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惡意打假人“惡意打假人”,這個概念的好處是,可以對複雜的現象進行集中概括,在言簡意賅中讓人們從某些特點,熟悉、把握所要描述的對象。
手段
惡意打假人“惡意打假人”的手段無非是掉包、夾帶、藏匿等,這種先潑髒水再恐嚇的“打假”,讓很多中小超市深感頭疼。“惡意打假人”有備而來,所提要求看上去也是“有理有據”,商家反倒覺得取證太難、維權成本太高,乾脆花錢買平安,更有甚者乾脆“包養”打假團隊。
原因
監管漏洞
惡意打假人技術問題
因為有假冒偽劣,才有了打假,現在有了惡意打假,相關法律和制度也必然要隨之完善,繼續“鬥法”,但最終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並不完全取決於正邪之分,關鍵還是要看監管部門能否主動套用新技術,實現監管科學化。只有科學打假覆蓋的範圍越來越大,“惡意打假”的生存空間才會越來越小。就現在出現的一些問題看,有關部門在這個方面恰恰是有欠缺的
危害
“惡意打假人”的很多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要打擊“惡意打假”行為,不僅需要監管執法部門做到有法必依,更需要包括商家在內的各個方面做有針對性的改進,實現科學打假。打假打到這個份上,不僅不利於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也嚴重損害了商家和消費者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