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安[原阜陽市潁泉區區委書記]

張治安[原阜陽市潁泉區區委書記]

張治安(1962-),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謝橋鄉小張莊人。中學畢業後去當兵,復員後在父親張家順(時任謝橋鄉黨委書記)安排下,赴剛開辦的阜陽行政幹校就讀並獲得幹部身份。1986年後,張治安先後任謝橋鄉武裝部長、鄉長,後任新成立的謝橋鎮鎮長,1995年任謝橋鎮黨委書記。2001年任潁泉區區委書記,直到08年6月5日被聯合調查組帶走。2010年2月8日安徽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張治安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報復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張治安(1962-), 中學畢業後去當兵,復員後,先在謝橋煤礦當工人。在父親張家順(時任謝橋鄉黨委書記)安排下,赴剛剛開辦的阜陽行政幹校就讀,由此獲得幹部身份。後又在父親的安排下去合肥進修了三年建築設計。1986年後,張治安先後任謝橋鄉武裝部長鄉長,後任新成立的謝橋鎮鎮長 ,1995年,年僅33歲的張治安,成了謝橋鎮黨委書記。1997年被提拔為潁上縣副縣長 ,同年調任潁泉區代區長。

“白宮”外景 “白宮”外景

2001年,張治安升任潁泉區黨委書記後,開始實施自己籌劃已久的“五大工程”:皖西北商貿城,工業園,科技生態園,以及“白宮”。其中尤以“白宮”反響最大,外形酷似美國白宮的政府辦公大樓也讓張治安有了另外一個名字“白宮書記”。 2001年,張治安到上海參加一次招商會看到一家法院的建築風格讓他很是欣賞,於是自己也想蓋幢氣派的辦公樓。回來後,張治安提出了用產權置換的辦法來建辦公大樓———將原區政府所占土地置換給地產商,用以建設新的大樓。2002年2月23日,潁泉區二屆人大常委會批准了區政府資產置換的決議。

隨後,潁泉區政府與浙江春益實業公司達成置換協定,將老區政府所占地的使用權出讓給春益公司,折價850萬。2003年底,潁泉區辦公大樓建成。據春益公司一內部人士透露,建大樓共花了3000多萬,相關領導承認,當時建設資金不足,曾從安曙房地產公司“借”了650萬元。

東窗事發

2007年1月,潁泉區政府修建豪華辦公樓“白宮”被《農村農業農民》雜誌《要給地方政府建“白宮”立規矩》一文曝光。一度有傳言說是李國福寫的檢舉信,且兩人此前已有矛盾,張治安懷疑上了李國福。李國福的房子被停水停電,車子也被收回,甚至遇到毒氣泄漏。誰下的手,李心知肚明,於是準備材料上訪,同時張開始部署檢察院和紀委收集李國福的材料。2007年8月26日。李國福以貪污罪被檢察院帶走,在其密碼箱中查出七封舉報信,“舉報區委書記張治安利用職權受賄等,數千農民在流淚,萬畝良田被糟蹋”。

有一封在北京親戚處留存下來的題為《數千農民在流淚,萬畝良田被糟蹋》的舉報信,列舉了張治安的六項罪名,一、欺上壓下,無任何審批手續強行征地萬餘畝;二,藐視法紀、頂風作案,拆除一個國小建成美國白宮樣式的新大樓,耗資巨大,而且是“三無”違章建築;三、濫用土地,以土地換黑金,用耕地建別墅群;四、挪用資金,2005年至2006年,張在生態園內建了一個高爾夫球場、跑馬場和吃住遊樂為一體的別墅區供玩樂,所用資金基本為他挪用水利資金和教育資金2000萬元……

舉報人之死

李國福07年10月12日被批捕,12月18日,右目失明,08年1月11日被轉移到安徽省第一監獄醫院接受治療。3月13日會見律師之前,凌晨4點55分卻被發現死在醫院,死亡鑑定書結論是自縊身亡,家人對此結論表示懷疑。家人又在辦案人員手中發現李國福寫給張的懺悔信。

李國福之死經中國青年報報導後(《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調查》)引起了安徽省檢察院的高度重視,先後派出分別由檢察院,紀檢委,省委(紀檢委和檢察院的成員為主)組成的調查組。08年7月安徽省檢察院指定蕪湖市檢察院偵查此案。

08年12月,蕪湖市檢察院以涉嫌報復陷害罪名提起公訴。09年3月13日,張治安被取保候審,回到了阜陽。5月29日,張治安被再次關押進了看守所,案件重新移交到蕪湖市檢察院。09年6月25日,蕪湖市檢察院正式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判

一審

09年11月19日8時30分一審正式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法庭卻拒絕公審,不僅記者無法進入,甚至家屬都遭到阻攔。法庭上張治安穿著黑夾克,還是當書記的那個髮型,精神煥發、紅光滿面,因為原來的律師拒絕為其辯護,法院另外指定了律師為其辯護,第一次休庭。

李國福女婿張俊豪女婿因為蕪湖中院法官未審先盼要求其迴避被駁回,而張治安要求蕪湖檢察院迴避,因為起訴書都是假的,第二次休庭。第三次開庭的時候,法院卻禁止代理人使用電子設備,而辯護律師的資料都在電腦里,電腦被收走,他們只好退庭。 張治安當庭推翻了檢方關於報復陷害罪和受賄罪的指控。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張治安說,這都是你們捏造的,都不是事實。在公訴機關出示了張治安的簽字筆錄之後,張說,我是在什麼情況下籤的字,你們是知道的,如果不簽字,我老婆孩子都要判刑。

一審宣判

安徽阜陽“白宮書記”案於2月8日下午在安徽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張治安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報復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謀汪成犯報復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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