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篆平反

崔篆平反

崔篆(zhuan音賺),涿郡(今河北安平縣)人,生卒年不詳。王莽時,為郡文學。以明經征詣公車,太保甄豐舉為步兵校尉,崔篆辭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戰陳不訪儒士。此舉奚為至哉?”遂投劾歸。其兄崔發以巧佞得幸於莽,為大司空。崔篆母師氏“能通經學、百家之言”,王莽“寵以殊禮”,“賜號義成夫人,金印紫綬,文軒丹轂,顯於新世”。崔篆無奈便答應接受“建新大尹”的官位。崔篆不想當卻又不得不當,自嘆曰“吾生無妄之世,值澆、羿之君,上有老母,下有兄弟,安得獨潔己而危所生哉”。

基本信息

原文:

崔篆,漢人也,為郡守,時王莽改制,爪牙遍及各地,嚴刑峻法,殺戮無辜。篆所至之囚系滿獄。篆垂涕曰:“嗟乎,刑法酷烈,乃至於斯!此皆何罪!”遂為之平反,所出二千餘人。吏叩頭諫曰:“君誠仁者,然今獨君為君子,將有悔乎?”篆曰:“吾無悔,縱殺吾而贖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無以應。

譯文:

崔篆是漢族人,當時擔任郡守,那時是王莽改制的時候,他的黨羽遍及各個地方,用嚴厲的刑法殺害許多無罪的人。崔篆在他所在的縣看到牢獄人滿為患。忍不住流淚嘆道:“唉,刑罰法律殘酷兇狠,竟到了這種地步!這些人都是什麼罪!”(崔篆)於是為他們平反,放出來兩千多人。他的僚屬們都十分害怕,紛紛叩頭求他說:“你確實是仁慈的人,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恐怕要後悔吧?”崔篆慨然,說:“如果殺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這是我的心愿啊!我有什麼可後悔的呢?”僚屬們沉默不知如何回應。

注釋:

1.王莽改制:指王莽篡權,該漢朝為新朝。

2.斯:這;這種地步。

3.峻:苛刻。

4.辜:罪。

5.系:關押。

6.垂:掉下。

7.涕:淚。

8.遂:於是

9.諫:婉言相勸。

10.無以:沒什麼用來。

11.及:到,至

12.吏:僚屬

啟發與借鑑:

有句俗話叫“做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崔篆為兩千無辜者平反,故留名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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