末資產和負債的計價。財務報表的其他要素,諸如業主權益、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都需要通過資產和負債的增減變動來計量。顯然,資產負債觀不要考慮實現問題。

2.從交易法到作業法的轉變

現在執行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極力推崇歷史成本原則,部分地有限制地使用公允價值計價屬性,我們在會計要素的計量上,基本上都使用歷史成本計價屬性。

新會計準則在制訂過程中,對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決策的有用性進行了充分考慮和統籌兼顧,在會計計價屬性的選擇上規定了“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淨值“、”現值“和”公允價值“等5種計價屬性供大家使用。

會計上計量收益的具體方法,從理論上一般可以分為“交易法”和“作業法”。交易法下,對資產、負債或收入、費用的確認和計量,均以實際發生的經濟交易(外部交易和內部交易)為基礎。對外部交易,即企業與外界發生的購銷活動,如果資產的外部市價發生變動或預期要變動,只要企業未對該資產進行交易,則這種變動就不能予以確認和計量;對內部交易,即資產在企業範圍內的耗用或轉化,當資產被領用時,其轉化價值應當是舊資產的原始交易價格或取得成本。

作業法側重於企業的活動而不是實際發生的交易,它認為收益是因某些經營活動所產生,不僅僅是特定交易的結果,只要有活動就可以記錄收益。這樣就可以基於不同的目的進行多重收益的計量,很方便對經濟活動進行預測和控制。顯然作業法更適用於資產負債觀收益的決定。

比較不同收益計量思想和方法下收益的區別,可以看出收益或損失水平差異很大:

在財務人員轉變觀念和工作模式的過程中,財務組織機構需不需要轉變,或者說應該如何調整才能適應新準則、新形式的要求,從而從組織上加快財務人員思想轉變的進程呢?

應該說,財務機構也必須考慮部門內部治理結構的問題,我們可以關注《薩班斯法案》404條款,按照該條款的規定,企業需要遵照美國反欺詐性財務報告委員會COSO於2004年9月發布的《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的要求來重新設計、重新完善其內部控制流程,並對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拓展了內部控制,更有力、更廣泛地關注於企業風險管理這一更加寬泛的領域。儘管《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並不打算,也的確沒有取代內部控制框架,但是它將內部控制框架納入其中,從而構建了一個更有力的概念和管理工具。這使得企業不僅可以籍助新框架來滿足其內部控制的需要,還能以此為契機轉向一個更加全面的風險管理過程。大家有機會可以閱讀《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和COSO在1992年發布並於1994年作出局部修正的《內部控制——整合框架》兩個檔案,籍此了解更多基於企業風險管理的企業組織結構的設定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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