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位復用

席位復用

所謂席位復用,當一張席位售出後,如果上車站不是該張席位的理論乘車站(根據票額分配該張席位的預分站),則可以根據用戶需要將該席位的理論乘車站和實際乘車站之間的運能再次使用;如果下車站不是該張席位的理論下車站(根據票額分配該張席位的終到站),則可以根據用戶需要將該席位的下車站和該席位的理論下車站之間的運能再次使用。例如在列車A站發售了一張A站至中途停靠站B站的臥鋪票後,全國鐵路客票售票網路就會自動生成一張B站到剩下其他停靠站或終點站的臥鋪票。當前鐵路系統通過手動計畫的方式進行席位復用。

簡介

席位復用席位復用

席位復用是指席位售出後對席位進行二次或多次的重複利用。復用車票均是從計畫售票中分配的車站預留車票(含始發站的車票)被使用後開始的,預留車票(含始發站的車票)不參與復用。A站發售了一張A站至中途停靠站B站的臥鋪票後,全國鐵路客票售票網路就會自動生成一張B站到剩下其它停靠站或終到站的車票,賣給需要的乘客。例如一趟從溫州南到上海南的火車,當溫州南發售一張到紹興站的火車票後,紹興站就自動生成一張紹興至上海南區間的車票。通俗的說,採用席位復用售票方式的車次,這趟車有多少旅客在紹興站下車,就有多少旅客能在紹興站買到票上這趟車。當前鐵路系統通過手動計畫的方式進行席位復用。

名詞解釋

所謂席位復用,是指席位售出後對席位進行二次或多次的重複利用。席位共用,是指列車在同一徑路上的前方停靠站可同時利用起點站的票額,實現票額共享。舉例說明:A-F站列車一趟,途中經由B、C、D、E四站。

列車席位可復用

一、A-F站復用情況:

A站售到B站,產生B-F間新席位1張。

B站售到C站,產生C-F間新席位1張。

C站售到D站,產生D-F間新席位1張。

D站售到E站,產生E-F間新席位1張。

即A-F站的1張席位通過復用後在統計上變為5張新席位。

二、A-F站共用情況

B站共用了1張A站的票額,售到C站,產生A-B間新席位1張和C-F間新席位1張。D站共用了C站的這張新席位,售到E站,產生C-D間新席位1張和E-F間新席位1張。

即A-F站的1張席位通過共用後也可變為5張新席位。

綜上所述,復用和共用均可能產生5張新席位,在全部售出的假設下,除以1張運能,利用率500%,但實際客座利用率不會超過100%。席位復用和共用的執行,形成了在運能不變的前提下,運量卻可成倍增長,在列車運行過程中達到均衡運輸的實際效果。

案例介紹

以鄭州到北京為例,鄭州到北京的始發車由於車次少客源多,臥鋪票一直“持續高溫”,很難買到。雖然路過鄭州到達北京西的車次很多,但按照以往的規定,路過車的臥鋪票除已預留的部分外,是不能在鄭州站發售的。打個比方,鄭州的旅客如果想坐昆明到北京西的T62次列車去北京,只能先買張無座票上車,然後再找列車長說好話、碰運氣,看能不能給補張臥鋪。而到了2012年,如果昆明站有旅客買到鄭州的臥鋪票,他下車後空出的鋪位,就會由鐵路售票系統自動讓給鄭州的旅客。鄭州車站可以通過該系統,查出有多少路過鄭州的列車上的旅客要在鄭州下車,每趟車又有多少張空出來的臥鋪,這些信息,旅客通過火車站內的信息屏就可看到。

一直以來,一個臥鋪,一經賣出,就等於被一個持票者買斷了,如果這個持票者中途下車,這個臥鋪也就空了出來,無論是對很多渴望得到一張臥鋪票的乘客而言,還是對鐵路經營者而言,這樣的空置肯定是一種浪費。然而,實行席位復用制,意義還遠不止於此。

以前,中途空出來的臥鋪位,在某些精明的鐵路員工眼中,是便捷而又穩妥的“創收”工具。於是乎,我們便會耳聞目見一些鐵路特有的“潛規則”。比如,某人在車站售票視窗買不到臥鋪票,無奈之下托做乘務員的朋友,買張站票上車,直接便被帶到還有不少空位的臥鋪車廂,隨便補個幾十塊錢,就可以舒舒服服躺下來睡到終點站了。

解析建議

各地的鐵路局為了保證自我既得利益、自己列車的上座率,更願意出售自己車站的車票,而對於席位復用中的“下一站車票”或“中途車站車票”的出售積極性,一點都不高。結果有的車站出現了大量的車票擠壓,直到開車前才匆匆拋出余票信息,可“車票剩餘”還是成了既定事實,嚴重影響了乘客的合法權益,給黃牛黨造成了可乘之機,更加劇了“買票難”,以及“春運不公平”。

作為“潛規則”,席位私自復用是對社會公平的挑戰。如今,鐵路部門推行席位復用制,實際上用一種公平、透明的方式,讓以前見不得光的“潛規則”放到陽光下來進行,使其成為一種“明規則”。這樣的進步,公眾自然額手共慶。不僅僅是臥鋪採用席位復用制度,硬座也全面推廣了此種售票方式。

不少旅客都說,鐵道部公布的統一售票時間是提前20天,但實際上不少列車都還有這樣的“潛規則放票時間”。而這些時間點,是旅客們所不知道的。這勢必造成真正想買票的旅客老老實實排隊,卻不能先到先得,知道內情的“黃牛”卻能趁此機會大撈一筆。網友們建議鐵路部門不能無視旅客的知情權,應該公布票額共用時的放票時間,屆時大家再統一去搶。這樣就不會造成“早起的鳥兒沒蟲吃”的不公局面。

旅客們還認為,為了保證自己列車的上座率固然可以理解,但鐵路局之間的博弈不能讓旅客成為“犧牲品”。不少旅客都因買不到南京-武漢的車票,直接購買上海-武漢的車票,多花不少錢。如果上海鐵路局不能做到一開始就票額共用,就最好在12306網站公布沿線各站共用車票的放票時間。

因此,鐵路部門應切實補上車票席位復用的“人文補丁”:其一,注重自我利益,更要將春運的社會效應最大化、乘客權益最大化,放到最高位置,就算是犧牲了自我站點的利益,也要出售其他站點的車票,只要提升了公共效應,滿足了乘客需要,讓真正的席位復用得到落實,提升鐵路部門整體的公信力,也是非常值得的。其二,要有及時的車票銷售透明機制,將余票數量、搶購時間,第一時間在網上公布,或在火車站公布,讓更多沒有買到票的乘客,得到能買到票的希望。大家齊心協力,堵上春運中出現的漏洞,讓“和諧春運”得到積極落實!

施行

根據鐵道部的規定,從2007年7月20日起,全國直通旅客列車軟臥、硬臥車票開始實行“席位復用”,硬座車票暫不實行。但鐵路部門稱,火車票發售還是首先滿足始發車站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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