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後裔

孔子後裔

孔聖人儒家學派創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同時精通易經《十翼》所作者,孔子是中國古代突破對自然山水宗教式態度的第一人,我愛大自然更愛自然山水,大自然包涵災難、地震、龍捲風、恐龍的滅絕等,而自然山水是永存的好風水,提出了“知者樂水,仁者樂山”(《論語·雍也》)的著名美學命題。

後裔:子孫,後代:其血統可追溯到某特定個體或群體的人、動物或植物。對姓氏的研究,可分別從社會學和遺傳學的角度來進行。在這兩個領域中,姓氏的內涵差別很大。目前,社會上有不少人認可甚至津津樂道“孔子後裔”這個概念,但在遺傳學家看來,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孔子後裔”,或換一種更確切的說法:根據遺傳學基本原理,當前正宗“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的遺傳物質其實最少,他們最不應當姓孔;而有些目前不姓孔的人繼承的孔子的遺傳物質卻可能更多,更應姓孔。在社會學家看來,這種說法也許是奇談怪論,然而在遺傳學家看來卻是不爭的事實。

孔子的資料簡介

(圖)孔子後裔孔子後裔

孔子(前551年9月28日~前479年4月11日)名丘,字仲尼,英文:Confucius, Kung Tze 。我國春秋末期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學派創始人,世界文化名人。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載於《論語》《五經》中。

孔子兄弟排行第二,所以也有人稱之為“孔老二”。春秋後期魯國人。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夏曆八月二十七日)生於魯國陬邑昌平鄉(今山東省曲阜市東南的魯源村);公元前479年4月11日(農曆二月十一日)逝世,享年72歲,葬於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

孔子他的祖先是宋國貴族,大約在孔子前幾代就沒落了。孔子年輕時做過幾任小官,但他一生大部分時間都是從事教育,相傳所收弟子多達三千人,其中賢人72,教出不少有知識有才能的學生,“桃李滿天下”就出自此處 。孔子任魯國司寇;後攜弟子周遊列國;最終返回魯國,專心執教。在中國五千年的歷史上,對華夏民族的性格、氣質產生最大影響的人,就算是孔子了。在世時已被譽為“天縱之聖”、“天之木鐸”“千古聖人”,是當時社會上最博學者之一,並且被後世尊為至聖(聖人之中的聖人)、萬世師表。因父母曾為生子而禱於尼丘山,故名丘,曾修《詩》、《書》,定《禮》 、《樂》,序《周易》,作《春秋》。

孔子,在中國歷史上被稱為聖人。他的學說、思想一直被看作是治學為人的標準 ,在封建社會裡,他的學說曾教育和影響了多少代人。即使在今天,人們雖然已不把他作為偶象崇拜,但他最早提出"因材施教"的原則,"循序漸進"的學習方法,"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學習態度等等,仍為人們所繼承。

“孔子後裔”不存在

每個人的祖先數目都隨世代增加而按幾何級數遞增:每個人都有父母2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4人,曾祖父母和外曾祖父母共8人……如此類推,上溯10代,應有約1000個祖先(210=1024);上溯20代(僅600年左右),就應有約100萬個祖先(220≈106)。

理論上,每個後代都有均等的機會,從這100萬個祖先各繼承百萬分之一的遺傳物質。如果上溯50代~100代呢?得到的將是天文數字。我們每個人都繼承了龐大姓氏的血統,在每個人的家譜中,只要耐心地多上溯幾代,幾乎都能查到百家姓里所有的主要姓氏,同時沿父系和母系多上溯幾代,有時甚至能查到在歷史上極著名的人。

中國人的姓氏並不多,常見的100多個姓氏便囊括了近90%的漢族人口。不同程度的血緣婚姻(更不用說同姓婚姻)實際上不可避免地經常發生。“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孔子後裔”到底繼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統?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我們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

[1]後裔 http://www.17tech.com/news/2008090391282.shtml

[2] 孔子 http://www.google.cn/search?sourceid=navclient&aq=s0&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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