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十項全能

奧運會十項全能

奧運會十項全能 1936年一1960年,十項全能成績在7000-8000分階段。 1961年一1980年,十項全能達到8000分以上。

十項全能

開放分類: 體育競技、運動項目、田徑運動、全能運動

奧運會十項全能奧運會十項全能

簡介

十項全能(decathlon)
田徑運動中全能運動項目的一種。是由等10個田徑項目組成的綜合性男子比賽項目。田徑全能運動曾經歷過多次演變和不斷增大難度的過程 。 在公元前776年開始的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上 , 就舉行過古代五項全能運動 。1904年經修改內容,將男子五項全能列為現代奧運會的正式項目。從1912年第五屆奧運會開始,又列入由瑞典人首創的、分兩天舉行的男子十項全能的比賽項目。1924年第八屆奧運會取消男子五項全能,只保留男子十項全能的比賽,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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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男子十項全能比賽是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斯城召開的第三屆奧運動會上開設的。當時十項全能的項目有;100碼(91.44米)跑、推鉛球跳高、88O碼(804.6O米)競走擲鏈球撐桿跳、120碼(118.87米)跨欄跳遠擲壺鈴和一英里(1O6.34米)跑。這仍與今天的項目有較大的區別,參加這一屆比賽的選手有六名,其中五名為美國人,但唯一的外國選手英國的愛爾蘭人托馬斯·凱利卻戰勝了全部的美國選手,以6036分獲得了金牌。

比賽項目

參加十項全能比賽的運動員必須在兩天內按順序完成十項比賽。第一天:100米跑 、跳遠 、鉛球 、跳高 、400米跑;第二天 :110米跨欄 、鐵餅 、撐竿跳高 、標槍 、1500米跑。比賽成績是按照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制定的專門田徑運動全能評分表,將各個單項成績所得的評分加起來計算的,總分多者為優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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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定

十項全能比賽時 ,除採用各有關單項規則外,尚有下列特殊規定 。
①徑賽項目搶跑3次取消該單項比賽資格,但仍可參加其餘項目比賽;田賽中的跳遠和投擲項目每人只有3次試跳、試擲機會 。
②比賽中途 ,如任何一個單項棄權,則不得計總分和名次。
③凡需計風速的單項成績,每秒平均風速在4米以下者 ,其紀錄可予承認 。如風速超過每秒4米 ,仍可按總分計全能名次 ,但不能作為正式全能紀錄。
④全能運動中的徑賽項目採用電動計時或人工計時均可,但不得混合使用,應分別設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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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十項全能選手的得分基於他們在每一項比賽中的表現,最後總成績最高的人獲勝。因此運動員只有每項比賽都有上佳表現而不是偏重一項才能最終獲得冠軍。實際上,人們設計了複雜的計分系統以保證在一項比賽中占盡優勢的運動員的得分不會高於在幾項比賽中成績都較好的運動員。每一項比賽的得分都取決於該項目的評分標準,奧運會根據世界紀錄制定出一個得分對應表格,由選手的成績在表格中換算成分數,然後相加得出總分。

十項全能從1922年開始有世界紀錄,項目至今沒有變化,但計分方法幾經變動:有1920、1934、1950、1962和1986年五種計分法。1972年開始用電動計時。計分法每次變更都對運動員的體能、素質和技術有更高的要求。現在比賽使用1986年計分法。

1923年一1934年,十項全能成績在6000-7000分階段。這一時期傑出的選手有美國的奧斯本、芬蘭的於爾耶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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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一1960年,十項全能成績在7000-8000分階段。1936年美國選手兩次刷新世界紀錄,成績為7254分。1952年達到7592分,1960年世界紀錄達到7981分。這一時期,前蘇聯選手後來居上。1961年一1980年,十項全能達到8000分以上。

進入90年代,十項全能迅猛發展,世界紀錄達到8891分。
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捷克的羅馬內·謝布爾勒獲得了8893分,向9000分大關衝擊,邁出了令人鼓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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