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張海峽,河北滄州人,北京工商大學2001屆碩士畢業。多年前曾兼職於成教學院及繼續教育學院。主講民商法、經濟法。對命題規律和考點有深入的研究,了如指掌;授課深入淺出,生動幽默,緊扣該學科的命題要點,輔導針對性極強,輔導效率甚高。
國內重量級司法考試輔導專家。其激昂澎湃的演講、深入淺出的表達、幽默詼諧的語言、獨到的口訣記憶方式,自成一家,讓人記憶深刻,耳目一新。
在其授課的培訓班上,聲稱“凡是中國大陸的女孩子到法國留學的,回來之後都是爛的一塌糊塗,超級潘金蓮都是。”
根據中國普法網和司法行政學院官方核實,司法行政學院從未有過張海峽此人。
參與事件
“凡是中國大陸的女孩子到法國留學的,回來之後都爛得一塌糊塗,都是‘超級潘金蓮’。”2011年8月23日,網友“巴黎觀察”在微博上將法務部司法行政學院副教授張海峽評價留法女大學生的視頻公布,引發大量網友圍觀。 該微博經知名學者于建嶸轉發後,傳播速度迅速加快。張海峽聲稱自己已完成取證,將起訴于建嶸。于建嶸對此回應,“難道這錄相是人工合成的?”
隨著網友轉發次數的增加,當事人張海峽也看到引發爭議的微博。23日8點59分,張海峽在微博回應此事,稱于建嶸斷章取義,將個案擴大化做為噱頭惡意毀壞他人名譽、並將獲取的不實信息大肆宣傳欺騙公眾的行為,表示將“通過訴訟途徑讓于建嶸對此輕率不負責行為負責到底。”
對於張海峽的指責,于建嶸顯得不以為然。23日13點46分,于建嶸在微博回復,“現在張博士罵我沒腦子,說要到法院告我,我還真的又笑了。難道這錄相是人工合成?”
隨後,張海峽發表言辭更為激烈的博文回應。他稱于建嶸為“商業機構的走狗”,並表示,“扭曲事實的培訓師及機構,你們將和這個走狗一起,一個都別想跑”。
【律師看法】轉發不侵權
于建嶸轉發微博是否侵權?記者就此採訪了湖南萬和聯合律師所李健律師。李健律師指出,“于建嶸只是如實展現視頻並轉發,不構成侵權。”
對於引發爭議的視頻,李健律師認為:第一,公民有言論自由,可以對社會問題發表個人看法,但言論自由有相對性,不能惡意捏造相關事實,不能對他人、群體進行侮辱和誹謗,否則構成侵權。第二,留法女大學生中,的確有損害國人形象的,但侮辱全體留法女學生,有傷民族感情。無論是課堂中緩和氣氛,還是其他公眾場合,都不應該發生。
【微博熱議】
@“采姑娘的小蘑菇”:“斷章取義損害名譽的事情確實很讓人內傷,但于建嶸老師也是一位值得敬佩的人,希望能夠誤會解除,妥善解決此事。”
@“這就叫愛嗎”:“又不是整堂課都在說留法女子怎么樣,只是調節課堂的氣氛,而且沒有點名到姓,這不過是常人的言論自由。”
@“炫彩普羅旺斯”:“很詫異,作為教授,居然能講出這種話,而且頂著司法的背景,為在法國的姐妹們伸冤。”
司法學院聲明
經司法行政學院查實,特嚴正聲明如下:
一、法務部所屬的司法行政學院從未有過張海峽此人,所謂“法務部司法行政學院副教授”的頭銜完全是張海峽本人的杜撰。
二、張海峽本人的任何言論均是個人行為,與法務部司法行政學院無任何關係。
三、張海峽使用“法務部司法行政學院副教授”頭銜的行為,已構成對司法行政學院權利的侵犯,必須立即停止繼續使用此頭銜,我們將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司法行政學院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張海峽:商法經濟法學者,北京韓非子法律文化中心創辦人,韓非子註冊商標持有人,新東方教育集團司考研究院商法經濟法教研室主任,國內知名商法、經濟法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