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濂獲罪

宋濂獲罪

宋濂獲罪是明代的一篇文章,屬文言文,作者:徐禎卿

作品原文

洪武十年(1),宋學士濂(2),乞老歸,帝親餞之,敕其孫慎輔行(3)。濂頓首辭(4),且要曰(5):“臣性命未畢蓬土(6),請歲覲陛階(7)。”既歸,每就帝慶節稱賀如約(8),帝念舊,戀戀多深情。

十三年失朝(9),帝召其子中書舍人璲(10),孫殿廷禮儀司序班慎(11),問之,對曰:“不幸有旦夕之憂(12),惟陛下哀矜裁其罪(13)!”帝微使人瞰之(14),無恙,大怒,下璲、慎獄。詔御史,就誅濂,沒其家(15)。

先是濂嘗授太子及諸王經(16),太子於是泣且諫曰:“臣愚戇無他師(17),幸陛下哀矜裁其死。”帝怒曰:“俟汝為天子而宥之(18)。”太子惶懼,不知所出(19),遂赴溺(20),左右救得免。帝且喜且罵曰:“痴兒子,我殺人,何與汝也(21)!”因遍錄救溺者。凡衣履入水(22),擢三級(23);解衣舄者(24),皆斬之。曰:“太子溺,俟汝解衣而救之乎!”乃赦濂死,而更令入謁(25),然怒卒未解也。會與後食,後具齋素(26),帝問之故,對曰:“妾聞宋先生坐罪(27),溥為作福祐之(28)。”濂至,帝令毋相見。謫居茂州,而竟殺璲、慎(29)。

注釋譯文

作品注釋

(1)洪武十年:1377年。洪武,明太祖朱元璋年號(1368—1398)。

(2)宋濂(1310—1381):字景濂,浙江金華人。元末即有文名,被朱元璋征為顧問。明開國後,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負責草擬詔令)。朱元璋即位後,逐步殺戮功臣,宋濂及早告老還鄉。為了不使朱元璋產生猜忌,宋每年都要到京進見,表示忠心。但終於被貶謫而死。

(3)敕(chì赤):皇帝的命令。

(4)頓首:以頭叩地。

(5)要(yāo腰):約定。

(6)未畢蓬土:沒死之前。蓬土,蓬蒿土堆之間(指草野墓葬之處)。

(7)歲覲(jǐn)陛階:每年來宮內朝見皇帝一次。

(8)就帝慶節:乘著帝慶節的機會。帝慶節,皇帝的生日。

(9)失朝:指宋濂沒有如約進京陛見。

(10)中書舍人:官名。明代此職為繕寫文書。璲(suì碎):宋璲。

(11)殿廷禮儀司:明代官署名,隸屬通政使司。序班:掌管司儀之官司。宋慎當時任此職。

(12)且夕之憂:指病危。

(13)惟:表示希望,敬詞。哀矜:哀憐。裁:裁決,定奪。下文的“裁”,免除。

(14)微:暗中。瞰(kàn看):窺察。

(15) “詔御史”三句:朱元璋詔令御史,到宋濂家鄉處死他,抄沒他的家產。御史,明代都察院(司監察)的長官為都御史。此處即指都察院。

(16) “先是”句:宋濂未退職前,曾任侍讀,教授太子及其它皇子(封王者)讀書。經,儒家經典。

(17)愚戇(ɡànɡ槓):愚而剛直,這裡指不聰明。

(18) “俟汝”句:等你當了皇帝時再赦免他吧。宥(yòu又):寬赦。

(19)不知所出:拿不出救宋濂的辦法。

(20)赴溺:投水自殺。

(21)何與(yù玉)汝:跟你有什麼相干?

(22)衣(yì易)履:穿著衣裳和鞋。

(23)擢(zhuó拙):提升。

(24)舄(xì戲):古代一種復底鞋。

(25)更令入謁(yè夜):再讓宋濂進京謁見。

(26)後:指馬皇后。具齋素:準備了素食。古人祭祀前,清心潔身,包括吃素食,表示莊敬。

(27)坐罪:因犯罪受犯罰。

(28) “溥(pǔ普)為”句:在宮內廣做佛事求福,祈求保佑他。溥,廣。

(29) “謫居”二句:1380年(洪武十三年),丞相胡惟庸因樹黨專權,以謀逆罪被殺。其後又窮究黨羽,先後致死的有三萬人。宋慎也被牽連,家庭被貶遷到茂州(今四川北部的北川、汶川一帶),宋濂於中途死在夔州(今四川奉節一帶)。

作品譯文

洪武十年時,學士宋濂告老還鄉,皇上親自餞行,並命令宋濂的孫子送其回家。宋濂以頭叩地辭謝,並約定說:“我沒死之前,請允許我每年來宮內進見皇帝一次。”回家以後,宋濂每年乘著帝慶節的機會如約進京陛見。皇上念在舊臣的份上,總是戀戀不捨深情依舊。

洪武十三年,宋濂沒有如約進京陛見,皇上召來任中書舍人的宋濂的兒子宋璲,還召來任殿廷禮儀司掌管司儀之官司的宋濂的孫子宋慎,問他們怎么回事。倆人回答說:“宋濂不幸病危了,希望皇上在哀憐的感情上裁定他的罪行!”皇上暗中派人到宋濂家去窺察,(發現)宋濂並沒有病,皇上大怒,把宋璲宋慎關進監獄,並詔令御史,到宋濂家鄉處死他,抄沒他的家產。

宋濂未退職前,曾任侍讀,教授太子及其它皇子讀儒家經典。太子此時哭著向皇上勸諫說:“我因為不聰明沒有其他老師(可以教我),希望皇上能哀憐他免除他的死罪。”皇上大怒說:“等你當了皇帝時再赦免他吧!”太子很害怕,拿不出救宋濂的辦法,就投水自殺,在左右侍衛的搶救下才沒有死。皇上又喜又罵地說:“傻小子,我殺人,跟你有什麼相干?”於是又找來救太子的人一一審問,只要是穿著衣裳和鞋入水的,全部提升三級;脫掉衣服和鞋子的,全部斬首。皇上說道:“太子快淹死了,能等待你脫掉衣服才救上來嗎?”( 在太子的求情下,)就赦免了宋濂的死罪,再讓宋濂進京謁見。但是(皇上的)怒氣最終沒有消除。正趕上和皇后在一起吃飯,皇后準備了素食,皇上問她原因,皇后回答說:“我聽說宋濂獲罪,在宮內廣做佛事求福,祈求保佑他。”宋濂到來,皇上命令不與他相見。把他貶到茂州,並最終殺了宋璲和宋慎。

作品賞析

宋濂是明朝的開國文臣,又曾為太子傅。他年老辭官回鄉後,僅因有一年未能如約赴京參覲明太祖朱元璋,卻獲致死之罪;其子宋璲、其孫宋慎因替宋濂進行開脫,亦獲死罪。朱元璋對宋濂這樣不念舊情,這樣嚴酷,令周圍的人也感到恐懼。這種不近情理的懲罰,就連太后與太子也是十分不滿意的。皇后為宋濂廣做佛事,以求神佑;太子求赦不成,憤激過甚,以致投水自盡。太子自殺未遂,凡在太子投水時未立刻赴救而“解衣舄者”皆處死。從這個事件的處理中,暴露了朱元璋為人的嚴酷和生性猜疑。他不輕信宋璲、宋慎的開脫之詞,派人私訪;太子獲救後,又“遍錄救溺者”,並區分情況給予獎懲,都表明了這一點。

明太祖辦事之所以如此嚴酷、精細,是出於鞏固他的統治的需要。他不能容忍任何人對他略有欺瞞或不忠,也不允許任何人對皇室利益稍有輕慢。這是他對人對事進行賞罰獎懲的準繩。

據史載,宋濂因其孫宋慎被指控為胡惟庸黨,故受牽連,並不是因為沒有按時覲見。徐禎卿所記當屬傳聞。

作者簡介

徐禎卿(1479—1511),字昌榖。吳縣(今屬蘇州)人,明孝宗弘治年間(1488—1505)進土,文學家,少時為“吳中四子”之一,後為“前七子”之一。有《迪功集》、《談藝錄》等。他的《宋濂獲罪》出自《剪勝野聞》,書中多記明初朝野軼聞。

宋濂

宋濂(1310—1381)字景濂,號潛溪,別號玄真子、玄真道士、玄真遁叟。漢族,浦江人,元末明初文學家,曾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太史公。宋濂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他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黨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病死於夔州。他的代表作品有《送東陽馬生序》、《朱元璋奉天討元北伐檄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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