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廉

語出:《漢書·王嘉傳》:“光祿勛 於永 除為掾,察廉為 南陵 丞,復察廉為 長陵 尉。” 清 唐孫華 《伏聞上從學士臣揆敘俯詢感恩自愧恭賦》之四:“察廉恪守 周 官法,持節叨乘 漢 使車。”

基本信息

拼音:
解釋:1.猶舉廉。漢朝選用官吏的一種方法,由郡國薦舉廉潔之士,經過考察,任以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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