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鎮

寧安鎮

寧安鎮位於寧安市的中心腹地,北靠牡丹江、南連境泊湖,鎮內201國道、牡圖鐵路、寧海公路三條玉帶穿境而過。全鎮總面積152.97平方公里,轄27個行政村,53個自然屯,農業總人口2.8萬人,耕地面積10萬畝,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為鎮域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寧安鎮,古稱“寧古塔城”。據成書於康熙初年的《寧古塔山水記》記載,寧古塔新城(今寧安鎮)始建於清初康熙五年(1666寧安鎮年)夏四月,由將軍和副都統率兵督修。“城方八九里,辟四門,東西南北通衢道。自聖帥、副統而下,八旗佐領,以至軍伍、工匠,各分地有差。漢人則區劃東郊,自為一城。”新城告竣,將軍巴海率將軍衙門全體官兵及全城百姓,從舊城(今海林市舊街)遷至新城。又據新編《寧安縣誌》記載,“後因吳三桂造逆,調兵一空,令漢人俱徙入城中……開店貿易。從此,人煙稠密,貨物客商絡繹不絕”。成為東北七大重鎮之一。1676年(清康熙十五年),寧古塔將軍衙門移駐吉林烏拉(今吉林市),留協領薩布素鎮守寧古塔城。1678年(清康熙十七年),寧古塔協領衙門升格為副都統衙門。1909年(清宣統元年),撤銷寧古塔副都統,同時升綏芬廳為綏芬府(翌年4月改稱寧安府),移駐寧古塔城,遂為府城。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改府為縣後,為寧安縣城,設縣城區。1928年設定寧安鎮。1930年寧安鎮城內有居民1.28萬人,註冊商號520家。東北淪陷後,1933年為城區,1939年改為寧安街。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初為城區,1948年8月改為第一區。1955年4月,改為寧安鎮。1958年9月,改稱寧安人民公社。1964年8月,經批准將北部12個生產大隊劃出,成立範家人民公社;將柳林、興林和自興生產大隊分別劃給江南公社和蘭崗公社;同時,將寧安公社改稱寧安鎮公社。1980年9月,改為寧安鎮。
 

自然條件

寧安鎮物華天寶、人傑地靈,交通極為便利、鎮內盛煙、水稻、圓蔥、胡蘿蔔、白靈菇、西香瓜等糧經作物。年產蔬菜25萬噸,向俄羅斯、韓國、日本等地出口近10萬噸;日本“卡木依”圓蔥種植面積2500畝,年生產圓蔥近4萬噸。域內石灰石儲量豐富,已探明儲量近10億立方米。寧安市工業園區落戶寧安鎮內,引領全鎮民營經濟迅猛發展。鎮內有民營、個體企業355家,年產值10億元,主要從事木製品加工、化工及農產品加工。域內201國道、牡圖鐵路、寧海公路三條玉帶貫穿全境,距牡丹江民航飛機場19公里,分別距綏芬河、琿春國家級開放口岸190里。

中寧縣行政區劃

中衛市行政區劃

名稱面積人口郵編

政府所在地

中衛市14453平方公里114萬人751700沙坡頭區濱河西路
沙坡頭區4633平方公里35萬人751700
中寧縣2841平方公里41萬人751200寧安鎮
海原縣6979平方公里38萬人751800海城鎮
此處區劃地名資料截至2005年12月;面積、人口數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2005)》,人口截至200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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