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標準

安全標準

汽車是高速行駛的交通工具,為減少它所造成的行人、乘客的生命財產損失,需從各方面制定標準,以保障交通安全。到21世紀初,死於車禍的人數超過了兩次世界大戰傷亡的總和。汽車的安全關係到乘客和行人生命財產利益,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

汽車安全性

汽車安全性一般分為主動安全性、被動安全性、事故後安全性和生態安全性。汽車主動安全性,主要是指汽車防止或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性能。汽車被動安全性,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汽車減輕人員傷害程度或貨物損失的能力。事故後安全性,是指汽車能減輕事故後果的性能。主要包括能否迅速消除事故後果,同時避免新的事故發生。生態安全性是指發動機排氣污染、汽車行駛噪聲和電磁波等對環境的影響。

安全車的基本指標

在價格上微型車和豪華車相去甚遠,對於坐在裡面的人而言他們的生命權卻是等值的。拋開價格因素,一輛“安全車”應達到的最基本標準是:

l 前後盤式制動系統

l 前排雙氣囊

l 三點式安全帶

l 安全玻璃

l 高位剎車燈

l ABS+EBD(剎車防抱死和電子制動力分配系統)

l 車頭、車尾可潰縮的安全車身設計,車門內有防撞桿

碰撞測試 碰撞測試

l NCAP碰撞測試成績

安全指標

制動系統

制動系統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剎車系統,分盤式制動器和鼓式制動器兩種。盤式制動器具有散熱快、重量輕的優勢,特別是長時間剎車時耐高溫性特別好;而鼓式制動器是最早的制動器,由於結構問題,鼓式制動器在制動過程中散熱性和排水性都比較差,容易引起制動效率下降。某種意義上,鼓式制動器已漸漸淪為一項將被淘汰的技術。

前後盤式和前盤後鼓都是國內量產車型普遍採用的制動器組合,由於前後盤式在頻繁制動和車輛涉水時具有更好的穩定性,因此它在當今的汽車制動領域已成為主流。

安全氣囊

當汽車發生碰撞時,車內感應模組快速對信號做出處理,確認發生碰撞的嚴重程度已超出安全帶的保護能力時,便以1/100秒的速度釋放氣囊,使乘員的頭、胸部與較為柔軟的氣囊接觸,從而減輕撞擊對車內乘員的傷害。

安全氣囊對行車安全的作用不言而喻,迫於成本壓力,一些廠商只在生產車型上配置駕駛席氣囊,但副駕上就不坐人了嗎?似乎在車禍中副駕的危險係數最高。

ABS+EBD

ABS的作用在於剎車時可以防止車輪抱死,這樣車輛失控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顯然ABS對於行車安全的意義重大。鑒於國內千變萬化的路況,EBD(電子制動力分配功能)對於行車安全同樣必要。考慮到ABS已經發展到了第五代,國內汽車消費者使用第二代ABS系統(ABS+EBD)的要求不算過分。

車身設計

國內在正面碰撞測試上的標準很低,測試車輛初速度僅為50公里/小時(國際上通行的測試速度則是64公里/小時,兩種不同的測試速度在碰撞能量上相差了64%),更要命的是國內對於汽車安全性的強制性法規只有正面碰撞測試一項,針對車輛的側面抵禦碰撞的能力並沒有作出相應規定(現實情況是大約四分之一的重傷甚至致命傷害是發生在側面碰撞上),因此,除了車頭、車尾可潰縮的安全設計以外,車門內須裝有防撞桿。[2]

中國汽車安全標準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我國的汽車強制性標準工作起步於1990年初期,1995年開始逐步實施。汽車強制性標準體系主要以ECE/EC體系為參照,包括安全、環保、節能、防盜,其中安全標準按照主動安全、被動安全和一般安全劃分,主動安全項目主要涉及照明與光信號裝置、制動、轉向、輪胎等。被動安全項目涉及座椅,門鎖、安全帶、凸出物;車身、碰撞防護以及防火等;一般安全項目涵蓋視野、指示器與信號裝置、車輛結構與防盜等。我國的汽車強制性標準首先從主動安全開始,隨著汽車工業的發展和技術、經濟的發展逐步向一般安全、被動安全擴展,截至到目前批准發布的汽車(含機車)強制性標準84項,約80%與ECE法規等效,其中安全標準68項,占強制性標準實施數量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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