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燈
正文
室內生活和工作環境中照明使用的燈具的統稱。這類燈具既有裝飾作用,又有照明功能,使用的光源是各種形狀和功率的白熾燈(包括鹵鎢燈)或螢光燈。室內燈可按安裝形式分為嵌入燈、吸頂燈、吊燈、壁燈、可移式燈和軌道燈6類。嵌入燈 嵌裝在天花板裡面,只發出向下光線的一般照明燈具。在它的出光口面上裝有漫射罩、稜鏡罩或格柵等各種減少眩光和擴展光線的光學部件(圖1 )。辦公室自動化照明中用到的OA照明燈是一類嚴格控制接近水平角度方向上出光口面亮度的嵌入燈。它使燈具在計算機的螢光屏上的影像很淡,從而減少對螢幕上顯示內容的干擾。絕大部分嵌入燈都具有對稱的光分布,只有少量照明牆壁或某一垂直面的燈具,裝在鄰近的天花板上,發出不對稱的光分布。
室內燈
室內燈②向下漫射型。燈罩的邊用不透明或部分不透明的材料做成,光從下面半透明的燈罩中透射出來的一般照明用燈具。很少有光線照明天花板。
③向下投射型。用於加強照明或補充照明的一類光束角度不大的燈具。裝在天花板上,為視覺作業提供足夠的光線。
吊燈 懸吊在室內顯眼處天花板上的一類有裝飾功能的燈具。根據發光情況,可分為全部漫射、直接-間接、向下照明和光源顯露4種類型(圖3)。
室內燈②直接-間接型。有許多向上和向下的光線,水平方向的光線很少。常裝在接近視線的高度上,用於餐桌、快餐店等處的照明。其中有些懸掛高度可調的燈具,拉下來時用作加強照明,推上去時用作一般照明。
③向下照明型。發出的光線會產生較強的影子。用於大廳、過道或樓梯等處作加強照明用。用於房間中通常還應配有一般照明。
④光源顯露型。它用高亮度的發光體,得到閃爍和興奮感,著重於裝飾。一般使用裸露的小功率光源,裝在高於視線的空間中。掛得低時,須使用低亮度的光源或用調光器減低光源亮度,並在燈後面用淡色牆面。
壁燈 安裝在牆壁、建築支柱和其他立面上的燈具。安裝高度更接近於水平視線。因此,需要嚴格控制發光面亮度。根據發光情況可分為光源顯露、漫射、條狀和定向照明4種類型(圖4)。
室內燈②漫射型。使用體積較小的半透明燈罩,表面亮度較低。常成對安裝在走道、門廓和鏡子兩邊。
③條狀型。使用螢光燈或一個以上並列的白熾燈作光源,外形狹長。既可用作照明工作面的局部照明,也可作一般照明。裝在鏡子上方、過道和門廳等處。
④定向照明型。有較強的向上或向下光線。光線向上照明多用作一般照明,向下時作加強照明。
可移式燈 可移動安放位置。分落地燈和檯燈兩類。它們都有一個穩固的基座、一根支柱和一隻包圍光源起照明作用的燈罩(圖5)。
室內燈②檯燈。外形較小,放在桌子上的燈具。起局部照明作用。其中有一類專供讀書寫字用的書寫檯燈,它的燈罩亮度、燈罩遮擋發光體的角度、照明面積和照度都有利於減輕視疲勞和保護視力。
軌道燈 裝在一根嵌有帶電導線的軌道上的可移動式燈具(圖6 )。軌道裝在天花板或牆上。有投射光線功能的燈具插入軌道,可根據被照物位置和照明要求移動,調節照明方向。它能產生很好的光效果,用於展覽、櫥窗等場所的照明。
室內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