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衝府

折衝府

折衝府,唐代府兵基層組織的名稱。府兵的基層組織泛稱軍府。

簡介

西魏、北周時期軍府的長官是開府,其副為儀同。隋初為驃騎將軍和車騎將軍,軍府即改稱驃騎府。隋煬帝改驃騎、車騎兩將軍為鷹揚郎將與副郎將(副郎將後改鷹擊郎將),軍府也改稱鷹揚府。唐初恢復驃騎、車騎將軍官稱,各自置府。武德六年(623),車騎將軍隸屬驃騎府,次年又改驃騎為統軍,車騎為別將。貞觀十年(636)軍府統稱為折衝府,長官為折衝都尉,其副為果毅都尉。
折衝府分上、中、下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有時增至一千五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所屬的兵士通稱衛士。每府置折衝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別將、長史、兵曹參軍各一人,這是府一級的組織。府以下,三百人為團,團有校尉及旅帥;五十人為隊,有隊正、副;十人為火,有火長。
折衝府分布各地,隨時置廢,全國府數增減不恆,較多時為六百三十三(一作六百三十四)府,一說多達八百,少則不滿六百。為了維護居中馭外的軍事形勢,唐代軍府集中設定於關中,大致占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其次為河東、河南,南方軍府很少。諸府大都因所在地立名,每個府的管轄區域別有規定,稱為“地團”,大小不等,折衝府和地方長官沒有統屬關係。但設定都督的州,都督多兼任州刺史,他對摺沖府應該具有一定的權力。
諸府分屬十二衛及東宮六率(見十六衛)。每年,衛士分番上長安,於所屬之衛承擔宿衛任務。如調發府兵征防,須朝廷頒銅魚符及敕書(合稱魚書),由刺史和折衝都尉會同勘對,才能差發。調發全府,即由折衝都尉率領;調發不盡,則由果毅或別將率領。每年冬天,折衝都尉主持教練軍陣戰鬥之法。正月,折衝府造衛士名籍,名下具注三年來宿衛、征防及其他差遣情況,評定優劣,申送所屬之衛。折衝府儲備戰馬、帳幕和鍪、甲、弩、矟等武器,征行時配給兵士。府兵自備軍資、衣裝、輕武器和行糧。每府由國家給與公廨田四頃或公廨錢十萬至二十萬。公廨田大致採取租佃形式,收取地租;公廨錢以高利貸形式收取利息,這些收入作為本府公用和官員食料開支。
唐初,折衝府曾經在軍事組織、教練、指揮各方面起過重大作用。唐高宗以後,特別是武則天統治的後期,由於戰事頻繁,兵士死傷以及逃亡的日益增多,缺額又難以補充,府屬衛士空額越來越多。到了唐玄宗統治期間,折衝府逐漸成為空殼,番上宿衛由兵員寡弱而至於無兵可交。天寶八載(749),詔停折衝府上下魚書,標誌著府兵制的徹底破壞。以後,折衝府只有兵額,卻沒有軍士、武器、馬匹,折衝、果毅等官員雖時見記載,那只是一種軍官的虛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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