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山孔子教育基金

尼山孔子教育基金,是由孔子第七十八代嫡傳孫孔維眾先生於2007年出資發起,在孔子故里曲阜創立。

一、基金的設立

尼山孔子教育基金是由孔子第七十八代嫡傳孫孔維眾先生於2007年出資發起,在孔子故里曲阜創立。為紀念孔子對中國古代教育的偉大貢獻,教育基金以孔子出生地尼山命名,下設尼山助學金、尼山獎學金和尼山優師獎分別資助曲阜貧困學生,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在貧困地區堅持教育工作的優秀教師。

尼山孔子教育基金尼山孔子教育基金
尼山孔子教育基金由曲阜孔子後裔聯誼會和曲阜市教育局負責實施,一般每年於曲阜國際孔子文化節期間在曲阜孔廟或尼山孔廟大成殿舉行頒發儀式。基金得到了孔氏族人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募集資金迅速增長,社會影響逐步擴大,已成為全球孔氏族人緬懷先人、回報桑梓的重要載體。
曲阜市政府高度重視尼山孔子教育基金的設立,認為不但對聖城曲阜的教育是一個大貢獻,更是在深層次上進一步弘揚了祖根文化,為共同光大孔子教育思想、繼承和發揚傳統文化搭建了一座堅實的橋樑。為表彰孔維眾先生對基金會的貢獻,濟寧市政府授予他“孔孟之鄉慈善獎”最具愛心慈善行為楷模稱號。曲阜市委、市政府授予他曲阜市“愛心大使”稱號,並推選他成為本屆曲阜市慈善總會理事會副會長。

二、基金細則

第一條
為弘揚孔子有教無類的思想,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獎勵紮根農村貧困地區辛勤執教的優秀教師,發揚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團結各地孔氏族人為教育事業做貢獻,由上海孔子後裔孔眾發起並設立尼山孔子教育基金,為此,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基金是為紀念聖祖孔子開創平民教育之先河而設立,以聖祖出生地尼山命名,屬資助、獎勵類教育基金。下設尼山助學金、尼山獎學金和尼山優師獎。捐款超過十萬的族人可另外單獨命名。
第三條
本基金主要是從全球各地孔子後裔族人中募集,每年募集資金不低於十萬元,作為該教育基金的全年資助支出。
第四條
本基金委託曲阜市慈善總會負責管理該基金款項並設立專門帳號,實現專款專用,基金款項入帳後的票據證明也由慈善總會負責出具。由世界孔子後裔聯誼會曲阜分會及曲阜市教育局具體負責本基金的使用。本基金收支將在孔氏宗親網和將來的家族期刊上作公示。
第五條
本基金的資助、獎勵對象為家庭貧困、品學兼優的中小學生及長期工作在農村貧困地區的優秀教師。限於基金的規模,前期主要發放給曲阜市尼山中學師生及曲阜市內符合條件的師生,隨著基金規模的擴大,將逐漸擴大受助範圍及人群。
第六條
本基金每年頒發一次,每年享受尼山助學金的貧困學生50名左右,每人500元,享受尼山獎學金的優秀學生20名左右, 每人600元,享受尼山優師獎的優秀教師20名左右, 每人1000元。同時,每年資助曲阜市內孔氏貧困家庭學生20名,每人500元;獎勵品學兼優的孔子後裔學生10名,每人600元。
第七條
本基金資助、獎勵人員數目及金額根據每年集資數目可作適當調整,如有剩餘,剩餘部分可視情為尼山中學及附近中國小添置教學設施,改善其辦學條件。
第八條
享受本基金資助、獎勵的師生名單由曲阜市教育局負責提供,經曲阜孔子後裔聯誼會確認後提交基金會實施。
第九條
本基金頒發儀式定在每年九月祭孔大典之際,地點為大成殿,由當地政府主要領導、教育界代表、受助師生代表、資助者、各地孔子族人代表及受邀佳賓參加。儀式過程中受助師生需祭拜孔子,具體方案每年活動時另行制定,由曲阜教育局及曲阜孔子後裔聯誼會負責實施。
第十條
本辦法由尼山孔子教育基金會負責修訂、解釋,自2007年七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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