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縣胡同

大興縣胡同是北京胡同中的一條,為東西走向。

大興縣胡同在東城區交道口南路東,是一條東西向的胡同,因原大興縣署在此而得名。
大興縣一名,起於金代天德五年(1153年)。元滅金並定都大都後,改金之大興府為大都路總管府。明代初年建都南京,將元之大都路管府改為北平府。明永樂元年(1403年),改北平為北京,並把北平府改為順天府,下轄大興縣和宛平縣(清代因之),兩縣以北京城的中軸線為界,東為大興,西為宛平。大興縣署在教忠坊內,即今大興縣胡同內東城公安分局院內。
據記載:該署坐北朝南,中軸線上的主要建築為大門、儀門、大堂、二堂,署內共六層院落。大門內還有監獄及土地祠,此外還有縣丞及典史署。大興縣下設三個巡檢司,分別在采育、禮賢和黃村設有官署。大興縣署占地約4000平方米,內原有明隆慶四年(1570年)立的《大興縣題名記》碑,為光祿少卿新安尹校所書。
在縣署對面路南(今18號)有一城隍廟。該廟有山門、前後殿及東南配殿。山門三間,為大式硬山合瓦頂,蘇式彩畫。正殿三間,為大式硬山瓦箍頭脊,兩鄭、卷勾連搭。後殿為硬山筒瓦調大脊。山門左右各有一石聯,上書:“陽世奸雄違天害理皆由己;陰司報應古往今來放過誰”。為清代同治十一年(1872年)刻,此聯至今尚存。廟內原有民國九年(1920年)碑一,高2.4米,寬0.65米,厚0.19米,為《崔公德政碑》,上成記載崔公為北京大興縣縣長,名麟,山東利津人,曾留學日本等,今碑已無。據說,在民國以前,曾搞過城隍出巡祈雨的活動:當天旱無雨時,當地百姓便將城隍藤像抬出來,這時,善男信女及小孩打扮成蝦、魚、龜等水族,還有許多人扇著扇子,隊伍中還有敲鑼打鼓,擎著燃燒著的香,從城隍廟出發,出胡同西口繞交道口轉一圈再回來。此習到民國時就沒有了。
城隍廟再往西,還有一廟為萬善寺
民國十九年(1930年),北京改屬河北省,京兆尹撤銷,將大興縣署遷至黃村。今該署已全部拆除蓋樓,路南二廟尚存,但已成為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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