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打假人

惡意打假人

惡意打假人,就是故意知假買假,並進行敲詐勒索的人。對於被索賠者來說。對於被索賠者來說,知假買假者就是刁民和惡棍,他們知假買假的目的是鑽法律的空子,藉機敲詐勒索,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惡意。

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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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的“新消法”實施一年後,2015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審理的消費者買賣契約糾紛案件同期增長了10.3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通報,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對案件增長“貢獻”最大。據調查,在嚴格遵守法律的職業打假行為之外,採用掉包、自帶假貨等非法方式進行敲詐的案例屢見不鮮。合法打假的崛起,客觀上起到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淨化市場的作用,而其中亂象,又激起了新的矛盾,導致了超市群體與職業打假人群體的對立。

“惡意打假人”,這個概念的好處是,可以對複雜的現象進行集中概括,在言簡意賅中讓人們從某些特點,熟悉、把握所要描述的對象。

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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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群體活躍於中小超市,專門拿假貨掉包超市的真貨,隔天再從商家找出假貨,然後以合法打假的名義進行敲詐,又或者將事先準備好的過期食品帶入超市,“現場購買”之後再現場舉報。

“惡意打假人”的手段無非是掉包、夾帶、藏匿等,這種先潑髒水再恐嚇的“打假”,讓很多中小超市深感頭疼。“惡意打假人”有備而來,所提要求看上去也是“有理有據”,商家反倒覺得取證太難、維權成本太高,乾脆花錢買平安,更有甚者乾脆“包養”打假團隊。

原因

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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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有關部門以及商家的打假以及食品安全監管,還停留在比較粗放的階段,缺乏科學管理。惡意打假人之所以喜歡挑中小超市勒索敲詐,通常是因為這些商家在管理上存在太多漏洞,比如一些問題本來只需要增加一個監控設備就能解決的。此外,如果食品安全監管真正做到全程可追溯,一物一碼,又何懼“惡意打假人”夾帶過期商品勒索敲詐嗎,在大數據和“網際網路+”的時代,實現這些科學化的監管也並非難事。

技術問題

因為有假冒偽劣,才有了打假,現在有了惡意打假,相關法律和制度也必然要隨之完善,繼續“鬥法”,但最終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並不完全取決於正邪之分,關鍵還是要看監管部門能否主動套用新技術,實現監管科學化。只有科學打假覆蓋的範圍越來越大,“惡意打假”的生存空間才會越來越小。就現在出現的一些問題看,有關部門在這個方面恰恰是有欠缺的

危害

“惡意打假人”的很多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要打擊“惡意打假”行為,不僅需要監管執法部門做到有法必依,更需要包括商家在內的各個方面做有針對性的改進,實現科學打假。打假打到這個份上,不僅不利於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也嚴重損害了商家和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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