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適用於我國江、河、湖泊、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面水水域。

介紹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該標準適用於我國江、河、湖泊、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面水水域。根據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護目標,可將我國地面水劃為五類:I類 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II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貴魚類保護區、魚蝦產卵場等。 III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 IV類 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V類 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前 言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水資源,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對GB 3838-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的修訂。根據1997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將本標準中“地面水”改稱為“地表水”。
本標準將標準項目劃分為基本項目和特定項目。基本項目適用於全國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是滿足規定使用功能和生態環境質量的基本水質要求。特定項目適用於特定地表水域特定污染物的控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環境管理的需要自行選擇,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
與原標準相比,本標準增加了糞大腸菌群、氨氮和硫化物三項基本項目指標,刪除了總大腸菌群一項指標,將苯並(a)芘改為特定項目,同時修訂了水溫、凱氏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五個項目的標準值。
本標準項目總計75項,其中基本項目31項,以控制湖泊水庫富營養化為目的的特定項目4項,以控制地表水Ⅰ、Ⅱ、Ⅲ類水域有機化學物質為目的的特定項目40項。
本標準與《海水水質標準》均為水環境質量標準。與近海水域相連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按功能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相應類別,近海功能區執行《海水水質標準》的相應類別。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對各類水域進行監督管理。對批准劃定的單一漁業保護區、魚蝦產卵場水域按《漁業水質標準》進行管理。對城市污水、工業廢水等直接用於農田灌溉用水的水質按《農田灌溉水質標準》進行管理。
本標準自2002年6月1日起實施。GHZB1-1999《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同時廢止。
本標準首次發布為1983年,1988年為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國 家 環 境 保 護 標 準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urface water
GB3838-2002代替 GHZB1-1999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按照地表水五類使用功能,規定了水質項目及標準值、水質評價、水質項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1.2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2 引用標準

本標準表4和表5所列分析方法標準和規範與本標準同效。當上述標準和規範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分類

依據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護目標將其劃分為五類: Ⅰ類 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貴魚類保護區、魚蝦產卵場等; Ⅲ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 Ⅳ類 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 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類功能類別的,依最高類別功能劃分。

4 標準值

本標準規定了基本項目和特定項目不同功能水域的標準值。
4.1 滿足地表水各類使用功能和生態環境質量要求的基本項目按表1執行。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1999-07-20批准 2000-01-01實施表1

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 單位:mg/L
序 號 分類 Ⅰ類 Ⅱ類 Ⅲ類 Ⅳ類 Ⅴ類
標準值
項目
   基本要求   所有水體不應有非自然原因導致的下述物質:
a.能形成令人感觀不快的沉澱物的物質;
b. 令人感官不快的漂浮物,諸如碎片、浮渣、油類等;
c.產生令人不快的色、臭、味或渾濁度的物質;
d.對人類、動植物有毒、有害或帶來不良生理反應的物質;
e.易滋生令人不快的水生生物的物質。
1 水溫(“C)   人為造成的環境水溫變化應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溫升≤
1 周平均最大溫降≤2
2 pH     6.5~8.5     6~9
3 硫酸鹽(以SO4計) 250以下 250 250 250 250
4 氯化物(以Cl計) 250以下 250 250 250 250
5 溶解性鐵 0.3以下 0.3 0.5 0.5 1.0
6 總錳 0.1以下 0.1 0.1 0.5 1.0
7 總銅 0.01以下 1.0(漁0.01) 1.0(漁0.01) 1.0 1.0
8 總鋅 0.05 1.0(漁0.1) 1.0(漁0.1) 2.0 2.0
9 硝酸鹽(以N計) 10以下 10 20 20 25
10 亞硝酸鹽(以N計) 0.06 0.1 0.15 1.0 1.0
11 非離子氨 0.02 0.02 0.02 0.2 0.2
12 凱氏氮 0.5 0.5(漁0.05) 1(漁0.05) 2 3
13 總磷(以P計) 0.02 0.1 0.1 0.2 0.2
14 高錳酸鹽指數 2 4 8 10 15
15 溶解氧 飽和率90% 6 5 3 2
16 化學需氧量(CODCr) 15以下 15 20 30 40
17 生化需氧量(BOD5) 3以下 3 4 6 10
18 氟化物(以F計) 1.0以下 1.0 1.0 1.5 1.5
19 硒(四價) 0.01以下 0.01 0.01 0.02 0.02
20 總砷 0.05 0.05 0.05 0.1 0.1
21 總汞 0.00005 0.00005 0.0001 0.001 0.001
22 總鎘 0.001 0.005 0.005 0.005 0.01
23 鉻(六價) 0.01 0.05 0.05 0.05 0.1
24 總鉛 0.01 0.05 0.05 0.05 0.1
25 總氰化物 0.005 0.05(漁0.005) 0.2(漁0.005) 0.2 0.2
26 揮發酚 0.002 0.002 0.005 0.01 0.1
27 石油類 0.05 0.05 0.05 0.5 1.0
28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2以下 0.2 0.2 0.3 0.3
29 糞大腸菌群(個/L) 200 1000 2000 5000 10000
30 氨氮 0.5 0.5 0.5 1.0 1.5
31 硫化物 0.05 0.1 0.2 0.5 1.0
4.2 控制湖泊水庫富營養化的特定項目按表2執行。
控制地表水Ⅰ、Ⅱ、Ⅲ類水域有機化學物質的特定項目按表3執行。

5 水質評價

5.1 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應選取單項指標,分項進行達標率評價。
5.2 對於豐、平、枯水期特徵明顯的水體,應分水期進行達標率評價,所使用數據不應是瞬時一次監測值和全年平均監測值,每一水期數據不少於兩個。
5.3 溶解氧、化學需氧量、揮發酚、氨氮、氰化物、總汞、砷、鉛、六價鉻、鎘十項指標豐、平、枯水期水質達標率均應達到100%。
5.4 其它各項指標豐、平、枯水期水質達標率應達到80%。

表2 湖泊水庫特定項目標準值 單位:mg/L
序 號 分類 標準值 項目 Ⅰ類 Ⅱ類 Ⅲ類 Ⅳ類 Ⅴ類
1 總磷(以P計) 0.002 0.01 0.025 0.06 0.12
2 總氮 0.04 0.15 0.3 0.7 1.2
3 葉綠素a 0.001 0.004 0.01 0.03 0,065
4 透明度(m) 15 4 2.5 1.5 0.5
 
表3 地表水Ⅰ、Ⅱ、Ⅲ類水域有機化學物質特定項目標準值 單位:mg/L
序號 項目 標準值 序號 項目 標準值
1 苯並(a)芘 2.8×l0 21 六氯苯 0.05
2 甲基汞 1.0×l0 22 多氯聯苯 8.0×10
3 三氯甲烷 0.06 23 2,4-二氯苯酚 0.093
4 四氯化碳 0.003 24 2,4,6-三氯苯酚 0.0012
5 三氯乙烯 0.005 25 五氯酚 0.00028
6 四氯乙烯 0.005 26 硝基苯 0.017
7 三溴甲烷 0.04 27 2,4-二硝基甲苯 0.0003
8 二氯甲烷 0.005 28 酞酸二丁酯 0.003
9 1,2-二氯乙烷 0.005 29 丙烯腈 0.000058
10 1,1,2-三氯乙烷 0.003 30 聯苯胺 0.0002
11 1,1-二氯乙烯 0.007 31 滴滴涕 0.001
12 氯乙烯 0.002 32 六六六 0.005
13 氯丁二 0.0006 33 林丹 0.000019
14 0.005 34 對硫磷 0.003
15 甲苯 0.1 35 甲基對硫磷 0.0005
16 乙苯 0.01 36 馬拉硫磷 0.005
17 二甲苯 0.5 37 樂果 0.0001
18 氯苯 0.03 38 敵敵畏 0.0001
19 1,2-二氯苯 0.085 39 敵百蟲 0.0001
20 1,4-二氯苯 0.005 40 阿特拉津 0.003

6.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6.1本標準由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監督實施。特定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水環境質量確定,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
6.2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建、水利、衛生、農業等有關部門,根據流域或水系整體規劃,結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提出所轄水域水環境功能類別劃分方案,劃分功能類別,按規定的程式批准後,按相應的標準值管理。
6.3排污口所在水域劃定的混合區,不得影響魚類回遊通道及混合區外水域使用功能。
6.4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補充標準,並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備案。

7 水質監測

7.1監測項目的採樣布點及監測頻率應符合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的要求。
7.2本標準基本項目的檢測分析方法按表4執行,特定項目的檢測分析方法按表5執行。
表4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分析方法

序號 基本項目 分析方法 測定下限mg/L 方法來源
1 水溫 溫度計法   GB 13195-91
2 pH 玻璃電極法   GB 6920-86
    重量法 10 GB 11899-89
3 硫酸鹽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4 GB 13196-91
    鉻酸鋇光度法 8 1)
4 氯化物 硝酸銀滴定法 10 GB 11896-89
    硝酸汞滴定法 2.5 1)
5 溶解性鐵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3 GB 11911-89
    鄰菲囉啉分光光度法 0.03 1)
    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0.02 GB 11906-89
6 總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1 GB 11911-89
    甲醛肟光度法 0.01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直接法 0.05 GB 7475-87
7 總銅   螯合萃取 0.001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0.010 GB 7474-87
    2,9- 二甲基-1,10-二氮雜菲分光光度法 0.06 GB 7473-87
8 總鋅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5 GB 7472-87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5 GB 7475-87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0.02 GB 7480-87
9 硝酸鹽 紫外分光光度法 0.08 1)
    離子色譜法 0.1 1)
續表4
序號 基本項目 分析方法 測定下限mg/L 方法來源
10 亞硝酸鹽 分光光度法 0.001 GB 7493-87
11 非離子氨 納氏試劑比色法 0.05 GB 7479-87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0.01 GB 7481-87
12 凱氏氮   0.2 GB 11891-89
13 總磷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0.01 GB 11893-89
14 高錳酸鹽指數   0.5 GB 11892-89
ALIGN="CENTER">15 溶解氧 碘量法 0.2 GB 7489-89
電化學探頭法   GB 11913-89
ALIGN="CENTER">16 化學需氧量 重鉻酸鹽法 5 CB 11914-89
庫侖法 2 1)
17 生化需氧量 (BOD5) 稀釋與接種法 2 GB 7488-87
ALIGN="CENTER">18 氟化物 氟試劑分光光度法 0.05 GB 7483-87
離子選擇電極法 0.05 GB 7484-87
離子色譜法 0.02 1)
19 硒(四價) 2,3- 二氨基萘螢光法 0.00025 GB 11902-89
20 總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0.007 GB 7485-87
ALIGN="CENTER">21 總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0005 GB 7468-87
高錳酸鉀-過硫酸鉀消解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2 GB 7469-87
冷原子螢光法 0.00005 1)
ALIGN="CENTER">22 總鎘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0.001 GB 7475-87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1 GB 7471-87
23 鉻(六價)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GB 7467-87
ALIGN="CENTER">24 總鉛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直接法 0.2 GB 7475-87
螯合萃取法 0.01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GB 7470-87
ALIGN="CENTER">25 總氰化物 異煙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0.004 GB 7486-87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OO2
26 揮發酚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0.002 GB 7490-87
ALIGN="CENTER">27 石油類 紅外分光光度法 0.01 GB/T 16488-1996
非分散紅外光度 0.02
28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0.05 GB 7494-87
29 糞大腸菌群 多管發酵法、濾膜法   1)
ALIGN="CENTER">30 氨氮 納氏試劑比色法 0.05 GB7479-87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0.01 GB 7481-87
31 硫化物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0.OO5 GB/T 16489-1996
直接顯色分光光度法 0.004 GB/T 17133-1997
 表5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特定項目分析方法
序號 特定項目 分析方法 測定下限mg/L 方法來源
1 總磷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0.01 2)
2 總氮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GB 11894-89
3 葉綠素a 分光光度法   2)
4 透明度 塞氏圓盤法 0.5cm 1)
ALIGN="CENTER">5 苯並(a)芘 乙醯化濾紙層析螢光分光光度法 4×10 GB 11895-89
高效液相色譜法 1×10 GB 13198-91
6 甲基汞 氣相色譜法 1×10 GB/T 17132-1997
7 三氯甲烷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003 GB/T 17130-1997
8 四氯化碳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0005 GB/T 17130-1997
9 三氯乙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005 GB/T 17130-1997
10 四氯乙烯 頂空氣相色諸法 0.0002 GB/T 17130-1997
11 三溴甲烷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01 GB/T 17130-1997
12 二氯甲烷 吹除及捕集法   3)
13 1,2-二氯乙烷 吹除及捕集法   3)
14 1,1,2-三氯乙烷 吹除及捕集法   3)
15 1,1-二氯乙烯 吹除及猜集法   3)
16 氯乙烯 吹除及捕集法   3)
17 六氯丁二烯 吹除及捕集法   3)
ALIGN="CENTER">18 氣相色譜法 0.005 GB 11890-89
二硫化碳萃取氣相色譜法 0.05
ALIGN="CENTER">19 甲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05 GB 11890-89
二硫化碳萃取氣相色譜法 0.05
ALIGN="CENTER">20 乙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05 GB 11890-89
二硫化碳萃取氣相色譜法 0.05
ALIGN="CENTER">21 二甲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05 GB 11890-89
二硫化碳萃取氣相色譜法 0.05
22 氯苯 氣相色譜法   待頒布
23 1,2-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02 GB/T 17131-1997
24 1,4-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05 GB/T 17131-1997
25 六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5 1)
 續表5
序號 特定項目 分析方法 測定下限mg/L 方法來源
26 多氯聯苯 氣相色譜法   3)
27 2,4-二氯苯酚 氣相色槽法   待頒布
28 2,4,6-三氯苯酚 氣相色槽法   待頒布
29 五氯酚 氣相色譜法 0.00004 GB 8972-88
30 硝基苯 氣相色譜法 0.0002 GB 13194-91
31 2,4-二硝基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003 GB 13194―91
32 酞酸二丁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待頒布
33 丙烯腈 氣相色譜法   待頒布
34 聯苯胺 分光光度法 0.0002 3)
35 滴滴涕 氣相色譜法 0.0002 GB 7492-87
36 六六六 氣相色譜法   GB 7492-87
37 林丹 氣相色譜法 4×10 GB 7492-87
38 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0.00054 GB 13192-91
39 甲基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0.00042 GB 13192-91
40 馬拉硫磷 氣相色譜法 0.00064 GB 13192-91
41 樂果 氣相色譜法 0.00057 GB 13192-91
42 敵敵畏 氣相色譜法 6.0×10 GB 13192-91
43 敵百蟲 氣相色譜法 5.1×10 GB 13192-91
44 阿特拉津 氣相色譜法   3)
 
註:暫採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方法標準發布後,執行國家標準。
1)《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三版)》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89年。
2)《湖泊富營養化調查規範(第二版)》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0年。
3)《水和廢水標準檢驗法(第15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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