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錫[北宋官吏]

張錫[北宋官吏]

張錫,北宋官吏 ,字貺之,其先京兆人。

基本信息

曾祖山甫,嘗從唐僖宗入蜀,蜀平,徙家漢陽。錫進士甲科,為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南昌縣。遷著作郎、知新州。初建學於州,自是人始知學。再遷太常博士、監染院。詔選能吏治畿縣,乃以錫知東明。始至,令其下曰:“吾所治者三:恃力、恃富、恃贖者,吾所先也。”歲中以治跡聞。樞密直學士李及薦為監察御史。丁謂貶崖州,議還內地。錫疏謂:“奸邪弄國,本與天下共棄之;今復還,是違天下意。”由是止徙雷州。

王清昭應宮災,連繫甚眾。錫言:“天災反以罪人,恐重天怒,願修德以應之。”會論者眾,獄遂解。遷殿中侍御史,權三司鹽鐵判官,出為荊湖北路轉運使,改尚書兵部員外郎,還判度支勾院,為京東轉運使。淄、青、齊、濮、鄆諸州人冒耕河壖地,數起爭訟。錫命籍其地,收租絹歲二十餘萬,訟者亦息。判鹽鐵勾院,為河北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召兼侍御史知雜事、判大理寺、權知諫院,安撫利、夔路。歷度支、鹽鐵副使。喪母,起復,擢天章閣待制、知河中府,累遷右司郎中,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滑州,遷右諫議大夫、知審官院。進翰林侍讀學士、判太常寺、國子監。卒,贈尚書工部侍郎。

錫淳重清約,雖貴,奉養如少賤時。讀書老而彌篤。初,舉廣文館進士,考官任隨以為第一,及隨死,無子,錫屢賙其家。

唐代宰相(五)

唐代初年,以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門下侍中、尚書省長官尚書令共議國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輔佐皇帝總領天下大政的官員。唐太宗時,以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門下侍中、中書令號稱宰相。同平章事也成為宰相的銜號。開元以後,為僕射者如不加“同平章事”,就不能參與宰相機務,被擠出宰相行列。安史之亂以後,宰相名號基本上就是“同平章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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