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拉族

撒拉族生活在我國的青藏高原邊緣,主要聚居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及其毗鄰的化隆回族自治縣甘鄲鄉和甘肅省石山保全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的一些鄉村。

人口為104503人。 民族概況 撒拉族生活在我國的青藏高原邊緣,主要聚居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及其毗鄰的化隆回族自治縣甘鄲鄉和甘肅省石山保全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的一些鄉村。還有少數散居在青海省西寧市及其它州縣,在甘肅省夏河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伊寧縣、烏魯木齊市等地,也有少量分布。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撒拉族人口數為104503。撒拉族使用撒拉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西匈奴語支。不少撒拉族人民會講漢語和藏語。沒有本民族文字汀一般使用漢文。 撒拉族人民自稱“撒拉爾”,簡稱“撒拉”而得名。有人認為,撒拉族是古代西突厥烏古斯部撒魯爾的後裔。傳說撒魯爾即烏古斯汗之孫,塔黑汗之長子。“撒魯爾”意為“到處揮動劍和錘矛者”,原住唐代中國境內,後西遷中亞。元代取道撒馬爾罕,東返中國,行至西寧附近定居。 撒拉族傳說,其祖先尕勒莽與國王有隙,遂率其部眾,牽了一峰白駱駝,馱著水、土和《古蘭經》離開撒馬爾罕,向東遷徙,輾轉到達循化,見地平水好,草場廣袤,森林莽莽,遂定居了下來。後來吸收當地藏、回、漢等民族成份,逐漸形成單一民族,迄今已有約700年的歷史。 元末,撒拉人首領已被中央王朝封為世襲達魯花赤(長官)。明初,受任為世襲“百戶”。“副千戶”,受到中央王朝的重視。到清朝一改過去的“羈縻政策”,加強了對撒拉族人民的統治。實行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撒拉族人民曾多次發起反清起義,都被清朝統治者所鎮壓。撒拉族人民的人口發展十分緩慢。 社會經濟 明初的“百戶”和“副千戶”與“尕最”(世襲總掌教)、掌教以及“哈爾”(頭人)構成撒拉族內的剝削階級。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是“阿格乃”、“孔木散”內的獨立小家庭。“阿格乃”即“兄弟”、“本家子”之意。是父系血緣關係基礎上的近親組織,由兄弟分居後的小家庭組成。“孔木散”則是“一個根子”或“遠親”之意,為遠親的血緣組織。若千個“阿格乃”組成“孔木散”,若干“孔木散”組成“阿格勒,,(村莊)。“孔木散”有公共墓地,“阿格勒”有公共的山林和牧場。“阿格乃”內獨立的小家庭起初大都或多或少占有自己的土地。各小家庭之間在典當或出賣土地時,本“阿格乃”、“孔木散”有優先權,並在生產上有互助習慣。這種原始社會氏族公社的組織形式,為封建統治階級所利用,在撒拉族社會中一直存在很久。至清朝雍正、乾隆時期(1723~1795),撒拉族社會有了較大發展。有6000餘戶(1781),約3萬餘人,由於人口繁衍增多.在撒拉族地區形成了“十二工”後並為“八工”。“工”相當於鄉一級的行政區劃單位,下屬若干自然村。當時“八工”的水地大部分已開墾出來,並修築了蜿蜒30餘里的灌溉水渠,生產有很大發展。但與此伴隨而來的是封建壓榨的進一步加重。伊斯蘭教教門中的掌教控制寺院的財產和土地,本身已成為地主。他們子孫相承,與世俗統治者土司一起霸占民眾土地,肆意妄為,許多農民因而破產。1949年以前,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下,完整地保存著封建經濟的特徵。人民生活極端困苦。 解放後,通過民主改革和社會改革,廢除了封建特權。還地給農牧民。並在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建立起了本民族的自治政權。實現了當家作主的權利。生產穩定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一大批撒拉族幹部和科技人才成長起來。文、教、衛生事業也蓬勃發展。 文化藝術 撒拉族具有獨具一格的文學藝術。以民間說唱文學為主。說,包括故事、神話、傳說、寓言、諺語和笑話等。十分豐富,且語言幽默含蓄。唱,包括撒拉曲、宴席曲和花兒等民歌。“撒拉曲”是撒拉族人民用本民族語演唱的一種抒情民歌。由許多具有獨立意義的短體小詩組成。流行較廣的曲子如《巴西古溜溜》、《撒拉爾賽西布尕》等。“宴席曲”是一種娶親時的傳統唱曲。撒拉“花兒”則是一種漢語演唱的山歌,歌詞一般為四句。受藏族的影響,其音調普遍帶有顫音,婉轉動聽。 撒拉族最流行的舞蹈,是四人“駱駝舞”,一般在舉行婚禮時表演,動作簡單,節奏平緩。撒拉族唯一的樂器是“口弦”,一般用銅或銀制,形似馬蹄。為撒拉族婦女所鍾愛。 此外,撒拉族婦女的刺繡藝術,十分精美,剪紙、窗花也是婦女擅長的一種裝飾藝術。建築藝術主要表現於禮拜寺的建築裝飾上,受內地影響,它是中國飛檐式的古典廟宇結構。是清真寺建築與中國古典建築的結合體。 風俗習慣 撒拉族婚姻形態是一夫一妻制。實行家族外婚。近親家族“阿格乃”和遠親“孔木散”之間禁止聯姻,但並不十分嚴格。婚姻的締結全憑父母之命,婚禮由阿訇主持,還“擠門”,即新娘在娘家人簇擁下要強行入屋,而新郎家閉門要禮;“對委”,即表演“駱駝戲”;“哭嫁”,新娘哭唱著走出家門;“擺針線”,即新娘到新郎家要出示針線活兒。 因為撒拉族信仰伊斯蘭教。其葬禮,從速從儉,行土葬,一般“孔木散”都有一處公墓。 撒拉族服飾,男子頭戴無檐白色或黑色六牙帽或小圓帽,外套“白布汗褡青夾夾”,腰系紅布帶或紅綢帶,短衣寬,長衣窄。老年人穿的長衣衫,撒拉語稱為“冬”。做禮拜時頭纏“達斯達爾”,一種長約數尺的白布。撒拉族婦女喜歡色澤艷麗的大襟花衣服,外套黑色坎肩。喜歡佩戴長串耳環、戒指、手鐲、串珠等手飾。受伊斯蘭教文化影響,婦女普遍戴“蓋頭”。在化隆的“外五工”卡日崗工一帶,部分撒拉族的衣飾已改從藏族衣飾。 在飲食上,以小麥為主食,輔以青稞、蕎麥、馬鈴薯和各種蔬菜。逢年過節或貴賓迎門,則以炸油香、搓饊子、做油攪團、手抓羊肉、蒸糖包等慶賀節日或招待客人。奶茶和麥茶是頗受撒拉族男女老幼青睞的飲料。家家都有火壺和蓋碗等茶具。肉食以牛、羊、雞肉為主,忌食括.驢、騾、馬、血液和自死之物。 撒拉族居住集中,不論大小,自成區域。房屋建築形式是木泥結構平頂式建築,住房四周以土牆圍成“莊廓”。屋內牆壁上張貼著阿拉伯文“庫法體”書法,顯得素雅、莊重、潔淨。在院牆四角頂上,放置著白石頭,這與當地藏族習俗相同。 撒拉族熱情好客,講究禮節,彼此見面,互道“色蘭”問安(“色蘭”,阿拉伯語“和平”“安寧”之意)。做客時,主人沏的茶,客人要把茶碗端在手上。吃饅頭時,要把饅頭掰碎吃,切忌狼吞虎咽。撒拉族十分敬重“舅親”,認為“鐵出爐家,人出舅家”。撒拉族人做禮拜時,禁止行人在面前走過;忌在水井、水塘附近洗滌衣物;與人對面談話忌咳嗽、擤鼻涕。 宗教信仰與重要節日 撒拉族人民信仰伊斯蘭教。清朝前,教內無派別,是單純的“遜尼派”。清朝以後,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開始了教派的劃分,教派較多,雖然曾有老教、老新教、新教、新新教之分,但是在基本信仰上並無不同,只是對教義、教律有不同解釋或僅禮儀細節稍有差異。封建統治階級常利用這些不同教派挑起不同教派民眾間的糾紛以至械鬥,給勞動人民造成了很大災難。解放後,撒拉族人民獲得宗教信仰自由。主要節日有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紀節三大節日。此外,撒拉族還有・些節日:轉“拜拉特夜”節,在齋月前第15天夜舉行,各家各戶邀請阿訇到家誦經。“法蒂瑪”節,在齋月的第12天紀念穆罕默德的女兒――一法蒂瑪。一般只有成年婦女參加,每7人湊在一起主持一年一度的“法蒂瑪”節。“蓋德爾”節在齋月的第27日舉行,也稱“小開齋節”,以一個“孔木散”為單位製作麥仁飯、油香、包子等,請阿訇、滿拉到家中念經,準備開齋。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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