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定鴻

張定鴻,1927年2月生,浙江慈谿人。195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1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交通工作委員會書記,中共上海市紀委書記。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紀委委員。2017年4月27日,張定鴻逝世,享年91歲。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40年至1951年為上海華中鐵道部汽車修理廠學徒、蕪湖公路總局汽車保養場修理工、上海有線電廠汽車修理工。

1951年至1961年任上海有線電廠工會副主席、車間主任、工會主席、黨支部書記、廠計畫科長、副廠長。

1961年至1966年任中華造船廠副廠長。

1966年至1977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衝擊,下放勞動。

1977年至1983年任中華造船廠副廠長、廠長、黨委書記。

1983年至1985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交通工作委員會黨委書記。

1985年至1992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1985年9月中共全國代表會議增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共十三大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人物逝世

2017年4月27日3時58分,張定鴻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華東醫院逝世,享年9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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