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學社

夏文學社

夏文學社成立於1984年11月29日,由田野、焦英博等一批熱愛文學的人建立。是西安建築科技大學歷史最古老的社團之一,並曾先後聘請賈平凹、陳忠實等作家為名譽顧問,《延河》雜誌社主編白描為名譽社長。該社自創立以來,已經碩果纍纍,總共出版了社刊《夏風》25期;一批高質量的作品在《詩刊》、《詩神》、《中國大學社》、《青年文摘》、《散文詩》等刊物上陸續發表。06年在省級優秀社團評選中脫穎而出,被授予“陝西省優秀社團”的稱號。2006年由張日榮等人重新組建夏文學社。10年舉辦“陝西八校聯盟”徵文,取得了相當好的口碑。2013年11月在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草堂校區由陳志輝等人成立了草堂校區夏文學社。相繼在2014年艾樂、2015年安沁、魯雪等人的引導下,加入全國大學生文學聯盟陝西區聯盟,並加入湯圓文學聯盟。於2016年1月31日在陳志輝、安沁、艾樂和魯雪等人的帶領下成立了夏文學社網路工作室和夏文學社網路文學社以及夏文學社網路電台。並夏文學社網路電台在荔枝FM上正式上線。

夏文學社簡介:

夏文學社現在的顧問是我校人文學院副院長韓魯華教授,指導老師呂剛老師和譚湘衡老師。

夏文學社社本著“勤奮、正直、淡泊”的社訓,以“傳承文明,交流文學,展現個人風采,豐富校園文化”為宗旨,共設有四個部門:秘書處、文學部、宣傳部、外聯部和文藝部。

該社在09年4月聯合長安大學、陝西科技大學以及西安工業大學成功主辦了“西安四大高校的恆嘉校園塑膠用品設計大賽”;在08年的“全國詩書畫大賽”中投稿19篇,有16篇獲得獎項;09年4月3日與陝西學生線上合作,接管陝西學生線上的文學版塊;2009年4月協助《詩歌選刊》辦了“2008年度中國十佳詩人”頒獎典禮;2009年12月協助《詩選刊》舉辦“中國2009年最佳愛情詩集獎”頒獎典禮。2006年由張日榮等人重新組建夏文學社。。06年在省級優秀社團評選中脫穎而出,被授予“陝西省優秀社團”的稱號。2006年由張日榮等人重新組建夏文學社。10年舉辦“陝西八校聯盟”徵文,取得了相當好的口碑。2013年11月在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草堂校區由陳志輝等人成立了草堂校區夏文學社。相繼在2014年艾樂、2015年安沁、魯雪等人的引導下,加入全國大學生文學聯盟陝西區聯盟,並加入湯圓文學聯盟。於2016年1月31日在陳志輝、安沁、艾樂和魯雪等人的帶領下成立了夏文學社網路工作室和夏文學社網路文學社以及夏文學社網路電台。並夏文學社網路電台在荔枝FM上正式上線。

夏文學社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夏文學社全稱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大學生夏文學社。是隸屬於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團委以及社團聯合會的一個文學團體。夏文學社每學期均要向校團委、社聯申請註冊並提交相關的詳細的書面材料,由校團委、社聯組織領導建設。

第二條:文學社在遵守黨的文藝方針、四項基本原則、國家法律的前提下開展活動和創作。是廣大文學愛好者進行文學活動及交流的一個校園組織,是校園文學的一個重要陣地。

第三條:文學社的一切權利屬於社員。社員依照章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文學社事務。文學社實行幹部考核制度,由主席團對社團內部各級幹部的出勤及日常工作進行考核,審評。並定期公布考核結果。由全體社員對主席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文學社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夏文學社主席團由民主選舉產生,對社員負責,受社員監督。並經校團委正式批准後產生。

第五條:文學社設社長一名,主編一名,副社長兩名,下設編輯部、外聯部、宣傳部、網路文學部以及秘書處等五個部門。

第六條:文學社開展各種創作、交流活動、組織社員參加各項競賽,組織向全國各大報刊雜誌投稿,提高我校及夏文學社聲譽。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提高社員寫作水平和鑑賞能力。

第七條:文學社注重加強與本校其它社團或校外其它高校文學社團的交流。

第二章 社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覺悟高,組織觀念強,有集體榮譽感。

(二)具有西安建築科技大學的正式學籍。

(三)願意遵守我社的章程,入社時交一份自薦申請,經主席團批准後可成為正式會員。

第九條:社員享有的權利:

(一)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社員有參與文學社的民主管理,向文學社管理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三)獲得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如社員的優秀作品享有優先在社刊上發表的權利,由文學社向校內外其他報刊雜誌推薦。

(四)參加本社團的活動;

(五)社員有推薦他人入社的權利;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但是,退出後再加入須經主席團批准;

第十條:社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我社的章程,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二)必須愛護社團榮譽,自覺維護社團形象;

(三)服從社團的領導,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四)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集體活動,努力完成社裡交給的任務;

(五)向主席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凡違反國家法律,違背黨的文藝方針,違反校紀校規和文學社章程、嚴重影響文學社聲譽的社員,文學社對其有作除名處理的權利;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

第三章 財務制度

第十三條:我社經費以自籌為主,多渠道籌集資金,資金由委員組管理,由校團委、社聯和群體監督。

第十四條:夏文學社舉行的全校型大型活動根據有關規定可向學校社聯提出經費申請,並附詳細的預算報告,經社聯批准,可獲得相應經費。每一筆開支都要有相關的發票或票據等作為憑證,發條經社長核實簽字後方可到秘書長處登記,並領取相關費用。

第十五條:在積極追求社會幫助的同時,應本著誠實、信用、認真的原則,不得欺瞞,敲詐商家,不得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矛盾或爭執。集體投稿所得稿酬的10%歸集體所有;社員所拉贊助的30%歸個人所有。

第十六條:規定所有的財務活動都必須例會前的半個小時內處理。

第十七條:在獲得商家相應幫助後,應按照契約規定,盡心盡力為商家做宣傳,以樹造社團良好形象。如因個人原因給社團帶來經濟或名譽上的損害,社團會追究其責任,讓其作出相應賠償,社團內部也會給予懲罰。

第十八條:經費由秘書長掌管,會員費、贊助、其他經濟來源及各項活動收支情況必須設立專用賬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並隨時接受團委、學生團體聯合會的監督檢查。每屆社員大會的改選前要公布和清理賬目,解答社員的疑問,由學生團體聯合會派專人監督執行。

第十九條: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絕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章 組織職權

第二十條:社員代表大會 :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社團重大活動的決策者和監督者,體現的是全體社員的意志,其職權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學期初社員代表大會上社長組織社員討論並通過本學期社團活動計畫,各部部長明確本部職責並向社員作出承諾;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主席團——主席團為我社的常設機構,其職權如下:

(一)執行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選舉換屆後,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上學期的工作,對新一屆社團工作的開展進行必要的指導和支持;

(四)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為社團的發展制定路線;

(五)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處理社裡的其它重要事件;

第二十二條:社 長——其職權如下:

(一)代表全社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定期向指導老師匯報工作全面管理社裡事務,對外代表社團、出席與本社團有關的會議;

(二)發展好與校團委、學生團體聯合會以及全校各學生團體的聯繫;

(三)檢查社員代表大會、骨幹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三條:副社長——副社長主要對內,與社長、秘書長相互協調工作,發展社團而設,其職權如下:

(一)主持各部門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分管部門開展工作,負責對下屬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協助社長管理社內日常事務及時向社長反映和匯報下屬部門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秘書長——秘書長主要協助社長、協調秘書長工作,其職權如下:

(一)負責社裡日常活動安排,協調各部工作;

(二)掌管我社的財務,並及時公開財務報表;

(三)負責社員資料統計、活動申報審批;

(四) 做好每次的工作總結和活動總結;

(五)負責起草文學社具體活動所需的資料,如策劃書;

第二十五條:文學部——文學部最終體現的是我社的立社宗旨和原則,其職權如下:

(一)主持開展討論會進行相互學習和交流;

(二)組織社員個人或集體定期投稿,負責收集社員的作品,並對作品進行點評和建議;

(三)負責徵收社刊稿件,重新審閱,整理工作。

(六) 編輯期刊報刊的排版工作,負責對文稿的篩選、修改和潤飾,使我社的刊物更加高質量化;

(七)根據實行情況發行刊物,與外界有關部門保持聯繫,更好的開展工作;

第二十六條:宣傳部——尋找活動亮點,吸引你的眼球。其職權如下:

(一)負責社裡本身的宣傳,以及各項活動的前期通告宣傳以及後期成果宣傳;

(二)擬寫周活動通知,設計活動展板,以書面形式對外宣傳有關活動及宣傳板、海報、問卷調查的設計,以靈活多樣的宣傳方式營造好的宣傳氛圍,擴大我社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整理社裡宣傳的電子檔案,是網路宣傳的主要負責部門。

第二十七條:外聯部——亮出你的社交魅力,鍛鍊你的社交實力。外聯部為社裡一切活動的開支爭取,為社裡的正常運作的貢獻不言而喻。其職權如下:

(一)負責與校內校外的商家企業公司聯繫,為社團爭取資金及各方面的支持。

(二)負責對外界的聯繫與交流工作,包括聯誼等;

(三)外聯部的成員應在交流的過程中學會增強自己的交際能力,鍛鍊口才,擴展自己的人際關係;

第五章 活動工作流程

第二十八條:準備階段

(一)、 各部門須在學期初兩周內向主席團遞交本學期的活動計畫書。

(二)、 對於全校性的活動,演講協會各部門在活動開展前一個月向主席團遞交活動意向書,其中必須包括活動大體介紹、可行性分析、預期效果及大致預算。

(三)、 各部門在活動開展的前兩周需向主席團遞交詳細的活動計畫書。

(四)、 各部門在活動開展前兩周必須與將參加此次活動的校領導、老師、單位及外校嘉賓聯繫,並在這兩周內再次確認。活動開展的前兩天要做最後確認。

第二十九條:活動進行階段

活動進行中,學生會各職能部門應嚴格按照計畫執行,並由主席團監督。

第三十條:總結階段

(一)、 活動結束後的一周內,各部門應及時到主席團報賬,如需推延,須說明理由,否則逾期不予辦理。

(二)、 活動結束後兩周內向主席團上交詳細的活動總結。

備註:以上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其解釋權主演講協會席團。

第六章 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做好各類文檔的保密工作,加強檔案的管理。接受和收集各部具有永久性、長期性保存價值檔案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類檔案需採用統一的文本格式,具體要求如下:一級標題採用“楷體_GB2312”字型、字型大小“三號”,加粗;二級標題採用“隸書”字型、字型大小“四號”,加粗;三級標題採用“宋體”字型、字型大小“小四”,加粗;正文採用“宋體”字型、字型大小“小四”。

第三十三條:各類活動檔案須統一編號,具體編號方法如下:每個編號由兩個英文字母和四個數字構成,英文字母為活動主辦部門代碼,數字為日期及活動序號。

第三十四條:各類檔案需準備電子稿及列印稿兩種,電子稿需拷貝給主席,以便歸檔備案;列印稿需一式三份,兩份遞交主席,一份部內留底。

第七章

第三十五條:文學社定期出版社刊《夏風》,每年還會不定期出版文學交流板塊以及宣傳手冊和文學手冊。刊物不刊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管理條例以及可能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第三十六條:社刊主要向全校發行,並與其他報社、雜誌社、文學社交流,但不在校內外公開陳列買賣。

第三十七條:文學社聘請有關領導,老師擔任顧問和指導老師,監督文學社活動的開展及社刊思想上的嚴肅性,並指導文學社的健康發展。

第三十八條:文學社的指導精神:繁榮校園文學,發展社團文化。

第八章 社團文化

我們非常重視社團的文化建設、會員之間的溝通和交流。我們社規模雖然較為龐大,但走的不是規模發展的道路。在我們社,我們每個人各施其職,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精英,我們的社團就是一個大家庭,我們始終以”情”字作為社團發展的紐帶。夏文學社提供這樣一個平台,一個結合點,讓我們有一個共同努力的方向。我們每次有新的會員加入進來都要談一談加入的期望與及他對社團的構想,我們提高這樣更好的改進我們的活動;我們每次活動之後都要開圓桌會議,大家自由地討論總結,同時也強調社團的紀律和教訓;我們還特別重視單獨的思想交流,並逐步形成制度,不僅僅涉及協會的事務,我們通過這樣的活動增強協會的凝集力,也力所能及互相幫助。夏文學社就是這樣的一個家,在這樣的一個家裡,每個社員都是兄弟姐妹,沒有等級,沒有隔閡,沒有歧視,沒有勾心鬥角,沒有呵責與痛苦;在家裡,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足夠的權利,去享受平等,互相幫助,分享歡樂與痛苦,接受大愛的感動!

第九章

第三十九條:每位社員都有10分的原始分,根據平時工作表現,增加或扣除相應的分數,年終以總分高低評選,具體名額依據實際情況而定(見附屬檔案二)。

第十章

第四十條:每一學期初主席團都應制定工作計畫。

第四十一條:做好社員資料保存、工作記錄、會議記錄等工作,確保做到社團帳目公開化、評優公正化。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僅屬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夏文學社。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開始生效。

活動風采

(一). 骨幹會議;

(二). 納新工作;

(三). 修正和完善規章制度;

(四). 開展全體社員大會;

(五). 每周開展文學交流會;

(六). 茶話會;

(七). “夏風杯”校園文學大賽;

(八). 與兄弟社團聯誼;

(九). 聯歡晚會;

(十). 網路宣傳;

(十一). 義務活動奉獻社會,奉獻學校;

(十二). 集體投稿;

(十三). 月刊報刊和半年刊期刊;

(十四). 接管“陝西學生線上”的“文學版塊”;

(十五). 《每周一欄》;

(十六). 恆嘉校園塑膠用品創新設計大賽;

社內刊物

(一)《夏風》報刊

(二)《夏風》期刊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