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體系

所有制體系

所有制是產權關係的反映,所有制體系是各種產權關係的反映,同時,反映產權關係的所有制也有反過來規範產權關係的作用,所有制體系體現的產權關係是市場經濟的基礎。資源所有制是資源產權關係的反映,是資源配置的基礎,也是所有制主體與客體之間經濟關係的基礎,也同時是多種政治制度的基礎。

基本信息

所有制主體是指可以獨立擁有資源的基本單元,政府是典型的所有制主體。在世界分為不同國家之時,國家是擁有地球資源的基本單位,政府是國家的全權代表,政府代表國家行使資源所有權。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市場主體,其實就是所有制的主體。社會成員個人和群體、以企業形式存在的法人、社團組織和由政府代表的國家,都是所有制的主體。從所有制的主體基本構成來看,地球生命系統的生物、社會成員、資產者、勞動者都是有意義的所有制的主體。

所有制客體是可以被擁有者擁有的基本要素。它是所有制關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不同的角度和對應於不同的所有制,也就有了不同的客體,或者相對於不同的客體也就有了不同的所有制。通常用不同的所有制客體來標示不同的所有制關係,例如,財產所有制、生產資料所有制、資源所有制。也就是說,財產、生產資料和資源是典型的所有制客體。相對於所有制的形式而言,也把它們稱為所有制的內容。稱其為所有制客體也好,所有制內容也罷,通常指的都是生產資料和財產,其實還有資源,更主要的是資源。
在傳統政治經濟學中使用最多的是生產資料所有制,它側重於生產資料的法律歸屬問題,強調生產資料與勞動者之間的結合關係。在西方經濟學中,所有制客體是財產,強調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由於生產資料和財產均是資源的組成部分,資源是資產財富之源,廣義資源才是資源所有制對應的客體。
所有制形式是所有制主體對客體的擁有方式和外在表現。就像所有制是產權關係的反映一樣,所有制形式是產權形式的反映。客觀存在的產權形式會不斷發展,所有制的形式也會隨之變化;所有制形式相對穩定了,又會反過來影響和規範產權形式。社會發展是不會停止的,所有制形式也不會是一成不變的。只有這樣,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產權關係才有完善的空間,對所有制形式才有辨析的必要。
從所有制的具體形式來看,通常人們把所有制分為私有制、公有制和混合所有制,其實所有制還有自有制、他有制和共有制,資源所有制也不例外。資源私有制是資源歸個人和家庭所有,是把用於維持個人基本生活和生產的資源實行私有,這為每個人提供了生存和發展的起點。資源公有制是資源歸國家和集體所有,混合所有制在巨觀上是指所有制結構的多元化,在微觀上是指所有者主體的多元組合。資源私有制有利於對資源的珍惜保護和有效使用;資源公有制有利於集中資源幹大事和資源的巨觀配置。自有制、他有制和共有制是所有制的新形式,指自然人和法人對所有制客體的實質所有關係,它注重擁有資源的基本單位和資源存在的相對規模。

其他信息

在以大生產為主要特徵的近代工業革命時期,以土地、機器和工業原料為代表的生產資料,在生產和分配中起到過決定性的作用,也就自然產生了生產資料所有制理論,它的歷史地位是不容忽視的。人們對財產的奢望和保護私有產權制度的出現,奠定了財產所有制出現的基礎。但是現在,所有制客體需要與時擴展,向“資財之源”的方向延伸,在市場經濟強調最佳化配置資源的時候,凸顯了資源的權屬關係,凸顯了資源所有制。?
生產資料所有制、財產所有制和資源所有制構成了當代所有制體系,由於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資訊時代的到來,使資源所有制的地位凸顯。市場經濟配置資源作用的日益發揮,使資源所有制與財產所有制和生產資料所有制一樣,已經進入了主流所有制的行列。
實際上,所有制無非就是各種經濟關係的集合,②這種集合包括主體、客體和主客體之間的關係。所有制的主體就是對擁有物享有所有權的個人、法人或集團,其客體就是所有物,可以是財產、生產資料、資源等,主客體的關係就是通過各種經濟關係連線起來的並在法律上得到確認的產權關係。
在經濟關係中存在的各種所有制的集合就是所有制的體系,具體劃分如下。

所有制體系

(按所有制主體、內容和形式劃分的主要所有制)
按所有制主體劃分:全民所有制,國家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所有制,家庭所有制,個人所有制,……。
按所有制客體劃分:資源所有制,財產所有制,生產資料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林地所有制,房屋所有制,……。
按所有制形式劃分:公有制,私有制,混合所有制,他有制,自有制,共有制,……。
所有制範例:
資源所有制:資源公有制,資源私有制,資源混合所有制;資源他有制,資源自有制,資源共有制。
財產所有制:財產公有制,財產私有制,財產混合所有制;財產他有制,財產自有制,財產共有制。
生產資料所有制:生產資料公有制,生產資料私有制,生產資料混合所有制;生產資料他有制,生產資料自有制,生產資料共有制。
其他所有制, …… 。
人類社會所有制的變化史,可以說是資源所有制的變化史,生產資料所有制和財產所有制是資源所有制的個別表現形式。在人類社會不同的發展階段,伴隨著不同形態的資源所有制。在原始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人類能夠擁有和利用的主要是自然資源,還基本上不具備規範含義上的生產資料,也難說它是什麼像樣的財產,其原始社會所有制是資源公有制占絕對主體地位的所有制。但是,即使在那時,用於維持個人基本生存的個人物品並不一定公有,個人的隨身之物則可以肯定是歸個人所有的。因此,也不排除某種程度上的資源私有。
由於生產力的發展、社會分工和家庭的形成,人們對資源的用途和價值有了認識,對其占有欲的不斷萌發,逐漸出現了私有資源,也就逐步產生了資源私有制。在奴隸主所有制社會,奴隸主不僅占有自然資源,而且還占有社會資源,特別是以擁有奴隸的方式占有人力資源,這是生產資料所有制所難以解釋的。在封建社會,其所有制形式是資源的私有制為主,即資源主要歸封建主所有。而以國有形式歸社會所有的占相對少數,但與奴隸社會比較而言,歸社會所有的資源相對增加。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由於國家機器作用的增強而使資源國有的程度有所提高,但資本主義社會仍然是以資源私有制為主。只有到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才突出了資源公有制為主。可以預見,到了社會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資源公有制將占絕對主體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歸奴隸制國家、封建王朝和資本主義國家所有的資源與歸社會主義國家所有的資源,不僅有數量上的差別,而且有本質上的不同。私有制國家的國有資源由於是相對量較小,對大量私有資源難以發揮主導作用,同時擺脫不了為少數人所用的局限。特別是在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王朝,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方式占有大量的“國有資源”,所謂的“國有資源”,倒不如說是為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帝王們服務的私有資源。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國有資源占相對主導地位,國家代表絕大多數人的利益,代表社會成員擁有國有資源,代表國家的政府才有了資源所有制中的主體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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