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守

郡守

郡守,官名。郡的行政長官,始置於戰國。戰國各國在邊地設郡,派官防守,官名為“守”。本系武職,後漸成為地方行政長官。秦統一後,實行郡、縣兩級地方行政區劃制度,每郡置守,治理民政。

郡守

戰國各國在邊地設郡,派官防守,官名為“守”。本系武職,後漸成為地方行政長官。秦統一後,實行郡、縣兩級地方行政區劃制度,每郡置守,治理民政。漢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

郡守郡守
改稱太守。後世惟北周稱郡守,余均以太守為正式官名,郡守為習稱。明清則專稱知府。示例: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又公(袁可立)為蘇理時,郡守石昆玉以廉直忤中丞。”

太守

統一全國後,以郡為高的地方行政區域,每郡置“”掌管。漢景帝中二年(前148年),更名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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