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秉和

尚秉和

尚秉和(1870~1950),位元組之,號石煙道人,晚號滋溪老人,學者稱槐軒先生,河北省行唐縣城西南滋河北岸伏流村人。晚清進士,著名易學家。尚秉和博學善文,喜玩金石,工於繪事,精通中醫,與易學造詣淵深,是象數派易學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代表作品有《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詁》、《周易尚氏學》、《周易古筮考》及《易說評議》等易著之津梁。

基本信息

易學研究

簡介

尚秉和經過二十多年的潛心研究,對《周易》的筮法、治易的根本諸重大易學問題上,建構起自己獨特的,並因此在中國現代易學史上占據重要的一席。

欲學易,先明筮

朱熹說:“《易》本為卜筮之書。”易本為卜筮而作,不諱的史實。然自近代始,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許多治易者以為易講筮法涉嫌迷信而避之唯恐不遠。這未免失之偏頗,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對《周易》這門傳統文化的認識與把握。尚氏不為時俗所囿,大聲疾呼:“欲學易,先明筮。”認為學易必須尋根溯源,只有先明《周易》的占筮方法,方能進入《周易》之門。他說:“易本用以卜筮。不嫻筮法,九六之義,即不知其何來;而《繫辭》大衍一章,尤難索解;春秋傳所謂某卦之某卦,亦莫明其故。故學易者宜先明筮法。”

尚秉和發憤搜輯古代筮案,逐一“考索古代易筮條例,以證《周易》筮法的基本程式及其文化內涵”,成《周易古筮考》一書。是書上自《春秋左傳》、《國語》,下迄明清傳記所載,凡以辭象為占而存有本卦者,概為輯錄。凡得筮案一百有六則、一百一十卦,依類排列,逐一剖析,揲蓍之法遂昭然若揭。其或詞義怪奇、深奧難知者,則推求本卦,章解句釋,以俾學者洞明筮辭及旨趣,而有所遵循。其中有晉郭璞之占龍車諸卦,明胡宏之筮陸阜遇馮劉得禍,千百年來從無人能解其義。尚氏按卦冥思窮索,一一剖解。此外,尚氏對朱熹所定之“筮儀”即筮法規則,亦能有所闡發,以臻完善。而對易學史上有關乾坤“用九、用六”之義的訟爭,尚氏也提出了獨特的見解,謂用九、用六乃聖人之發凡明例,示人以筮法,即九六者只乾爻坤爻之代名,非筮得之九六,而“見群龍無首吉”、“利永貞”二語乃釋用義,而非占辭,且專指三變成一爻,而非六爻全變;其謂六爻全變者,乃《左傳》杜預注之誤,“尤足正漢、魏以來註疏家之謬,掃除蒙說,獨標真諦,於經義闡明尤為有功”。

象為易之本

尚秉和以“象為易之本”為準的,對中國歷代易學發展及其流變一一加以審視,對其功過是非,作出獨到的評價:

一、以左氏為代表的春秋人,乃解易之楷模。尚氏認為,春秋人言易者,無一字不根於象,且於易用正、用互、用覆之法,亦無不依樣揭出。而其談易象者,盡在《左傳》、《國語》。故易師莫先於左氏,《左傳》、《國語》所取象,為最古最確之易象。

二、以焦延壽為代表的西漢人,治易猶承春秋人重象之遺風,最為正軌。尚氏認為,《焦氏易林》亦無一字不根於象,能得《周易》之真諦,可謂第二《易》。然東漢儒者如鄭玄、虞翻,雖知說易不能離象,然於象之不知者,則浪用卦變或爻辰以當之,牽強附會,虛偽支離,使人難以置信。

三、三國魏王弼掃象闡理,避難就易,倡“得意忘象”之說,學者喜之,其道(指義理之學)大行,漸不識易為何物。至有宋演為空談,而易遂亡矣。

四、清儒治易,以漢人為依歸,然於漢人之曲說,亦靡不依據,以為護符,甚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變以成其象,奉虞氏為不刊之法則,而易學遂故步自封矣。

陰陽相須

吳摯甫先生《易說》,於大畜云:“凡陽之行,遇陰則通,遇陽則阻,故初、二皆進,而三利往”。於節云:“易以陽在前為塞,陰在前為通。初之不出,以九二在前;二則可出而不出,故有失時之凶。”尚秉和承繼了其師這一“陰陽相須”的原理,認為它“實全易之精髓,為二千年所未發”,並結合自己治易實踐,加以闡明、發展。他以《易林》為例,謂“《易林》乾繇詞不吉,以純陽也;乾之坤亦不吉,以純陰也。至泰、否則皆吉”,斷言“蓋易之道如電然,同性則相違,異性則相感。陽遇陽,陰遇陰則窒;陽遇陰,陰遇陽則通,是易林之定例也”,進而推之,《周易》卦爻辭凡言利有攸往者,皆陽遇陰也,如大畜九三是也;凡言征凶者,陽遇陽也,如大壯初九是也。惟陰亦然:小畜六四上承二陽,則曰有孚,陰遇陽則通也;反之,頤六二曰征凶,六五不可涉,陰遇陰則阻也。應該承認,尚氏這裡提出的“陰陽相須”的原理,乃解易之至確原則。把它運用到治易的實踐中去,諸多難以理解的《周易》卦爻辭也就迎刃而解。

生平行狀

尚秉和出身於世代耕讀之家,生於公元1870年(清同治十九年)。他資性聰穎,早年肄業於本邑龍泉書院,後遊學於保定蓮池書院,師事國學大師吳汝綸,專攻古文經史之學。

公元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中舉,翌年成進士,分工部,時年33歲。

1904年(光緒三十年)入進士館,學習法政;翌年十二月,調入巡警部。

公元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補主事,翌年擢升員外郎,又得京察一等,記名軍機章京。公元1909年(宣統元年)入京師大學堂,為國文教習;翌年丁父憂,服闕復為民政部員外郎。

1911年辛亥革命後未脫宦場,仍吏隱於內務部,任該部第三科科長,署理營繕司司長。在此期間,曾奉部檄往熱河,查避暑山莊古物;從塔宣撫使為參贊,遍游張家口諸邊塞;因賑至漢口,查賑河北;足至蚌埠、濟南、瀋陽……浮沉部中者十多年。雖曰為官,實亦隱逸。奉命出差,公務之餘,訪名山大川,吊先賢遺蹟,適心愜意,不亦樂乎。後乾脆辭官去職,執教於國立清華大學,開始課徒著述之生涯。

1929年受聘於奉天(今瀋陽)萃升書院,主講席三年。

1931年“九一八”事變,日寇侵占東北,尚氏憤而返京,任北平中國大學國學系教授。

1937年(一說1938年)應聘執教於保定蓮池講學院。嗣後盧溝橋事變,遂蟄居家中不復出。抗戰勝利後,南京國史館聘為纂修。

1950年4月10日病逝。

學術影響

尚秉和先生對易學的主要貢獻是在易象學方面。他提出“易辭從象生”的觀點,無疑是指導人們治易的正確方針。而他從注《焦氏易林》中發掘出來的百餘條久已失傳的易逸象,以及從中歸納出的易用正覆象、對象、互象、大象、半象之法,“驗之於《左傳》、《國語》的占象而合,驗之於《逸周書·時訓》的準象而合,驗之於《周易》卦象也都基本上相合”,因而解決了易學史上諸多懸而未決的易象問題,其對易象的貢獻在近現代是無人可與之比肩。王晉卿因而稱讚尚氏“使西漢易學復明於世,孟子所謂其功不在禹下”。

著作

尚秉和生性耿介,口訥於言,勤於筆耕,著作等身。據不完全統計,尚氏著述殆有四十多種,涉及史、地、經、詩、文諸領域,或已刊,或存稿,或散佚。已刊者,如《辛壬春秋》、《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素為史學界所重;《周易古筮考》、《焦氏易詁》、《焦氏易林注》、《周易尚氏學》,更是易學扛鼎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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