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修理責任條款

承租人在訂立DPP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問題:DPP費用只保箱子的部分損壞,不保箱子的全損。 另外,DPP條款也不包括共同海損分攤對第三者的民事損害責任以及對箱子內有關貨物的責任。 例如:20ft箱的價值為3000美元,而契約中的DPP條款負責的最高費用可能只有2500美元。

損害修理責任條款的作用

租賃契約中訂有DPP條款,對承租人來說,可避免一旦發生箱子損壞後所引起的有關修理安排、查核、檢驗、支付修理費用等繁雜事務,並可節約將受損的箱子運至修理廠的額外費用。承租人在訂立DPP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問題:DPP費用只保箱子的部分損壞,不保箱子的全損。如系全損的話,則屬保險責任中的全損險,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另外,DPP條款也不包括共同海損分攤對第三者的民事損害責任以及對箱子內有關貨物的責任。習慣上,DPP只負責到比箱子本身價值低一點的一個固定限額。
例如:20ft箱的價值為3000美元,而契約中的DPP條款負責的最高費用可能只有2500美元。如箱子在租賃期間發生損壞,其修理費用和其他費用在2700美元,租賃公司則根據契約條款規定只負責2500美元,超出部分則由承租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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