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保險

失能保險

失能保險也稱為收入損失保險、收入保障保險,是指以因保險契約約定的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工作能力喪失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內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提供保障的保險。失能保險也是健康保險的一種,在國外已經有100多年的發展歷史。

分類

失能保險一般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補償因傷害而致殘廢的收入損失,另一種是補償因疾病造成的殘廢而致的收入損失。

給付方式

失能保險的給付一般是按月或按周進行補償,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額相一致的收入補償。

殘疾收入保險金應與被保險人傷殘前的收入水平有一定的聯繫。在確定最高限額時,保險公司需要考慮投保人的下述收入:

稅前的正常勞動收入; 非勞動收入; 殘疾期間的其它收入來源; 目前適用的所得稅率。  失能保險除了在被保險人全殘時給付保險金外,還可以提供其它利益,包括殘餘或部分傷殘保險金給付、未來增加保額給付、生活費用調整給付、殘疾免繳保費條款,以及移植手術保險給付、非失能性傷害給付、意外死亡給付。這些補充利益作為特殊條款通過繳納附加保費的方式獲得。

給付期限

給付期限為收入保障保單支付保險金最長的時間,可以是短期或長期的,因此有短期失能及長期失能兩種形態。短期補償是為了補償在身體恢復前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而長期補償則規定較長的給付期限,這種一般是補償全部殘廢而不能恢復工作的被保險人的收入。

免責期間

免責期間又稱等待期間或推遲期。是指在殘疾失能開始後無保險金可領取的一段時間,即殘廢后的前一段時間,類似於醫療費用保險中的免責期或自負額,在這期間不給付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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