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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在學校網站主頁發表聲明稱“泄密門”事件不實,同時澄清,該校向社會公開論文無任何營利行為,與鞠川
.事件回顧
鞠川陽子之前是復旦大學管理學院EMBA學生。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她於2009年10月1日完成碩士學位論文《中國民營養老院的商業模式研究——以上海為例》,與復旦大學簽訂了10年保密期限的《保密協定》——屬“絕密”級論文。鞠川陽子說,按照學校要求,她將論文提交給了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然而,2010年7月27日下午,她在網上搜尋信息時發現,Google、Yahoo、Baidu等各大搜尋引擎上都有中國知網、論文天下、經理人文庫、管理資源網等網站銷售(付費下載)該論文的連結。她才知道自己的保密論文被泄露並且被公開銷售。據報導,事情發生後,鞠川陽子與復旦大學聯繫,復旦大學通過郵件的方式承認將她的論文出售給網站,目前已經撤下,但拒絕向作者道歉並作出解釋。同時,校方人士在接受採訪時稱,鞠川陽子是與學校圖書館簽署的保密協定,而不是與學校保密辦簽協定。問題焦點
此事件中,鞠川陽子的所述內容和復旦聲明中,雙方最大的分歧實際上在於鞠川陽子到底有沒有與復旦簽署過保密協定。復旦大學方面稱,復旦非常重視該事件,進行了專門調查。調查結論認為,沒有發現涉密管理違規。在此次事件中,實際上是論文作者所簽保密協定程式存在問題。根據相關流程,論文要獲得密級,需要學校或上級保密機構的正式批覆,進入相應的保密程式。如果學生要申請論文保密,必須是在論文開題時即同導師一起向學校提出保密申請。而鞠川陽子是在論文完成後,向圖書館遞交論文時提出保密申請。“對於涉嫌要保密的內容,是有嚴格規定的。從這張申請單上看,鞠川陽子只是簡單地填寫了保密緣由為‘公司機密’,並勾選了‘絕密十年’,圖書館在看到該申請後,沒有看到學校的涉密認證,認為不符合規範,便沒有批准她的‘保密’申請。”他表示,所謂協定,一定是雙方共同簽字的,鞠川陽子實際上並沒有與復旦簽署過保密協定。
同時,復旦還對鞠川陽子的論文有無必要保密進行了質疑。據悉,鞠川陽子的論文發表於2009年10月1日,但從網上搜尋得知,2009年9月起,她先後十多次接受媒體採訪時的內容涉及她的論文主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