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計調查

家計調查以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為主要調查內容的綜合性的專門調查,調查內容和任務與職工家計調查不完全相同,主要通過收入與支出的全面系統觀察,來了解農民家庭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和積累。

家計調查

正文

以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為主要調查內容的綜合性的專門調查。亦稱居民家庭收支調查。通常分城市居民和農民家庭來調查。
在中國,城市居民絕大多數是職工家庭,因此,中國家計調查包括職工家計調查和農民家計調查。
職工家計調查 以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的不同收入水平職工家庭為對象。它通過職工就業、家庭收支、消費構成、主要商品消費量和居住情況等調查內容來了解職工的收入和生活狀況。進行職工家計調查時,被調查的職工家庭(調查戶)是按類型比例等距抽樣方法抽選的。先抽選城市,再抽選調查單位和調查戶。要求抽選的樣本在各大行政區、大中小城市、國民經濟各部門、全民所有制企業以及各類職工中均勻分布。由調查戶及時登記家庭收支情況,調查員按月整理、匯總。
農民家計調查 以農民家庭為對象。調查內容和任務與職工家計調查不完全相同。主要通過收入與支出的全面系統觀察,來了解農民家庭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和積累。農村生產資料所有制、經營方式和農民家庭經濟的變化,都會影響農民家計調查的內容和作用。農民家計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戶基本情況,種植、飼養和漁業生產情況,農民家庭總收支及其構成,糧食收支、現金收支、出售產品和購買商品以及主要實物消費量等。
調查戶的選擇採取多階段抽樣的方法。調查戶確定後,固定下來進行連續觀察。對調查戶建立實物和現金收支帳,及時登記和整理匯總。
由於深入研究經濟與社會問題的需要,職工與農民的家計調查逐步發展為城市與農村的住戶調查。住戶調查以城鄉住戶(家庭)為對象,調查內容除原來家計調查的內容外,還包括:①人口、家庭結構、出生、死亡、遷移;②勞動力與就業;③住房、衛生健康與文化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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