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塞爾條約組織

布魯塞爾條約組織

1948年3月17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五國外長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宣布成立布魯塞爾條約組織。組織宗旨是促進歐洲的團結和推動歐洲統一的進程;協調成員國在防務、武裝力量和軍工生產方面的政策,以增強成員國集體防禦能力;促進成員國間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合作。 

1948年3月17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五國外長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宣布成立布魯塞爾條約組織。

歷史背景

布魯塞爾條約組織西歐聯盟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隨著杜魯門主義和馬歇爾計畫的實施,美國對西歐的滲透和擴張已成為現實。英國便以蘇聯威脅增大為由,利用西歐各國的不安全感,加快了西歐聯合的步伐。1948年1月,英國外相貝文發表演說,正式提出西歐聯盟的建議。法、比、荷、盧4國表示回響。

1948年3月5日,英、法、比、荷、盧5國代表在布魯塞爾舉行締約談判;17日,5國外長舉行布魯塞爾條約的簽字儀式,條約為期50年,自1948年8月25日生效。該條約組織的最高領導機構是外長協商委員會。此外還設立西歐聯盟防務委員會、西方聯盟參謀部和西方聯盟司令官委員會。在布魯塞爾條約的形成過程中,美國政府不僅積極鼓勵,而且還表示將著手向西歐提供軍事保護和軍事援助。布魯塞爾條約組織的建立是北大西洋軍事聯盟形成的前奏。

1954年10月23日,布魯塞爾條約組織五國與聯邦德國和義大利簽署《巴黎協定》,對《布魯塞爾條約》進行了修改,將布魯塞爾條約組織改名為西歐聯盟。條約有效期50年(聯盟內部對條約生效期有歧見,一種意見認為應從1948年算起,另一種意見認為應從1954年算起)。2001年,西歐聯盟併入歐盟。

組織概要

布魯塞爾條約組織布魯塞爾條約組織
組織宗旨

促進歐洲的團結和推動歐洲統一的進程;協調成員國在防務、武裝力量和軍工生產方面的政策,以增強成員國集體防禦能力;促進成員國間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合作。

組織成員

截止至2000年12月,組織成員國為10個:比利時德國希臘、法國、荷蘭盧森堡葡萄牙、西班牙、義大利英國

組織觀察員

5個觀察員:丹麥愛爾蘭奧地利、芬蘭和瑞典

組織聯繫國

6個聯繫國,土耳其挪威冰島波蘭捷克匈牙利

組織聯繫夥伴國

7個聯繫夥伴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維尼亞

組織負責人

西歐聯盟議會議長克勞斯·比約勒(KlausBühler),2001年12月4日當選;

秘書長哈維爾·索拉納(JavierSolana,西班牙人),1999年11月25日就任。

總部所在地

常設理事會和秘書處設在布魯塞爾。議會、軍備監督處和常設軍備委員會設在巴黎

組織出版物

《西歐聯盟議會記錄》(ProceedingsoftheWEUAssembly),英、法文

組織機構

(1)部長理事會

最高決策機構,由成員國外交部長組成,每年開會兩次。1994年起部長理事會會議在北約外長理事會春秋兩次會議之前召開,以便就北約內部討論的問題事先協調西歐各國立場。自1999年1月起實行新的主席國輪任制,即西歐聯盟成員國在輪值歐盟主席國時,同時任西歐聯盟部長理事會主席,任期半年。1999年主席國為德國和盧森堡,2000年為葡萄牙和法國。自1984年10月起,參加部長級會議的還有各成員國的國防部長。平時由各成員國駐北約、歐洲聯盟代表或駐比利時大使組成常設理事會。下設軍備監督處和常設軍備委員會。1986年底增設歐洲安全政策委員會,由成員國外交部政治總司長組成,定期就安全政策進行磋商。

(2)議會

諮詢機構。由各成員國出席歐洲委員會議會的代表組成,每年開會兩次。議會下設防務與軍備、總務、科學、預算與行政、程式與權力、同各國議會聯繫等六個常設委員會。

(3)秘書處

部長理事會的辦事機構。秘書長兼任常設理事會主席。

(4)參謀長會議

參謀長會議,每年開會兩次。

組織活動

該組織成立初期,不斷採取措施密切各成員國在安全問題上的聯繫,尤其要使聯邦德國參加共同防務(但在軍備方面對其實行限制)。由於西歐在防務上主要依靠北約,西歐聯盟的主要活動集中於協調成員國在安全和東西方關係問題上的立場,並未實際發揮其防務職能。直至80年代初,部長理事會只是不定期舉行會議,基本上無重大活動。

1984年6月12日,西歐聯盟在巴黎舉行中斷多年的外長會議,正式宣布西歐聯盟“復活”。10月26~27日,西歐聯盟七國外長和國防部長在羅馬舉行首次聯席會議,發表《羅馬宣言》,宣布重振西歐聯盟。會議決定:今後每年定期召開兩次外長和國防部長聯席會議。

1991年12月9日,西歐聯盟成員國外長在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期間草簽了《西歐聯盟與歐洲聯盟和北約關係的宣言》。主要內容有:西歐聯盟將成為歐洲聯盟的防務組成部分,並以此加強北約中的歐洲支柱;西歐聯盟將負責制訂並執行歐盟共同防務政策。

1992年6月19日,西歐聯盟九國外長和國防部長在德國彼得斯堡召開的聯席會議上通過《彼得斯堡宣言》,決定從成員國常規部隊中抽調部分部隊組成“西歐聯盟軍隊”,執行由西歐聯盟領導的人道主義救援、維和、處理危機和恢復和平等軍事行動。

1993年5月19~20日,西歐聯盟在羅馬召開部長理事會,要求繼續對波赫塞族施加壓力和強化對南斯拉夫禁運。英國、德國、荷蘭和比利時四國宣布組建可服務於歐盟的師級規模“應急部隊”;決定將原北約框架下的歐洲獨立計畫小組併入西歐聯盟,成立“西歐軍備小組”,負責成員國之間軍備合作。

1994年5月9日,西歐聯盟在盧森堡舉行上半年部長理事會。會議主要內容為:

(1)決定同東歐、波羅的海九國建立“聯繫夥伴”關係。

(2)強調繼續發展西歐軍事實力和實戰能力。11月14日,西歐聯盟下半年部長理事會在荷蘭諾德韋克舉行,原則通過了《歐盟共同防務政策的基本原則》,強調:

共同安全與防務是歐洲一體化的組成部分,西歐聯盟要加快組織機構與軍事機構建設,儘快成為歐盟的軍事機構。西歐聯盟與北約安全目標一致。作為北約的歐洲支柱,西歐聯盟部隊在作戰時可接受北約指揮,並可在北約不參加的情況下使用北約的軍事與後勤保障設施。

1995年5月15日,西歐聯盟在里斯本召開上半年部長理事會,主要討論了歐洲安全問題。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會上決定組建陸海多國部隊,負責在歐洲南部地中海地區執行維和任務。會議重申北約是歐洲安全的根本保障,西歐聯盟是北約的歐洲支柱,決定兩組織繼續舉行政治軍事小組聯席會議和理事會聯席會議。

1995年11月13~14日,西歐聯盟在馬德里舉行下半年部長理事會,全面審議了西歐聯盟未來的地位和作用,為1996年歐盟政府間會議討論共同安全與防務政策作準備。會議對在北約框架內以西歐聯盟為基礎建設歐洲支柱達成共識。

1996年6月3日,北約在柏林舉行外長會議,正式決定建立多國多兵種聯合特遣部隊,同意西歐盟國在美國不參加的情況下可以西歐聯盟名義動用上述部隊,並可使用北約參謀、情報、通訊、運輸和後勤等設施,對外實施維和、人道救援等行動。該部隊司令及各級指揮員將分別由北約歐洲盟軍最高副司令和歐洲軍官擔任,作戰部隊為3萬人,平時在北約一體化部隊中列編,需要時可迅速抽出並投入使用。

1995年11月18日,西歐軍備小組在比利時奧斯坦德舉行國防部長會議,決定擇期成立歐洲軍備署,負責協調成員國軍備工業。

1997年5月13日,西歐聯盟上半年部長理事會重申繼續加強西歐聯盟的軍事行動能力,總結了西歐聯盟與歐盟、北約的關係,並決定下半年建立西歐聯盟軍事委員會。7月22日,西歐聯盟部長理事會特別會議通過關於西歐聯盟作用以及與歐盟和北約關係的聲明,並將該聲明附入歐盟《阿姆斯特丹條約》。11月19日,西歐聯盟部長理事會在德國愛爾福特召開會議。主席國德國希望進一步強調西歐聯盟既是歐盟的“武裝臂膀”,又是北約“歐洲支柱”的雙重角色。11月17日,西歐軍備小組召開會議,決定在一年後建立歐洲軍備署,集中管理歐洲武器的研製與生產、促進各國相互間協調行動及武器統一化。會議同時決定邀請中東歐國家加入軍備小組,使它們在加入歐盟和北約之前就參與其中的活動。

1998年5月8日,西歐聯盟正式成立軍事委員會,任命法國海軍上將維里奧(J.M.Viriot)為首任主席,負責制訂聯合演習計畫,並就軍事問題向部長理事會提出建議,標誌著西歐聯盟朝著實體化方向邁進了一大步。5月11~12日,西歐聯盟部長理事會在希臘羅得島召開,會議對科索沃局勢表示嚴重關注,強調西歐聯盟是建立歐洲聯合防務的關鍵因素,北約仍將是歐洲集體安全的基礎,主張西歐聯盟與北約加強合作,並初步擬定於2000年前後共同舉行處理危機的軍事演習。11月16~17日,西歐聯盟下半年部長理事會在羅馬召開,決定在1999年北約華盛頓首腦會議召開前夕,就歐洲共同安全和防務政策及北約與歐洲防務的關係進行一次深入的討論。會議還要求就歐洲獨立防務模式進行探索,以使歐盟擁有真正的“獨立防務臂膀”。

1999年5月10~11日,西歐聯盟在德國不萊梅召開春季部長理事會,討論制定有關防務趨同標準的問題;決定吸收原聯繫夥伴國波蘭、捷克和匈牙利為聯繫國;支持歐盟和北約在科索沃採取的行動;就西歐聯盟併入歐盟達成一致。6月歐盟科隆首腦會議決定,西歐聯盟將於2000年底前作為“武裝臂膀”併入歐盟。11月22~23日,西歐聯盟秋季部長理事會在盧森堡召開,通過了《盧森堡宣言》,同意2000年內由歐洲軍團接管北約在科索沃的維和任務。

2000年4月18日,歐洲軍團正式接管北約在科索沃國際維和部隊的戰地指揮權,負責在半年內指揮科索沃的維和行動。歐洲軍團的西班牙將軍奧圖諾接替德國將軍賴因哈特,任駐科索沃國際維和部隊司令。5月15~16日,西歐聯盟春季部長理事會在葡萄牙波爾圖舉行。會議按照歐洲安全防務特性建設以及加強歐洲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的框架,重新審議了同歐盟及北約的關係。會議發表《波爾圖聲明》,決定將包括處理危機在內的西歐聯盟有關機構和許可權併入歐盟,西歐聯盟將從防務機構轉變為對防務政策進行討論與比較的“擴大論壇”,從而為兩個聯盟的合併邁出了重要的一步。11月13日,西歐聯盟在法國馬賽召開最後一次部長理事會,解決該機構工作人員的善後問題,標誌著西歐聯盟從此壽終正寢。

會後發表的《馬賽宣言》稱,2001年起歐盟將正式接管西歐聯盟的部分機構,歐盟軍事參謀總部將於2001年7月1日前建成,屆時西歐聯盟軍事參謀總部將自行解散。西歐聯盟西歐軍備小組、西歐聯盟議會及秘書處將繼續保留。會議還決定捷克、匈牙利、波蘭、芬蘭、瑞典和奧地利等6國成為西歐軍備小組的正式成員。2

002年1月1日,建在西班牙托雷洪的衛星中心和設在巴黎的安全研究所併入歐盟,改稱“歐盟衛星中心”和“歐盟安全研究所”。隨著西歐聯盟併入歐盟,聯盟議會目前扮演著“臨時歐洲安全與防務議會”的角色。2002年3月5日,來自30個歐洲國家和美國的250名代表參加了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召開的首屆大會,討論歐洲安全與防務政策中危機處理所需的裝備問題。

中國關係

1983年4月7~22日,西歐聯盟議會副議長兼總務委員會主席貝內特率議會總務委員會代表團訪華。1985年10月7~20日,由議長讓-馬利·卡羅率領的西歐聯盟議會代表團訪華。1989年5月12~20日,西歐聯盟防務與軍備委員會主席彼得·吉特曼率團訪華。12月7日,西歐聯盟通過了由其防務與軍備委員會代表團訪華後提出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緣政治形勢的發展及其在防務方面的後果》的報告,該報告對中國政府平息在北京發生的風波進行“譴責”,同時又籲請聯盟成員國在適當時候發展同中國的政治、經濟、商業和文化關係。1999年9月9~16日,西歐聯盟議會議長德普伊赫率團訪華,這是自1990年以來西歐聯盟首次派團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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